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2026)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515533
二、合同名称
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706319
四、项目名称
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_湛江市_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9-5292015
供应商(乙方): 广东向宁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4-2107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138248209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16,000.00
16,000.00
合同金额: 16,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吴川市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
2026年04月09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515533甲方: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乙方:广东向宁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16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法律顾问采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购数量量单位-第1页-(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二)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三)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四)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五)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六)应甲方要求,为甲方行政执法、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列席甲方重要会议。(七)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但每年不超过2次;(八)提供与C23019900甲方行政执法、经人员要求:11项16000.0000¥16,000116000.0000¥16,000其他法律服务营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开始时间:2026.1.1信息;(九)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十)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十二)根据甲方义务的需要,到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展开尽职调查。合计¥16000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0%合同金额。-第2页-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地点:湛江市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第3页-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中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米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0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0.0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5%,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5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甲方联系人:谢春燕联系电话:0759-5292015合同签订日期:2206.11合同屐约开始日期:2026-01-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12-31乙方(盖章):广东向宁律师事务所-第4页-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0001230900011818乙方联系人:陈林联系电话:137290680422026.1.1合同签订日期:-第5页-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515533甲方: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乙方:广东向宁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16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法律顾问采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购数量量单位-第1页-(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二)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三)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四)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五)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六)应甲方要求,为甲方行政执法、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列席甲方重要会议。(七)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但每年不超过2次;(八)提供与C23019900甲方行政执法、经人员要求:11项16000.0000¥16,000116000.0000¥16,000其他法律服务营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开始时间:2026.1.1信息;(九)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十)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十二)根据甲方义务的需要,到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展开尽职调查。合计¥16000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0%合同金额。-第2页-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地点:湛江市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第3页-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中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米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0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0.0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5%,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5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甲方联系人:谢春燕联系电话:0759-5292015合同签订日期:2206.11合同屐约开始日期:2026-01-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12-31乙方(盖章):广东向宁律师事务所-第4页-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0001230900011818乙方联系人:陈林联系电话:137290680422026.1.1合同签订日期:-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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