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学辅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2026)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教学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PS37010500036017320260001_001
二、合同名称: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教学辅助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PS37010500036017320260001
四、采购项目名称: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教学辅助服务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联系方式:80998122
供应商(乙方):济南龙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68号名泉春晓二期工程C地块公建2305
联系方式:0531-585696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万元)
义务教育普惠性服务146.8346.83
购买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13
合同-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教学辅助服务项目3.31供应商补充后.pdf
项目编号:SDGPPS3701050003601732026000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年月日甲方(购买主体):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乙方(承接主体):济南龙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甲方(购买主体):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街道无影山东路23号法定代表人:亓连喜乙方(承接主体):济南龙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68号名泉春晓二期工程C地块公建2305法定代表人:刘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通过定向委托方式(非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详见附件一。2.服务内容及数量(可另附明细附件):详见附件一。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第二条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甲方评审文件中的服务要求,验收标准为合格。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服务费用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计价,固定总价为(大写):肆拾陆万捌仟叁佰元整人民币(¥468300元)。2.报价明细:详见附件二。3.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堤口路支行账号:15121801040003027行号:103451012184第四条付款方式1.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按照实际服务工作支付费用据实结算,成交承接主体在每月向采购人提供当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服务费用。第五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2.验收程序及标准:根据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教学辅助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进行。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2.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本服务合同所涉相应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第十四条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无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1.附件一:服务内容及数量2.附件二:报价明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单位名称:济南龙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街道无影山东路23号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68号名泉春晓二期工程C地块公建2305电话:电话:0531-58590756传真: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服务内容一、本次采购服务岗位数量约1115个,实际采购费用以实际发生服务岗位数量为准。二、项目服务人员资格要求:各岗位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三、服务人员上岗工作前需向甲方提供岗位服务人员的: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2、健康证明;3、所在岗位相应资格证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如有人员更换调整以上材料须及时更新。四、服务单位应优先安排采购人在目前岗位上的现有员工。五、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采购人有权增减各类岗位人员数量。六、服务责任:因承接主体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购买主体经济损失的,承接主体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服务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服务单位负完全责任。七、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附件二:报价明细表序号分类项目名称金额1服务费35元/人/月服务费总计小写:468300元大写:肆拾陆万捌仟叁佰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辅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