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材料设计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08050
二、合同名称:农业科技大市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专项路演活动暨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建设推进会会务相关材料设计制作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08050
四、项目名称:农业科技大市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专项路演活动暨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建设推进会会务相关材料设计制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13505184831
供应商(乙方): 南京圣沙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11445364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大市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专项路演活动暨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建设推进会会务相关材料设计制作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08050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58000.0
项目地点: 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采购单位: 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姓名: 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3505184831
固定电话: 02585485851
2.合同金额: 56750.0
3.履行时间(期限): 6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13 17:16
项目合同书-南京圣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pdf

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南京圣沙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合同书甲方: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乙方:南京圣沙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农业科技大市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专项路演活动暨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建设推进会”项目,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4合同项目1-1甲方委托乙方为“农业科技大市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专项路演活动暨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建设推进会”提供主会场布置、主席台搭建、氛围营造、分屏及音像设备租赁调试使用、喷绘和展板的设计制作、会议手册及席卡的设计制作等服务。时间:2025年12月16-17日地点:南京农高区东部农业科技创新港4号楼甲方权利和义务2-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2-2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甲方应在双方协定的日期前提供有关的物料器材设备,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2-3甲方负责就项目向乙方提出明确的目标以及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材料的报批、审核、现场协调的要求等);2-4甲方的活动举办场地应提供相应的电力支持;2-5活动期间乙方自行维护设备设施、甲方进行必要的协助;2-6活动当天甲方应安排相关人员确保现场观众秩序和安全;+乙方权利和义务3-1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3-1-1活动现场施工服务根据双方确认现场,进行现场搭建、布置;乙方负责整个活动所需要的全部演出器材和设备的搭建、安装、调试及拆卸L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1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南京圣沙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4-1本次项目费用为人民币:伍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大写)56750元(小写元);(详细内容见附件)4-2付款信息:公司名:南京圣沙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税务号:91320115MA25W9UB57对公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上坊支行账号:32050110646400000467法人:卞康礼电话:18114453641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庄排路159号1-1栋105室4-3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及时进行活动的准备工作,对活动所需和相关材料的设计及制作打印设备以及所有演职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安排,保证圆满完成活动。4-4活动结束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剩余全部款项4-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小合同的解除、终止与违约责任5-1在乙方切实、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相关义务的前提下,若甲方不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则应按拖欠部分每日百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直至全额支付之日止。5-2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少于该项目5%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该违约金,此外,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承担差额部分的赔偿责任。5-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规定及乙方实际已经提供的服务协商确定甲方实际应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将甲方多支付部分(如有)退还给甲方,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者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证明。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4争议解决办法6-1因履行本合同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请诉讼。其他约定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颁布的法律法规;2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务南京圣沙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7-3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扫描件、清晰数码照片件等具相同法律效应。本合同详细报价见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有效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甲方:江苏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乙方:南京圣沙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6月16日签订日期:2025年12216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材料设计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