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采购合同公告(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2026)



[银川市交易中心]贺兰县立岗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贺兰县立岗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工四标段合同信息公示

合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贺兰县立岗镇 2026 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项目编号
A6401000141100404

标段名称
贺兰县立岗镇 2026 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工四标段

标段编号
A6401000141100404001004

合同订立信息

建设单位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
宁夏沛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938954.85
签约时间
2026-03-20

合同期限
200日历天

相关附件
沛科.pdf

沛科.pdf

第一部分台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宁夏沛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贺兰县立岗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四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贺兰县立岗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四标段。2.工程地点:贺兰县立岗镇银星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贺发改复【2026】54号4.资金来源:自治区专项资金及村级自筹。5.工程内容:银星村十二社、二社、四社道路硬化工程:新建道路1505米,硬化面积5696平方米,配套建设涵洞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1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2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制性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捌仟玖佰伍拾肆元捌角伍分¥938,954.8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肆佰肆拾柒元零角叁分(¥24447.03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l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付磊电话:15109601639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3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承包人承诺积极配合工程结算及决算,若承包人不配合工程结算及决算,则以发包方的结算及决算金额为准。5.承包人承诺工程由其自主施工,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挂靠或者分包、转包给第三方进行施工。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0年月20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立岗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4盖单位印章生效。需要办理批准、备案或者登记手续的,该手续办理完成之时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城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1640122010103927T91640500MA76K49Y06电话:0951-8822083电话:0951-8986333传真:1传真:1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居安立岗分理处西路支行账号:29195001040001185账号:1200005133368地址:地址:邮编:邮编:5第一部分台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宁夏沛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贺兰县立岗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四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贺兰县立岗镇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四标段。2.工程地点:贺兰县立岗镇银星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贺发改复【2026】54号4.资金来源:自治区专项资金及村级自筹。5.工程内容:银星村十二社、二社、四社道路硬化工程:新建道路1505米,硬化面积5696平方米,配套建设涵洞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1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2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制性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捌仟玖佰伍拾肆元捌角伍分¥938,954.8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肆佰肆拾柒元零角叁分(¥24447.03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l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付磊电话:15109601639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3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承包人承诺积极配合工程结算及决算,若承包人不配合工程结算及决算,则以发包方的结算及决算金额为准。5.承包人承诺工程由其自主施工,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挂靠或者分包、转包给第三方进行施工。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0年月20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立岗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4盖单位印章生效。需要办理批准、备案或者登记手续的,该手续办理完成之时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城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1640122010103927T91640500MA76K49Y06电话:0951-8822083电话:0951-8986333传真:1传真:1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居安立岗分理处西路支行账号:29195001040001185账号:1200005133368地址:地址:邮编:邮编: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