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11NB1Q4584512026401

二、合同名称:S616线136团-133团-142团-G30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8S[2026]19-1号
四、项目名称:S616线136团-133团-142团-G30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石河子市乌伊东路224-1号
联系方式:0993-2014080
供应商(乙方):交规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1号楼1层0106内4
联系方式:1851119135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S616线136团-133团-142团-G30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793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现行《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文件需符合相关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2.合同金额(元):8793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S616可研合同.pdf

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S616线136团-133团-142团-G30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受托方)乙方:交规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4月7日签订地点:石河子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1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住所地:石河子市乌伊东路224-1号法定代表人:杨炎坤项目联系人:魏红山电话:09932014080通讯地址:开户银行:中行石河子市天宏支行帐号:108294720537税号:12990800MB1Q458451受托方(乙方):交规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1号楼3201法定代表人:沈永木项目联系人:卢欢联系方式:1500731037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1号楼320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小营支行帐号:11042601040007515税号:911101087802337794甲方委托乙方就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按照现行《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要求,对S616线136团-133团-142团-G30公路项目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提交研究报告及配套图表、估算文件。2.咨询要求:按照现行《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文件需符合相关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23.咨询方式:由乙方独立开展技术咨询。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1)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主管部门批复止。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879380.00(捌拾柒万玖仟三百八十元整)(包括从开始咨询到取得批复全过程所有的费用,也包含专家评审费、会议费等),每公里单价为:4700元,中桥128000元/座,最终合同总额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实际建设规模为准。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获得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后,支付剩余60%合同价款。(2)上述支付须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自行办理。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汇款单位:交规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小营支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1号楼3201帐号:11042601040007515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所有的技术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参加该项目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5年。4.泄密责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保3蜜。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参加该项目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5年。4.泄密责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发生不可抗力需要终止本合同的;2.技术建议书在合同期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可行性研究报告书6份,全套电子文件1套(U盘)。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行业批复。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式:S616线136团-133团-142团-G30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含勘察成果报告)及配套图表、估算文件及相关批复4.验收的时间和方式:成果文件提交后,会议验收。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1)款的规定,每延期1天,需向甲方交纳本合同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长不得延期15天,否则按违约处理。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额10%的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2)款的规定,按违约处理。甲方认为乙方自愿放弃了本合同的履行,将向他人委托本次可研任务。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七条约定,及第八条1、2款约定按违约处理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额10%的违约金,如乙方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也不退回。4.里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每延期1天支付合同款,需向乙方交纳本合同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长不得延期15天,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按程序支付合同款时,由于财政支付程序造成延误除外。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4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魏红山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卢欢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对项目进行联系,有事及时沟通;2.配合乙方的现场调查工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无。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由甲乙双方负责解释;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无;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一槐合山委托代理人:(签名)乙方:交规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尔中委托代理人:(签名)2026年4月7日6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B8S[2026]19-1号交规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朗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委托,于2026年3月16日16时00分对S616线136团-133团-142团-G30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B8S[2026]19-1号),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了开评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和采购人确认,你单位被确定为此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总金额:87938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玖仟叁佰捌拾元整),望贵单位认真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条款。现将中标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主要成交标的内容、总价、服务要求:序号采购内容总价(元)工期备注1S616线136团-133团-142团-G30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879380.00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主管部门批复止。2、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无故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本通知书一经签收即产生法律效力,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变更采购内容,应承担相应责任;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或验收过程中商品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交货期限及竣工期限,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5、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品行货和承诺保证良好的服务。采购人(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2026年3月18日103扫描全能王创建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交易明细AGLTKALBANKOCHNA交易日期:2026-04-0309:06:25凭证号:000000000日志号:2078587392付款方户名交规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款方户名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账号11-042601040007515账号10829472053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营支行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宏支行金额小写87,938.00大写捌万柒仟玖佰叁拾捌元整币种人民币受理渠道网上银行摘要转取企业自制凭证号交易用途S616项目履约保证金.重要提示:此明细可重复打印请注意核对,勿重复记账营业执照rwD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体验911101087802337794更多应用服务。名称交规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09月02日法定代表人沈永木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1号楼1层0106内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地质勘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互联网信息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5年08月29日国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gx.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单位名称:交规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1号楼1层0106内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2337794法定代表人:沈永木技术负责人:齐岩资信等级:甲级资信类别:专业资信业务:公路证书编号:甲012025010053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28年12月30日发证单位:中国上和咨询办会证书查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