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采购合同公告(澄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6-00686
二、合同名称:商品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6-02086
四、项目名称:通用摄像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澄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地址:澄城县古徵街二路秦岳小区
联系方式:0913-6786909
供应商(乙方):韩城市永豪晟商行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西峙路南段惠丰园小区内
联系方式:186919688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国产品牌
1(台)
¥5,400.00
¥5,400.00
技术规格: 采用高清成像传感器,摄像头需达到4K30FPS超高清画质、850万以上有效像素,并可远近左右切换,具备良好夜视、强光抑制功能。具备防水防尘、稳定供电、远程调试接口,满足室内外常态化监控使用需求。 服务要求:提供原厂质保,质保期内非人为故障免费维修、更换及上门调试。提供设备安装、系统对接、操作培训等技术支持,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验收要求:到货核对品牌、型号、数量、配件及合格证明,设备外观完好无破损。现场通电调试,图像清晰、夜视正常、存储回放稳定、平台接入顺畅,功能指标符合采购需求及技术规范,资料齐全、安装规范,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合同金额: 5,4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15日
履约地点:澄城县古徵街二路秦岳小区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澄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26年04月13日
商品购销合同甲方(买方):澄城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乙方(卖方):韩城市永豪晟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一、交易商品:视频会议设备一套(后附报价清单或税票):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购买商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二、本合同商品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7220.00元(大写)柒仟贰佰贰拾元整。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将甲方所购买商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并提供税票后,甲方须一次性将货款付给乙方。三、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如果商品在三包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或调换。五、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该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六、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高永学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构明签订日期:2026年4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