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工食堂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太原市小店区八一小学校2026)



一、合同编号:11NE2088053720261

二、合同名称:八一小学四校区教工食堂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052026CCS00029
四、项目名称:八一小学四校区教工食堂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小店区八一小学校
地 址:太原市坞城北街10号
联系方式:0351-7073053
供应商(乙方):山西玉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电子街29号融鼎御品北区公楼三层324号
联系方式:134034042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八一小学四校区教工食堂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15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八一小学四校区教职工提供食堂服务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标准:供应商工作人员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有关要求和标准,提供标准化、制度化、优质化的餐饮服务,保障餐饮工作健康、安全、高质、有序开展。

2.合同金额(元):515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八一小学四校区教工食堂服务合同(11NE2088053720261).pdf

八一小学四校区教工食堂服务采购合同甲方(甲方):太原市小店区八一小学校乙方(供应商):山西玉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八一小学四校区教工食堂服务,项目编号:1401052026CCS00029为成交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根据中标文件甲方将本校食堂由乙方承包经营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4月22日起至2027年4月21日止。一、运行管理方式甲方委托乙方对小店区八一小学教工食堂进行餐厨服务管理。乙方负责自行采购原材料、加工成品并组织餐厨服务工作。乙方自行安排餐厨工作人员,并负责餐厨人员的工资福利。运营期内如遇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厨杂的情况。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添置和更换。二、服务内容食堂服务保障形式为餐厅就餐:餐厅就餐。1.售餐形式:早晨自助餐形式,午餐分餐形式。2.出餐品种早餐:小菜(1种);热菜(1种);主食(2种);汤品(2种);(煮或腌)鸡蛋。午餐:凉菜(1种,另配小料2种);热菜(3种);主食面及其他(1-2种);面卤(2样);汤品(1种)。主食米及其他(1-2种);汤品(2种)。备注: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同,两周一循环。按职工用餐需求和季节随时对菜单进行调整。3.开餐时间早餐:07:10—08:10午餐:11:40—12:404.法定节假日:视工作情况,随机安排。5.乙方根据就餐人数自行配备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等。三、人员配备标准及服务费用:(一)人员配备标准:1.按餐厅现计划服务规模和布局流线,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置服务人员。2.根据餐厅现状微调布局流线,合理配置餐厨人员,所有人员均需持有有效健康证,主要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需与服务方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二)服务费用:本合同总金额为:伍拾壹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515500元。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监督乙方依法运行、履行合同,负责内外协调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2.负责提供食堂场地、餐厅厨房基础设施、设备、一次性消耗品等。3.负责承担厨房水、电、暖等费用。4.负责对食堂的菜品质量、卫生、安全、服务进行检查、监督、指导。5.因工作需要变更就餐时间时,应至少提前12小时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到准时开餐。6.监督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7.按时支付乙方费用。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食堂的运行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员工作安排,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应制定和执行相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2.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甲方要求定期报送食堂运行相关数据资料。4.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办理相关工伤保险方能上岗。5.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就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有针对性改进工作。认真清洗餐厅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和每餐食品留样。6.合理使用并爱护食堂设备设施和公物,不得将食堂配置的设备设施转让、转包、转租、变卖或擅自挪作他用。7.在运行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8.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因乙方原因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9.有权要求按时支付服务经费。六、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1.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2.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或赔偿费。3.乙方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证件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5、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造约金。6.乙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7.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8.因甲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9.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七、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十、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甲方(章):法定代表人或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地址:太原坞城北街10号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电子街29号融鼎御品北区公楼三层324号电话:0351-7073053电话:13403404206开户银行:建行太原人民北路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街支行账号:14001825508050016549账号:351904182010518行号:105161005059行号:30816103903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工食堂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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