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伊州区陶家宫镇人民政府2026)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陶家宫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双全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陶家宫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51101000027738323
五、合同编号:11N010615658202654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0
691
691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陶家宫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海力沙木.艾力肯
联系电话:19390218843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陶家宫镇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1565820265405).pdf
合同编号:11N01061565820265405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伊州区陶家宫镇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市伊州区双全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伊州区双全装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伊州区双全装修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伊州区双全装修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工程设计服务--产地:伊州区,品牌:1次691.00691.00合同总价(元)691.00合同总价(大写)陆佰玖拾壹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三、服务条款甲方权利义务:1、配合乙方做好相关辅助工作。2、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结算费用。3、监督、督促乙方做好安全工作。乙方权利义务:1、发现制作问题,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2、全部设计制作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确保在10日内完成施工任务。1/3安全与责任1、在本协议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2、乙方承诺不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者处置,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时间付款,除逾期付款利息外还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并将协议工期顺延。2、乙方承诺确保在10日内,完成任务,每逾期一天,甲方将从工程总造价款中扣除1%作为滞纳金。非因乙方原因逾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需按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就实际完成工作量要求甲方支付费用。4、如属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等,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的日期,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1%计算,向乙方扣除违约金并将协议工期顺延5、甲方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追偿所产生的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附则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协议如有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无法达到解决,可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650501678686000021522/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