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工程 通风空调工程 电梯供货及安装 制冷机组和风机盘管 室内装修工程 锅炉 板式热交换机组 弱电工程 消防专业工程 通风空调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NMDJ13017-EFY007-JL01
二、合同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00fjJL2013080005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监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
联系方式:15034799936
供应商(乙方):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宇泰商务广场C座9楼
联系方式:185193354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683986
1(项)
¥683,986.00
¥683,986.00
1.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室外装饰装修、水、电、暖安装及其他专业配套工程等本次施工招标范围的监理服务。 2.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验评标准,达到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 。
合同金额: 683,986.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叁仟玖佰捌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13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14年0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监理合同.pdf
二附院监理补充协议.pdf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6年04月08日
GF-2012-0202合同编号:NMDJ13017-EFY007.J101-b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补充协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理合同补充协议书里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乙方:内蒙古瑞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1月8日,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MDJ13017-EFY007-j101-b1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建设的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项目的监理人。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制冷机组和风机盘管设备及安装、新风机组设备、锅炉设备、板式热交换机组设备、室内精装修工程的监理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项目监理范围: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制冷机组和风机盘管设备及安装、新风机组设备、钢炉设备、板式热交换机组设备、室内精装修工程的全部内容。二、合同价款:1、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委托监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按各施工单位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总和为监理费计取基数,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0计取。补充施工监理费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小2写)2000000元2、委托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且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到位后支付总费用的10%,以上工程均完成工程量的50%后,支付总费用的5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费用的35%,剩余总费用的5%作为保留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三、其他条款仍按双方2014年1月8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NMDJ13017-EFY007-j101-b1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本补充协议有关词语含义与原合同定义相同。六、本补充协议一式拾份,甲方执捌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3监理服务费计算表序号标段名称合同金额(万元)监理服务费(不含暂列金)(万元)备注1消防工程1420.04282002通风空调工程1180.56023电梯供货及安装898.84制冷机组和风机盘管818.08085室内装修工程7941.54566新风机组231.78967锅炉169|8板式热交换机组29.90639合计12689.72534(GF-2012-0202)合同编号:NMDJ13017-EFY007-JI01-b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理合同补充协议书甲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乙方: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鉴于,2014年1月8日,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NDJ13017-EFY07-j101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称“原合同”)。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建设的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项目的监理人。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该项目工程的监理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项目。监理范围:建筑智能化、净化工程、室外工程、医用气体工程、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与集成、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放射防护工程等的全部内容。二、合同价款1、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委托监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按各施工单位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总和为监理费计取基数,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补充施工监理费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柒万贰仟陆佰元整。(小写)187.26万元。2、委托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且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到位后支付总费用的10%,以上工程均完成工程量的50%后,支付总费用的5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费用的20%,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总费用的15%,剩余总费用的5%作为保留金,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三、本协议内容与原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条款仍按双方2014年1月8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NMDJ13017-EFYO07-j101-b1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本补充协议有关词语含义与原合同定义相同。六、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年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七、本补充协议一式壹拾贰份,甲方执捌份,乙方执肆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年月日日监理服务费计算表项目名称中标金额-暂列金(单位:万元)精装一标段3573.8357精装二标段4367.7099弱电工程2315.988957消防专业(包括防排烟)工程1420.04通风空调(设备购置费)818.0808通风空调(施工安装)1180.5652气体工程365.983电梯设备及安装898.80新风机组设备231.7896板式换热机组29.9063净化工程4651.3158锅炉设备169.0000信息化设备1995.8300外网工程3146.8912厨房设备236.1819放射防护工程359.1666合计25761计费基数:25761万元施工监理收费基价:484.0781万元工程类别: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高程调整系数:1.00监理基本收费:484.0781万元按合同约定下浮20%应为:387.2600万元备注:第一次补充协议1已签订合同价200万元,本次补充协议2签订剩余187.26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工程 通风空调工程 电梯供货及安装 制冷机组和风机盘管 室内装修工程 锅炉 板式热交换机组 弱电工程 消防专业工程 通风空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