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 新增专项债券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开平市财政局2026)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6-04631550
二、合同名称
开平市财政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6-1778291
四、项目名称
开平市财政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开平市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_江门市_开平市长沙街道人民东路5号
联系方式:0750-2209176
供应商(乙方):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冼村街道
联系方式:159754825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套)
61,000.00
61,000.00
合同金额: 61,000.00元,大写金额:陆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10日至2027年04月09日
履约地点:开平市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开平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08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开平市财政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开平市财政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631550甲方:开平市财政局乙方: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61000.00人民币大写:陆万壹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一)项目准备阶段:1.对拟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工作,每月安排一次以上现场对接,指定专人与各项目单位保持及时联系;2.根据上述调研工作,出具法律意见;3.对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项目,开展项目辅导工作,对项目立项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4.对于暂未满足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提出项目解决方案,以协助该部分项目满足发行条件;5.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编写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三方中介机构保持紧密的联系和沟通,提供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发行相关的法律专业意见;6.参与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准备阶段的政府会议、中介会议等相关工作会议,针对债券项目筛选提供专业意见;7.提供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专业培训讲座服务。(二)项目发行阶段:1.参与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讨论、中介会议,并提供专业建议;2.在发行阶段,为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审查、整理、完善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和资料;4.就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出具各项目独立的专项法律意见书;5.根据专项债券发行法律和政策的更新,提供配套的其他法律服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2026年新增专项债券法律咨询服务1套61000.0000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2026年4月10日¥61,000合计¥61,000大写(人民币):陆万壹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定款。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第1页-服务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7年4月09日。服务地点:开平市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第2页-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开平市财政局甲方联系人:甄进乔联系电话:0750-2209176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4-10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7-04-09乙方(盖章):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第3页-银行账号:11016103592001乙方联系人:陈苏联系电话:18588552586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开平市财政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开平市财政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631550甲方:开平市财政局乙方: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61000.00人民币大写:陆万壹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一)项目准备阶段:1.对拟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工作,每月安排一次以上现场对接,指定专人与各项目单位保持及时联系;2.根据上述调研工作,出具法律意见;3.对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项目,开展项目辅导工作,对项目立项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4.对于暂未满足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提出项目解决方案,以协助该部分项目满足发行条件;5.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编写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三方中介机构保持紧密的联系和沟通,提供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发行相关的法律专业意见;6.参与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准备阶段的政府会议、中介会议等相关工作会议,针对债券项目筛选提供专业意见;7.提供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专业培训讲座服务。(二)项目发行阶段:1.参与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讨论、中介会议,并提供专业建议;2.在发行阶段,为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审查、整理、完善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和资料;4.就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出具各项目独立的专项法律意见书;5.根据专项债券发行法律和政策的更新,提供配套的其他法律服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2026年新增专项债券法律咨询服务1套61000.0000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2026年4月10日¥61,000合计¥61,000大写(人民币):陆万壹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定款。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第1页-服务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7年4月09日。服务地点:开平市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第2页-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开平市财政局甲方联系人:甄进乔联系电话:0750-2209176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4-10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7-04-09乙方(盖章):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第3页-银行账号:11016103592001乙方联系人:陈苏联系电话:18588552586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 新增专项债券法律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