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建设补充耕地采购合同公告(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



一、合同编号: ZZTCG-2026-0301
二、合同名称: 唐县2026年度第2批次非农建设补充耕地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6033240010047
四、项目名称: 唐县2026年度第2批次非农建设补充耕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 保定市唐县中山北大街7号
联系方式:0312-6436836
供应商(乙方):河北度坤土地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7号楼1505
联系方式:0317-52095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唐县2026年度第2批次非农建设补充耕地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要求及行业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75600元
合同金额: 157.5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指标完成入库止。项目实施地点:唐县,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唐县2026年度第2批次非农建设补充耕地项目 采购服务合同(2).pdf

唐县2026年度第2批次非农建设补充耕地项目 采购服务合同(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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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甲方):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乙方):河北度坤土地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ZTCG-2026-0301签订时间:202年生月日签订地点: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ZZTCG-2026-0301(项目编号)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现就唐县2026年度第2批次非农建设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名称)提供相应的服务,签订本服务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服务内容:负责统筹各类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地块的提取、梳理及成果移交工作,按类别规范整理并完成与农业部门对接移交。对拟入库补充耕地地块进行前期筛选,优先划定禀赋优良、集中连片、耕地质量现状良好的地块作为项目实施区域。开展项目区勘测定界,实地抠除非耕地区域,形成净补充耕地成果并移交相关部门。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耕地数量核实,在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完成现场拍照举证、数据录入与报备入库工作。全程对接县、市、省级核查验收工作,及时答复质询、完善材料、整改问题,保障项目顺利通过各级审核验收并完成入库。2、服务地点:唐县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指标完成入库止。第二条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保障项目顺利通过县、市、省级验收。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壹佰伍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1575600.00元。合同总金额是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2.报价明细(如有,可附明细表)第四条付款方式:完成指标入库后,一次性付清。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乙方无需向甲方缴纳任何履约保证金。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人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2.验收程序及标准: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应严格按时按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若因乙方提交的成果无法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同时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付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甲方所有。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唐县人民法院诉讼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响应)文件;3.投标函;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河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发布合同公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通过“河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向唐县财政局合同备案。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地址:7中的电活p212-6456070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河北工业大学科技电话18531709558传真:传真开户名称:河北度坤土地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路支行银行账号:522011300000000088705日期2026年4月10日日期206年4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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