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服务监理采购合同公告(固原市数据局2026)
一、合同编号: 20260408HT(GY)000011
二、合同名称: 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三标段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 D640400-20260213022428183
四、项目名称: 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固原市数据局
地 址: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固原分行16层
联系方式:0954-2088331
供应商(乙方):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99-1号(101)
联系方式:138956375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9200
合同金额: 3.9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项目验收结束,按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技术服务监理合同.pdf
技术服务监理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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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三标段技术服务监理合同甲方:固原市数据局乙方: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三标段技术服务监理合同委托方(甲方):固原市数据局所在地:宁夏固原市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大楼16层法定代表人:马宁项目联系人:马涛联系方式:13649530060通讯地址:宁夏固原市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大楼16层电话:13649530060受托方(乙方):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99-1号(101)法定代表人:杨丽春项目联系人:鲁宁联系方式:13895637509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99-1号(101)电话:024-83785835传真:024-837858492电子信箱:luning@northlab.cn甲方于2026年3月9日就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采购,乙方为本项目第三标段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及相关承诺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就“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三标段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监理范围本次监理工作主要范围为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全过程监理,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监理单位承担项目的监理服务,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19668.7-2022)的要求,对各系统的质量、进度、投资、风险进行控制,进行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实施的监理,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使项目建设按既定目标顺利进行。二、监理工期1本工程监理工期为: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终验合格。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一)监理费总额为:叁万玖仟贰佰元整(¥39,200.001元)。(二)监理费支付方式为:1.本合同签订生效,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终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监理费,计叁万玖仟贰佰元人民币整(¥39,200.00元)2.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实际付款额的发票,且该发票必须为乙方直接从税务机关购买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公司名称: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沈阳自贸区支行账号:21050110862300000857四、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五、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决定本项目的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审批、决定工程设计变更。2.甲方有权审批乙方调换驻场监理工程师的申请。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工作周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4.甲方有权决定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其人员是否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要求履行各项监理义务,当认为乙方无正当2理由不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乙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的通知。6.当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一标段、二标段受托方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监理人员或解除合同。(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负责项目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及相关的设备生产厂家名录等资料。3.针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合同未明确约定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4.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其他办公设施。5.甲方应按期支付监理服务费。甲方有义务按期支付乙方报酬,如果需要在支付前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则乙方提供发票不代表甲方已经履行付款义务。6.甲方有对乙方所提供的文件、技术信息保密的义务。(三)乙方的权利31.乙方有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2.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对工程实施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一标段、二标段受托方提出建议。发现实施技术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实施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书面报告甲方并要求一标段、二标段受托方更正。3.乙方有审批项目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一标段、二标段受托方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的权利。4.事先向甲方报告,经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5.乙方有项目上使用的设备和项目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一标段、二标段受托方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子系统,有权通知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一标段、二标段2受托方停工整改、返工。受托方得到监理机构或甲方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6.乙方有项目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项目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项目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4(四)乙方的义务1.成立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组成。2.起草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是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依据。3.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确认各方项目责任人和联系人。4.在项目组织和实施、系统测试、系统培训、系统试运行、系统验收和系统移交等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变更进行控制,对工程的信息、合同履行进行管理,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5.沟通、协调各方关系,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纠纷。6.审核项目进度计划,按照审核通过的进度计划进行进度的总体控制,跟踪进展,及时发现进度偏差,并组织各方对进度计划进行纠偏调整。7.协助甲方对各系统间对接展开协调工作。8.协助甲方按国家规定进行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负责项目档案整理及档案验收。9.监督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一标段、二标段受托方按照实施计划开展软件需求分析确认活动。10.对开发成果进行功能验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直至解决。511.对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一标段、二标段受托方在设计、开发、测试各阶段提交的技术文档进行评审。12.协助甲方组织软件上线部署。13.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直至解决。14.检查项目实施文档。15.参与项目验收。16.委派1名监理工程师,通过驻场和线上形式,负责与甲方、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一标段、二标段受托方对接,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并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监理业务。在合同履行期间,监理工程师将按要求定期向甲方报送监理周报、监理意见及监理报告等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向甲方提交监理总结报告六、保密条款1.乙方在参与项目咨询设计、系统建设和服务保障过程中,需严格保守甲方的相关业务信息和相关数据。2.乙方不得私自以包括但不限于誊写、复印、拍照、录音、录像等任何方式复制其在监理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系统相关文件、图纸、配置信息等。3.乙方应采取严格、有效的内部保密制度和措施,加强保密教育,避免无关人员获悉相关信息,保障本项目建设工作产生的信息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4.因乙方人员未能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6将被依法追究相关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七、知识产权1.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三标段中产生的所有相关文档资料版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相关文档资料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索赔与起诉。八、违约责任1.乙方在收到甲方整改要求后未及时回复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承担300元违约金。2.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生一次,应按监理费总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整改连续三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监理业务转委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监理费总额20%的违约金。4.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交项目监理档案资料,或因乙方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导致项目未按期交付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承担合同价款0.1%的违约金。5.乙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约定保密义务的,应按监理费总额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知道保密信息7被泄露之后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泄露范围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泄露保密信息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损失。6.对于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九、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和严重的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性、政府行为等不由双方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3.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甲方也7可以考虑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影响的乙方在提供充分证明后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在8延迟履行合同后才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方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本着互相理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2.在本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项目实施的正常进行。3.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十一、合同解释和法律适用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9(1)甲方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本合同附件。十二、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3.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信息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十三、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一)本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的终止:1.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2.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因一方违约或破产而解除合同;4.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10(本页为固原市“数聚通”项目(二期)三标段合同签署页)甲方:固原市数据局(盖章)千Y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0年4月日乙方: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纪m签订日期:2026年4月日0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技术服务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