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融汇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81101000026448439
五、合同编号:11NMB1J02582202514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1
1.00
80000
8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阿娃
联系电话:19990168417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区南新路7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融汇1515号)车辆驾驶员服务合同(迎宾卫生)修订稿.pdf

合同编号:克区迎宾卫生中心合字(2025)48号驾驶员服务协议签订地点:克拉玛依区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驾驶员服务协议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克拉玛依融汇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驾驶人员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服务概况1.服务范围包括: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驾驶服务。2.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派遣的驾驶员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8小时制),夏令时按照甲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正常休息。3.如需加班应满足:(1)每周应保证劳动者至少休息1天;(2)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3)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2小时。二、服务车型和人员数量本合同派遣驾驶员服务的准驾车型为C1、C2;派遣驾驶员数量为1人三、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四、合同金额1.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计算方式1.服务费用为:提供驾驶从业人员数量×单价(1人×80000元/年)2.本合同服务费为:¥80000元/年,(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年)(无税金额:75471.7元、税金:4528.3元)。3.本合同中确定的单价、服务范围,因政府原因发生变化的,应根据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后核算。(二)支付方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原则上采取按季度支付方式。每季度结束后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25%即:2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以顺延支付费用,且不得视为违约。乙方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违约责任。四、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遣符合合同约定的专业驾驶员,并有权核验乙方派遣驾驶员的相关证照。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派遣的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包括驾驶技巧培训、驾驶安全培训、文明礼仪培训。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安全的车辆驾驶服务,确保甲方乘车人员在乘车时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4.甲方有权利负责调度管理乙方驾驶员,合理调度安排值班时间和地点并告知乙方,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发生。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更换驾驶服务人员,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甲方更换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并附证据材料:(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多次警告不改正的;(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4)工作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5)服务期未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服务或擅自离岗的。(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费用标准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如遇不可抗因素,可延至次月结算。2.甲方有义务及时准确填写乙方非工作日的用人报告单和结算单(路单),便于乙方支付驾驶员加班费。3.在派遣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或组织派遣人员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告知情况和学习情况必须经派遣人员签字确认。4.向乙方反馈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其它相关问题。5.派遣的车辆驾驶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工伤申报认定工作,由乙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支付费用。(三)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驾驶员拒绝甲方提出的疲劳驾驶、违章驾驶、酒驾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合理违章行为。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相关费用,并及时结算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3.乙方有权在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后,召回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开会等必要事项。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派遣驾驶员提供休息及值班的场所,并合理安排乙方驾驶员的作息时间。(四)乙方的义务1.乙方有义务确保乙方派的专业驾驶员符合合同约定,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受甲方核验。2.乙方有义务对其提供服务的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驾驶技巧培训、驾驶安全培训、文明礼仪培训。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安全的车辆驾驶服务,确保甲方乘车人员在乘车时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4.乙方有义务在甲方提供合理的相关依据后,调换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5.乙方有义务确保乙方提供服务的驾驶员自觉维护甲方的隐私、保密信息及商业机密,对甲方在车内的一切谈话内容绝对保密。五、违约责任1.服务期间,乙方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员、财产损失的或事故造成乙方车辆损坏的,一切损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及赔付。2.属于乙方人员违章驾驶,导致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或被交警部门处罚的;造成甲方人员、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赔偿。3.由于甲方未及时修复车辆,坚持要求乙方服务人员驾驶已出现故障的车辆,造成乙方人员、甲方人员、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或赔偿。4.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超过两个月未及时支付乙方相关劳务费用,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合同,甲方给乙方和外派员工造成损失的,向乙方及外派员工赔偿外派人员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5.服务及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聘请驾驶人员之间劳动关系及纠纷解决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合同关系领域法律规定予以执行。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双方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七、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印章后生效。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3.合同期满后,乙方完成全部合同服务内容,未签订新合同时,本合同顺延,并继续有效。八、其他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乙方:克拉玛依融汇经营管理有限责任中心,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