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温宿县交通运输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温宿县交通运输局
二、供应商名称: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宿县交通运输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91101000026934964
五、合同编号:11N5794315682026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咨询服务-规划编制-可研初设-项目申报-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5000
1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温宿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祖克拉古丽·阿巴斯
联系电话:13565698920
传真:/
地址:经济口大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温宿县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合同(11N5794315682026201).pdf
温宿县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合同编号:11N5794315682026201采购单位(甲方):温宿县交通运输局服务单位(乙方):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委托方(甲方):温宿县交通运输局法定代表人:林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9224579431568地址:温宿县锦绣街1号温宿县数融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楼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55690455J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1座18层1803室项目联系人:马文戈1/6联系方式:18799467917电话:18799467917传真:/电子信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温宿县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事宜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序号咨询内容11温宿县2026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咨询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技术上达到技术评估部门的评审要求。3..咨询方式:编写完成并提交编写完成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按照乙方向其出具的资料清单提供资料齐备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文本送审稿,并在评审后10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文本(报批版)。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拟建项目咨询委托书;(2)拟建项目选址意见书、拟建项目用地批复、项目环评报告。2..提供工作条件:(1)为踏勘现场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如现场情况介绍等;(2)安排至少一名专门技术人员全过程协助乙方人员工作。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向其出具的资料清单后,叁个工作日内将所需2/6资料提供给乙方。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含税总额为:¥¥15000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包括但不限于税金、编制费、专家论证费、资料购置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餐饮费、人员工资、利润、评审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义务的全部费用。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项目的编制成果文件均经甲方验收合格并获项目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批准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的本合同约定咨询费发票后7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00%。3..上述付款条件成就后,甲方在期限内将本合同价款支付至乙方确认并认可的本合同签章处载明的收款账户。4..乙方对本合同签章处载明的乙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信息错误的任何责任。若乙方变更收款银行账号信息,应当在甲方支付款项前的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及甲方的经营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保密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项目以外使用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得对相关资料进行复制、引用;乙方在提交报告时,应将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材料或文件等全部返还甲方。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参与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所有人员。3..保密期限:永久,保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当中。4..泄密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份数:各项目纸质版装订本8份,电子版1份。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编写质量与技术规范上,通过专家审查,并对本次文本的结论负责。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以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为验收标准(非编写质量与技术因素造3/6成未通过评审的情形除外)。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5.保证期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报批版成果文件之日起一年,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第七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除本合同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或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3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第九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非因战争、地震、疫情、政策原因等不可抗力的事由,不得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终止、延迟合同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需要暂时停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终止履行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据;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故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赔偿给甲方产生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4/62..乙方由于自身技术力量投入不足或工作失误导致工作成果的延误,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费用。3..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指定陈冠力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马文戈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对项目进展过程中和提交文本的一些具体事宜的联络和交流;2..及时向各自有关领导汇报项目工作情况;3..协商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与通知送达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3..各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各方地址信息作为各方函件往来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相关法律文书的唯一固定有效送达地址,并同意接受电子送达;一方信息发生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的,视为该方信息未发生变更,按照原地址送达视为完成送达并知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按国家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范定义和解释。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本合同约定价款包含文本编制费、会议评审费与评估费。2..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乙方向甲方索取与项目相关的工程资料时,甲方应在三日内予以回复,贻误时间为文本编写的顺延时间。3..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文本的编制,并从质量上达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向甲方交付文本。5/6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合法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报告编制服务)技术咨询合同>签署项】甲方(公章):温宿县交通运输局乙方(公章):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1座18层1803室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账号:账号: 78720188000062640签订日期:2026年1月28日签订日期:2026年1月28日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