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2026)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采购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采购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2026]-01343号-2025-0053(二次)

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采购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乙方):
吉林市龙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122200005740930828

所属行业:

合同金额:
899666.00156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02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14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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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合同甲方: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乙方:吉林市龙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九台区福星大街1000号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7号(世纪大饭店)2区2201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约定,双方共同恪守,签订本合同。一、保安服务的范围及管理方式(一)服务范围1.门岗安保: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出入口进行设岗执勤,对人员检查验证、登记打卡。2.安全技术检查:根据甲方要求对进入法院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人身安检、包裹检查及证件查验等。3.安保安检值班:根据甲方要求担任法院安检门值班工作,负责管理进出人员安检工作。4.完成法警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乙方服务管理方式1.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安保服务。2.乙方保安人员接受甲方(法警队)的管理监督检查。3.乙方与甲方一经签订保安服务合约,即全面承担法院机关安保责任。4.实行请示报告制度:保安员执勤时必须认真负责,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准确地报告甲方领导,并做好记录。二、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及人数合同需求人数共计25人。具体岗位安排,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三、合同期限自200年4月1日起至027年3月31日止。合同期满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一)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1.经双方协商确定,25人全年中标金额899666元。(二)付款方式774922.001.甲方在乙方上岗后30日内支付当月服务费元。2.乙方账号户名:吉林市龙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205016131790000066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恒山路支行。3乙方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服务费金额持税务机关核发的等额发票与甲方结算。五、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的保安员进行监督和管理。2用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勒务方式、方法及执勁地点。3甲方对乙方上岗人员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服务条件或不能胜任执勤工作的保安员退回,乙方应及时调换合格保安员。4甲方要求乙方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用工,如果乙方在用工方面出现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甲方为乙方夜勤保安员提供免费工作餐。6.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和《保安服务许可证》。7.甲方在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所规定的工作职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按相关法律、条例具有承担保安服务的资质及能力,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保安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2、乙方全面负责甲方院“四防一保”,即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保安全等工作。3、乙方应依法及时处理责任区内突发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及自然突发事故等。4、乙方负责派驻保安员执勤装备服装,包括三季衣裤、鞋帽,并配备保(二)安人员日常执勤装备。乙方提供保安服务时应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5、乙方应提供上岗人员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吉林省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身体健康证明、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交予甲方保卫科备案。6、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年龄必须在35周岁左右。男性身高必须175CM以上,女性身高必须163CM以上。7、乙方有权在甲方不支付服务费时撤回派驻保安员。8、甲方在按规定内承担乙方保安服务费、工作餐之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9、乙方派驻到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在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如出现意外伤害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其他规定1、本合同项下的“保安人员”、“上岗人员”指乙方依据合同派驻甲方的人员。2、甲方根据需要要可增加或减少所需乙方派驻保安员人数,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3、甲方指派乙方保安人员担负合同约定以外的临时任务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处理。4、合同期内受到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法规因素影响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处理。5、本合同一式四份(共三页),双方各两份,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3甲方: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乙方:吉林市龙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0年4月1日签订时间:2026年4月1日(三)保安服务合同甲方: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乙方:吉林市龙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九台区福星大街1000号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7号(世纪大饭店)2区2201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约定,双方共同恪守,签订本合同。一、保安服务的范围及管理方式(一)服务范围1.门岗安保: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出入口进行设岗执勤,对人员检查验证、登记打卡。2.安全技术检查:根据甲方要求对进入法院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人身安检、包裹检查及证件查验等。3.安保安检值班:根据甲方要求担任法院安检门值班工作,负责管理进出人员安检工作。4.完成法警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乙方服务管理方式1.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安保服务。2.乙方保安人员接受甲方(法警队)的管理监督检查。3.乙方与甲方一经签订保安服务合约,即全面承担法院机关安保责任。4.实行请示报告制度:保安员执勤时必须认真负责,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准确地报告甲方领导,并做好记录。二、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及人数合同需求人数共计25人。具体岗位安排,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三、合同期限自200年4月1日起至027年3月31日止。合同期满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一)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1.经双方协商确定,25人全年中标金额899666元。(二)付款方式774922.001.甲方在乙方上岗后30日内支付当月服务费元。2.乙方账号户名:吉林市龙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205016131790000066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恒山路支行。3乙方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服务费金额持税务机关核发的等额发票与甲方结算。五、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的保安员进行监督和管理。2用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勒务方式、方法及执勁地点。3甲方对乙方上岗人员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服务条件或不能胜任执勤工作的保安员退回,乙方应及时调换合格保安员。4甲方要求乙方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用工,如果乙方在用工方面出现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甲方为乙方夜勤保安员提供免费工作餐。6.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和《保安服务许可证》。7.甲方在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所规定的工作职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按相关法律、条例具有承担保安服务的资质及能力,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保安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2、乙方全面负责甲方院“四防一保”,即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保安全等工作。3、乙方应依法及时处理责任区内突发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及自然突发事故等。4、乙方负责派驻保安员执勤装备服装,包括三季衣裤、鞋帽,并配备保(二)安人员日常执勤装备。乙方提供保安服务时应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5、乙方应提供上岗人员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吉林省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身体健康证明、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交予甲方保卫科备案。6、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年龄必须在35周岁左右。男性身高必须175CM以上,女性身高必须163CM以上。7、乙方有权在甲方不支付服务费时撤回派驻保安员。8、甲方在按规定内承担乙方保安服务费、工作餐之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9、乙方派驻到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在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如出现意外伤害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其他规定1、本合同项下的“保安人员”、“上岗人员”指乙方依据合同派驻甲方的人员。2、甲方根据需要要可增加或减少所需乙方派驻保安员人数,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3、甲方指派乙方保安人员担负合同约定以外的临时任务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处理。4、合同期内受到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法规因素影响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处理。5、本合同一式四份(共三页),双方各两份,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3甲方: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乙方:吉林市龙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0年4月1日签订时间:2026年4月1日(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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