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维护采购合同公告(茫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11N12632803M20261206
二、合同名称:2026年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维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启宸竞磋(服务)2026-002
四、项目名称:2026年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茫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创业路11区
联系方式:0977-8258136
供应商(乙方):青海纬峰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号楼1单元23层1232室
联系方式:1565098052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维护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19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519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维护项目合同书(1).pdf
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维护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启宸竞磋(服务)2026-002.采购合同编号:MYZOD2026001合同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玖千捌百元整采购单位(委托方):茫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成交供应商(受托方):青海纬峰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盖章)1磋商日期:2026年3月17日cl混480200采购人(以下简称采购人):茫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青海纬峰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3月17日2026年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维护项目(项目编号:青海启宸竞磋(服务)2026-002)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7广行工中标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项目。中口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二、服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保证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三、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合同修改书。四、合同有效期限1、服务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7年4月14日止,运营期满后甲方对乙方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再续签。具体续签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22、服务地点:茫崖市。3、付款方式:项目进度完成至30%并考核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155940元整(大写:壹拾伍万伍仟玖佰肆拾元整)。项目进度完成至65%并考核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即人民币¥181930元整(大写:壹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元整)。项目进度完成至100%并考核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即人民币¥181930元整(大写:壹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元整)。甲方人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前开具足额发票,因乙方迟延开票致使甲方未及时付款,不属于甲方违约,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通过甲方考核并开具足额发票后甲方仍然不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所造成的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五、运营管理服务内容1.对茫崖市辖区内医疗机构、预防、保健、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血液中心、卫生疾病控制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法医检查、司法鉴定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2.对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基础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保养管理。六、委托运营方式1.采购人授权乙方对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管理运营。运营协议签订后,乙方负责提供服务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2.乙方在茫崖市成立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管理团队专门负责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运营。3.采购人作为委托运营业主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对乙方运营过程中的处理标准、环境标准、安全卫生等实施监督。4.乙方作为受托运营方,对项目运营全权负责,其中包括:制定委托运营方案、服务工作流程、岗位人员聘用、安全收运技术管理、应急处置、提供运营所需资金等。35.乙方按照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运营:(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6)《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7)《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9)其他相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6.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过程中,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如需要改造或新建设施、设备等投资,由乙方提出整改方案,经过论证后,上报采购人及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七、资产及资料移交1.在签订本合同后、项目正式运营前,采购人向乙方进行资产移交,双方对基础设施、设备讲行核查.详细如实记录基础设施及设备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由乙方运营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时存档管理。2.采购人将本项目现有所有相关文件、可研、初涉、环评、施工资料、图纸、技术资料和所有设备的技术说明书等移交给乙方存档管理。3.乙方接管本项目当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接管项目资产的现状,签署移交确认书。4.采购人完成项目工程、安全、消防、环保验收后,将相关资料移交乙方存档管理。5.乙方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和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并妥善保管采购人移交的全部资料,后期停止运营后由乙方全部交还给采购人。八、双方权利义务48.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采购人将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全权委托给乙方运营管理。(2)采购人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运营管理。(3)在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期间,由乙方完成日常维护、维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土建工程和基础设施需要维修或需要进行重大技术升级改造、大型设备(设施)维修,由甲方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招标实施。单次维修费用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由甲方承担。(4)协同卫生部门监督各产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置及分类工作。(5)协助乙方办理运营所需的资质证照。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出具项目运营所需相关文件。(6)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对乙方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7)合同履行期间,如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设备及车辆达到使用年限,采购人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修,必要时进行换新。(8)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不合格处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整改。(9)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和服务能力。对采购人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10)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11)采购人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12)采购人需根据本合同规定,收到乙方按采购人要求开具的税票后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8.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接管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后,即全权负责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5点的整体运营管理,并负责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资产的安全保障义务及安全运行职责。(2)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不得非法经营。(3)乙方接管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后,全权负责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运营组织架构等人事工作,采购人不得无理干涉。(4)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期间,乙方负责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所有硬件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维修工作。(5)乙方应将其他先进的产业发展、运营管理模式应用于本项目。(6)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由于乙方经营管理造成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导致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能通过环保检查等原因受到相关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整改。由于原设计及原设备问题造成环保不达标,乙方有义务向采购人提出技改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实施,技改费用及处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8)乙方不得将采购人委托运营的项目资产(包括土地、厂房、设备资产)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租赁。(9)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接受采购人对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10)乙方负责办理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乙方负责编制环境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第三方季度性环境监测。(12)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医疗废物运输单位须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13)乙方生产、生活用水自行拉运解决。(14)乙方给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配备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司机需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需具有危险货物道路押运从业资格证。(15)乙方不得将茫崖市医疗废物暂存点分包或转让第三方经营。61(16)乙方应为其员工缴纳社保及工商保险。乙方人员因履行合同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包括采购人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9、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按合同要求调整,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采购人的实际经济损失。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因一方违约,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有法可依的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损失的责任,任何一方不应阻止这种合理行为。4.在委托经营期间若遇不可抗力原因须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双方互相免责。5.若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将其获知的对方的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等信息及隐私泄露,则应当向对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7.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8.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0十一、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服务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争端应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十二、合同语言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十三、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四、税费合同货物及服务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持四份,采购代理机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拉采购人:茫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青海纬峰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l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围工商银行西宁昆仑路中支行联系电话:0977-8258136账号:2806002209000024905联系电话:0971-8588991签定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启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张秀:1经办人:张秀合同备案日期:1026年4月15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暂存点运营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