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修缮维修工程 预算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西樵人民医院)2026)
修缮维修工程202602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修缮维修工程202602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7657467362603241418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服务机构:
广东粤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修缮维修工程202602预算编制服务
合同编号:
4406057657467362603241418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28日
服务内容:
采购单位是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地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碧霞路21号,本次预算编制的工程名称为:修缮维修工程202602,预算总金额135000元。中标方依据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编制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预算编制书共一式叁份。
合同附件
修缮维修工程202602预算编制服务合同(上网).pdf
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6-04-10
修缮维修工程202602预算编制服务合同甲方: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乙方:广东粤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证件类型:口居民身份证口护照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其他证件号码:124406057657467360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碧霞路21号法定代表人:陈生委托代理人:石晶联系人:钟永浩联系电话:86866961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碧霞路21号邮政编码:528211电子邮箱:nhsy88380610@126.com乙方(受托人):广东粤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证件类型:口居民身份证口护照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其他证件号码:91440111MACB6KPN36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1号1201房B201法定代表人:李贵荣委托代理人:许值晓联系人:许值晓联系电话:1882511476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1号1201房B201邮政编码:许值晓电子邮箱:qwe1234560327@126.com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托处理甲方事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委托事务(一)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修缮维修工程202602预算编制。(二)编制项目名称:修缮维修工程202602;项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三)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前往业主单位领取项目相关资料,领取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明确资料是否完整。明确资料完整后,乙方如需要现场踏勘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在收到甲方完整的委托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编制报告初稿,如需调整,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工作,并出具预算编制报告定稿一式叁份(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第二条工作要求(一)甲方口同意口不同意乙方将委托事务转委托。(二)乙方□同意口不同意甲方另行委托其他人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务。第三条委托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第四条委托费用(一)委托费用包括乙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报酬和必要费用。(二)委托费用的计算标准为:依照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发出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内容;下浮率为:55%(大写:百分之五十五)。(三)本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时,甲方已经支付部分或全部费用的,乙方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不应由甲方承担部分的委托费用。第五条付款方式2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为:最终预算编制报告金额*0.48%*(1-中选下浮率),乙方将审核成果文件报送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90个工作日内结清该咨询项目的审核服务费,由乙方收取费用并提供有效发票。第六条验收标准乙方处理委托事务,符合第(一)种标准的,应当认为委托事务已经完成。(一)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将委托事项全部处理完毕,甲方认可预算审核文件并盖章确认即为验收。(二)乙方处理委托事务取得了效果。(三)甲方确认委托事务完成。(四)其他第七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口乙方所有口甲方所有口甲、乙P双方共有口所有,甲、乙任何一方均享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无偿使用上述知识产权的权利。第八条保密要求甲、乙双方对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保密信息,无论本合同是否成立,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身份信息及与处理委托事务相关的资质和许可条件证明。(二)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处理委托事务相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如实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进展情况。3(四)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的处理向乙方发出指示。(五)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的所有咨询成果享有知识产权等一切权利。(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同一委托事务另行委托。(七)在乙方转委托经甲方同意或者追认的情形下,甲方有权直接向接受转委托的第三人发出与处理委托事务相关的指示。(八)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应当保证自身及己方工作人员具备处理委托事务需要的资质及许可条件,负责所有因为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二)乙方出具的工程预算书应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现行的定额解释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国家、省、佛山市和南海区等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造价信息等;如存在重大工程量和价格编制错误,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乙方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除甲方同意或者追认外,不得将委托事务转委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将列入业主失信名单,不得再投标业主后续采购项目。(四)乙方应当将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全部财产及时转交给甲方。(五)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本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编制、核对、全过程造价咨询、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进行联系,更不能索取任何财物。(七)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八)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4(一)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二)在协议执行期内,如发现乙方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1)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工作失误,造成甲方及相关单位损失的;(2)乙方违反甲方要求的保密规定;3)乙方利用评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一切非法利益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包括不仅限于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编制、核对、全过程造价咨询、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串通;(4)乙方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5)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6)违反回避制度的;(7)拒绝接受甲方跟踪核查的;(8)不按要求保管造价咨询服务资料的。(二)乙方不按规定程序造价咨询服务或出具虚假、依据不足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向甲方偿付经济损失。(三)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限期内补充完善;若咨询人怠于补充完善或补充完善后仍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5(五)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提出解除方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六)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变更、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的;2.发生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的;3.发生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解除权人提出解除合同的;4.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C5.其他。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2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材料,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情况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不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第十四条通知、送达(一)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均真实有效并作为本合同履行以及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本合同争议时的有效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6(二)任何一方变更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变更后的信息;未及时通知的,对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的通知形式,到达时间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但进行书面通知前后,通知方均有义务电话确认通知事项)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一)本合同之订立、生效、解释、变更、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二)甲、乙双方因合同内容或者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通过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1.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向佛山市南海区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D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的,守约方由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担保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十六条附则(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二)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或者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四)甲、乙双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七条其他(一)合同共计9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7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李责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wo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6年4月7日20年14月7日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垦路支行开户账号:6834772840788I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维修工程 预算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