资产价格评估、固定资产清查核资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喀什市浩罕乡卫生院2026)



一、采购人名称:喀什市浩罕乡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中证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浩罕乡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61101000027511038
五、合同编号:11N4580517232026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资产价格评估、固定资产清查核资服务
详见附件

1.00
2000
2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喀什市浩罕乡卫生院
联系人:努尔比耶·图尔荪
联系电话:13579316596
传真:/
地址:喀什市艾孜热特路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帼林
监督投诉电话:0998-2839905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资产评估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0517232026802).pdf

合同编号:11N4580517232026802采购单位(甲方):喀什市浩罕乡卫生院服务单位(乙方):喀什中证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中证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中证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中证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资产价格评估、固定资产清查核资服务--品牌:1件2000.002000.00合同总价(元)20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应将委估内容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1、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的状况。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3、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一式贰份报告书。二、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1、本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作为价值参考依据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因取得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的使用人。2、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委托人或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评估报告。恰当理解和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委托人或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3、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本次乙方提供的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部分或全部损失,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有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2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2、在乙方完成委估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若甲方拒不支付评估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要求支付全额评估费用。四、争议解决方式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7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喀什分会申请仲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喀什中证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王全龙地址:地址:喀什市草湖国际商贸城4层电话:电话:1850998521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疆支行账号:账号: 86008011201011216103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6.3.31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价格评估、固定资产清查核资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