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 车辆与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2026年2月13日租车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PS37160000021400120260021_001
二、合同名称:综合科2026年2月13日租车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PS37160000021400120260021
四、采购项目名称:综合科2026年2月13日租车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3162812
供应商(乙方):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市东街道黄河十二路东区客运中心
联系方式:0543-30611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万元)
车辆与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10.09380.0938
购买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2-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15
交运租车合同.pdf
滨州市政府采购车辆租赁合同项目名称: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租赁汽车合同甲方: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1根据滨机政发(2025)13号《关于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服务的通知》要求,甲方在公开询价的基础上,乙方自愿成为甲**府采购车辆定点租赁服务单位。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内容:(一)服务名称、标准、车辆租赁明细小型车辆日租价格(含驾驶员费用)车型日租基础价格(元/天,百公里内)超百公里加价价格(元/公里)5座(含)以下轿车9座(含)以下商务车5座(含)以下轿车9座(含)以下商务车最低价4506001.52大中型车辆日租价格(含驾驶员费用)车型日租基础价格(元/天,百公里内)超百公里加价价格(元/公里)10-16座17-23座24-39座40座以上10-16座17-23座24-39座40座以上最低价80012001300140022.533车辆租赁费用包括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料费(充电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驾驶员等费用。(二)驾驶员随同出差住宿费、生活费用本着从简的原则,在不高于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前题下,由甲方车辆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报实销。2(三)派车服务。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用车需求,安排相应价值核定载客人数车辆和驾驶员,并及时和甲方用车人员联系,提前到达预约地点,驾驶员核对用车人身份后,按照要求提供用车服务;用车服务完成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车型和服务价格以及实际用车里程在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录入费用信息,由甲方车辆管理、财务部门审核无4误后,将采购计划、商城凭证、发票以及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出具的社会化用车记录单(含行驶轨迹)等必要资料原始凭证做为费用报销依据,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四)乙方指定专人(姓名联系电话)负责车辆租赁服务相关事宜。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不承担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罚款、第三者责任等一切责任。(二)甲方人员应当配合乙方工作人员上车、下车安排,应配合做好行车安全。甲方不携带违禁品,不影响驾驶员驾驶。(三)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车辆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四)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和价格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须保证服务车辆产权属于乙方,相关证照齐全,包括:车辆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保险单、年检等;驾驶员为乙方职工且驾龄在5年以上;乙方用于提供租赁服务车辆必须车容、车况良好,使用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乙方承诺已为所用车辆购买相应保险,且在服务时确保在保期之内。所购保险至少应当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员和乘客)等。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未按照上述约定投保险种或未足额投保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和车损等,导致保险公司不能或不能足额赔付外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车辆、驾驶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上述约定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基于乙方上述违约行为解除本合同。(二)乙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的候车地点,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驾驶员、乙方车辆问题)对甲方的行程造成延误,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若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并完成故障修理,若车辆故障无法立即排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同档次且状况完好的其它车辆更换故障车辆,故障期间不计租金,对甲方的行程造成延误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三)人车服务期间,甲方人员(包括甲方同意的其他搭乘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害的,乙方承4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驾驶员、车辆本身发生的任何人员或财产损失,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整洁舒适的车辆,并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如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不符合甲方需求,经甲方提出更换租赁车辆或驾驶员的,乙方应当立即更换租赁车辆或驾驶员,且不因此产生租赁费用的增加。(五)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甲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提供本区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六)承担不低于9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服务期间内,乙方的驾驶员需履行保密义务。四、违约责任(一)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安全驾驶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一(二)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三)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乙3001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四)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租赁车辆调换或者驾驶员变更要求未及时响应的,累计发生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5(五)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甲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本次包车价20%的违约金,如甲方违约未使用车辆,则向乙方支付本次包车价20%的违约金。乙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甲方车辆,给甲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乙方赔偿。五、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以具体实际租赁情况进行结算。乙方开户单位: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开户银行:东营银行滨州分行开户账号:812170101421010506六、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口甲方支付口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口财政性资金元口自筹性资金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省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或用POS机刷公务卡据实结算。七、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根据甲方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八、其他(一)本次汽车租赁政府采购供应商九家,因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九家供应商皆为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提6供租用车辆和驾驶员服务,应通知甲方不能提供车辆服务的原因,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租用车辆和驾驶员三次(所有九家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用车服务累计次数),甲方有权基于乙方的违约行为解除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的车辆租赁服务合同,并将乙方违约情况报送市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产生违约的,双方经友好协商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九、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6月20日止十、合同法律效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合同为准。十一、协议合同数量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的利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0543-3162812电话:0543-3189166签订日期:2025年6月21日签订日期:2022年6月21日地址:滨城区黄河五路355号地址:滨州市滨城区市东街道黄河十二路东区客运中心8授权委托书现我单位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分公司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为我方代理单位,以我方名义签订客运业务合同和办理结算、车辆使用、过户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盖章)集团方: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方: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盖章)2025年5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车 车辆与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