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服务 牛奶采购合同公告(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2026)



一、合同编号: 4530723HT2026000200201
二、合同名称: 华坪县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服务(2026-2029)二标段合同(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
三、项目编号: 4530723JH202600020
四、项目名称: 华坪县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服务(2026-2029)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
地 址: 华坪县永兴乡永兴街
联系方式:13578356587
供应商(乙方):华坪县尚农农业科技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兴民社区一组
联系方式:180883021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华坪县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服务(2026-2029)二标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华坪县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服务(2026-2029)二标段(辅食材),主要提供学校食堂所需的肉类、鸡蛋、蔬菜瓜果、牛奶、调味品等其他食材的采购配送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00000
合同金额: 8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项目为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采购期内,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经采购方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内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永兴二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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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华坪县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标段合同)本合同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示范文本》(云市监办发[2024]31号),结合项目实际修改。2026年3月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二标段,辅食材)甲方名称(学校):华县永兴中法定代表人: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223432934093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地址:修馆。兴线乙方(联合体):华坪县尚农农业科技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沙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0723MA6KKD940H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5307230046917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兴民社区一组华坪鸿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玉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0723MADRY5565J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5307230048958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荣将镇膏泽社区居委会荣将生物产业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1-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一)本合同及后续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二)中标通知书;(三)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东信采招2026-1-2号);(四)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及承诺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二、合同期限(一)本项目采用“一采三年”方式(采购期间为2026年3月至2029年2月),由华坪县教体局牵头实施联合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经华坪县教体局组织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本合同约定供货服务期为壹年,即: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二)服务期内,如遇规章或相关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三、合同金额、食材供应的品种及单价(一)预计年采购金额为80万元(本合同实际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二)辅食材种类:学校食堂所需的除大米、面粉、食用油以外的肉、蛋、奶、蔬菜、瓜果、干货、豆制品、调料品以及其他食堂所需食材。-2-(三)采购食材的具体品种、单价:学校食堂所需大宗辅食材具体品种由各联合采购学校食堂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并由华坪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开展市场询价。结算单价以华坪县教体局定期统一发布的询价结果为准,按中标下浮率进行定期结算。对于学校有需求、县教体局未组织统一询价的小众或指定品类辅食材,可以由甲方及甲方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和乙方3方共同进行询价或者议价,但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对于同一品类辅食材,由乙方根据询价议价结果按同等品质平均价格结算,确保相同食材相同结算价格。结算单价包含税费、食材检测费以及运输和搬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四、资质及票证索取要求(一)资质要求: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资质证照。u22EE(二)乙方必须提供上游供应商的相关证件及食品质量的相关证件,供应蔬菜水果、肉制品类的,还应提供农残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报告等。(三)乙方在为各实施学校供应食材时,必须提供本次所供应食材的相关票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四)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供应的食材进行抽查、抽检,发现食材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且不支付对应款项,一年内发现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五、食材质量要求食材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3-(一)食才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乙)须提供所供食材的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等文件;没有国只标准的,按省、市相关职能部门或检验部门规定执行,且必负符合行业标准;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确保食材的折鲜、健康、无杂质、无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色泽味道三常,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的食材。不得提供无生产日期、无货量合格证/检验报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二)食才质量凭证: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食材同时需随货附带或通过材溯源平台展示相应产品生产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质量诺保证书及检验检疫报告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三)食木外包装应符合食品标签标注规定。六、交货点、时间、数量及验收(一)交地点:甲方指定的学校食堂。(二)交周期:由双方协商确定,路程较远的学校食堂配送周期不得化于一周2次。如遇特殊情形或其它原因,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间供货确有困难的,乙方应至少在供货时点前72小时书面告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若乙方未按照前述时间告知甲方或虽公已经按照前述时间告知甲方但仍给甲方造成额外支出或损失自,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确因交通中断等突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供货的,需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应急措方,确保食材供应到位、不误餐。(三)数土:以甲乙双方验收人员和配送人员共同签字的配送验收单为。(四)验:1.甲方在到配送货物的现场,由甲方指定验收人员按照-4-确定的订货清单验收;2.甲方应对产品的质量、数量、等级、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确认,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发现采购的食品(食材)有腐败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拒绝接收。3.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应在配送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4.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与询价食材品牌、规格、品质有明显偏差的食材,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换货,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提供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的食材,不得影响学校为学生供餐;甲方退货的食材,乙方应做好记录并登记去向,不得再配送给其他学校食堂。5.对现场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内主张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若因此导致食品安全或其他问题,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甲方教师和学生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因甲方保存不当等造成的,甲方自行负责。七、结算及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按月进行货款结算,双方应在次月10日前(如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对上月供货情况及对应价款进行核对确认(以实施学校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配送验收清单所载内容为准)并按下浮率确定上月最终结算价款,即:当月辅食材结算金额=当月供应辅食材总金额×(1-1%)。(二)最终结算价款确认后,甲方在结算金额中足额扣除由县教体局支付的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金额后,余下部分为甲方应付乙方食材款,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应付金额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经核实无异议后,及时将最终结算价款一次性无息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5-(三)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名称:华坪县尚农农业科技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项目资金专户开户行:云南省华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100033158517012八、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下达次日或次周订单,以便乙方提前安排准备。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将食材运送到指定地点,甲方可拒绝验货,不予支付货款。2.甲方应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对食材进行清点验收。对不符合甲方订单要求的食材,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有权将乙方供应食材送到相关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乙方供应食材进行抽检。经检验,如存在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对应货物货款不予结算;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除不予结算货款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4.甲方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当场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发票信息与实际4发生信息一致时,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5.甲方验收食材后,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污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6.甲方应当在食品(食材)贮存、加工区域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孽生条件。-6-7.甲方膳食委员会或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应不定期对乙方营供应的食材品质及来源进行检查。8.甲方应落实校长负责制,落实好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u任,安排专人负责食材采购查验、索证索票、接收、台账、仓a储、加工、陪餐、供餐、清洗消毒、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9.甲方应配合乙方的食材供应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做好食材食用。10.配合华坪县教体局做好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结算,按月结算和及时支付非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货款。(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和食品安全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食品。正式供货前,乙方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保证供货期内保险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至少5年。2.乙方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3.乙方应当在食品(食材)贮存、加工区域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孽生条件。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订单中的品类、规格、质量及数量等进行配送,验收时甲方若发现食材质量不达标、重量不足或出现缺货漏货等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及补货。-7一5.乙方应保证送货车辆内外整洁,防止食品污染。在运输货物过程中,严禁踩、踏、抛、摔货物,保持货物的完整性。6.乙方承担从开始运输至经甲方验收合格前的一切损毁、变质风险,以及运输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7.乙方出入校园须严格遵守甲方学校规章制度及要求,按甲方指定出入通道出入,若因不按规定行驶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恶劣影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8.7方需向甲方提供或在食材溯源平台展示每批次食材检测(验)报告,其中蔬菜瓜果类食材应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快检报告,经甲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应将货物按规范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9.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收货点后,若给甲方场地造成污染的,乙方须及时清理。10.乙方应支持甲方开展劳动教育,对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勤工俭学)生产的食材应优先采购消纳,并给予食材快检支持。九、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个月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或者集中定点采购。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在未接到甲方书面同意解除合同前,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到期后未及时续保,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四)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人员因食用食堂饭菜致-8-使食物中毒,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所引发,乙方除承担医药费外还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加工过程所导致,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五)如乙方所提供的食材经甲方进行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产品一律无条件退回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该批次产品费用。如果一年内3次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六)因本项目采购具有营养改善计划与非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统采统配的现实特殊性,若乙方与牵头采购单位华坪县教体局因故解除(终止)合同,则本合同随之同步解除(终止),不视为甲方违约。(七)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再向乙方支付当月货款:1.使用或供应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材食品,或者使用、供应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材食品;2.使用或供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材食品、食品添加剂;3.使用或供应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材食品;4.供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食品、食品添加剂;5.采购、供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6.采购、供应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9-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7.供应被污染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包装、贮存、运输食品、食品添加剂;8.篡改、标注虚假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9.供应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10.供应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1.采购、供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12.食材提供者在一年内累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3次以上或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发生转包、分包,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的;14.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影响恶劣的。十、不可抗力(一)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甲乙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的,应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三)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四)因一方迟廷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10-(五)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供货服务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货款支付。十一、争议解决因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选择向华坪县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方式(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联合体企业各执壹份,报华坪县教体局备案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十三、其他约定对于净菜配送的约定。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净菜加工配送服务,加工和配送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加工和配送服务费用,仅按实际损耗率进行计价结算。损耗率的测算由华坪县教体局或甲方与乙方据实测定。-11-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刘联系电话:1357835658乙方联合体(盖章)华坪县尚农农业科技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郭兰左联系电话:180883021/6华坪鸿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部联系电话:13925t2026年3月2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服务 牛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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