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空调机 电热水器 热水器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圣悦霖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81101000027683794
五、合同编号:11N74224934X20262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空调机
详见附件

55.00
2200
121000

2
电热水器
详见附件

11.00
1200
13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孙丽伟
联系电话:13669963689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38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基地楼设备(1).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编号:(2026年度)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新疆圣悦霖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专用)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新疆圣悦霖商贸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经政采云组织的招标采购,选定新疆圣悦霖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提供空调机及电热水器产品的中标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标的、规格、数量、单价项目序号名称(通用名)国产/进口品名型号技术参数数量投标方报价单价(元/支)合同总价金额大写收货人及电话01空调机国产KFR-35GW/G3-1A详见附件1552200121000壹拾贰万壹仟元整卓老师0991-265494002热水器国产ES100HGRCO2U1详见附件111120013200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小写¥134200.00元)第2页共9页说明(一)合同总价包含到达交货地点的运杂费、技术服务(相关技术指导)、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及其他各项费用。(二)合同总价包括乙方销售本合同产品,国家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三)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并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二、产品质量要求(一)国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符合行业标准(三)样品标准:工(四)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提供的产品和投标文件一致。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任何缺陷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免费负责更换新的产品。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五)因乙方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被监管部门没收、罚款或召回及因第三方主张民事权利等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三、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一)包装方式:纸箱木箱/泡沫(二)包装品处理:由甲方指定处理四、交货方式(一)交货期限:物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交货。(二)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产品需特殊方式运输的,如冷链运输的,配送由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乙方或乙方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负责配送。配送要符合新修改条例及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每批货物需配备自动温度记录器,按要求做好全程温度记录,并能够现场读取。第3页共9页(四)风险承担:在乙方将产品交付甲方前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已付乙方的费用中已包含货物的保险费用,乙方应当按规定购买保险。除货物在交付甲方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外,乙方仍应承担货物损失总额30%的违约金。五、验收(一)验收时间:货到现场验收。(二)验收方式:验收按照下列要求验收,如一项不合格,视同产品不合格:(1)资料验收:供方交货时应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2)实物验收: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包装等外观形态。质保期剩余期限不得低于该产品限定质保期的(18个月)。(3)产品质量抽检复核。(4)验收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部门人员、财务部门人员、乙方人员。(5)对于收货时不便于开箱验收的产品或不能当场全面验收以及可能存在隐患而不能立即发现的产品,甲方验收人员有权仅点收箱数或实际数量后暂依此数据开具收货凭证,而实际收货数量按甲方验收合格后数量为准。甲方出具的收货凭证不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对验收商品内在质量、标识等的认同,甲方保留人库后开箱抽检或全检的权利。如对不便于开箱验收的商品或不能当场全面验收的货物进行开箱验收后出现商品短缺、破损等产品不合格情况,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要求乙方取回破损产品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告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如甲方已经支付货款,乙方应当在取回破损产品之日起3日内完成补货、调货或者退还货款。如乙方需至甲方仓库对问题商品进行鉴定,应事先与甲方人员联络,甲方提供必要协助与支持。如发生退换货及维修等事宜,乙方应至甲方仓库提货,退换货的运费等一切费用以及途中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三)安装验收:产品如需安装验收,自设备正常运转7天后,视为验收合格。(四)特殊产品(指疫苗等生物产品)乙方交货时,同时应当提供该批产品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销售进口产品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甲方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进行抽检复核,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予以退换。(五)质量争议: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由乙第4页共9页方承担。(六)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通知后,3天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七)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八)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六、款项支付合同总价包含到达交货地点的运杂费、技术服务(相关技术指导)、运输费、保险费、培训、税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合同按以下(2)和(5)条款执行)。(1)双方约定,试剂、耗材及产品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10%元的银行保函(若保函预到期时本合同还未履行完毕,乙方须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新的银行保函或对原保函进行延期,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履约保函和全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待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责任)后退还履约保函(无息)。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可依据履约保函追究承保单位和乙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按照甲方需求供货,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合同约定的分批支付的货款或全额货款发票后,甲方先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80%,即107360.00元(大写:壹拾万零柒仟叁佰陆拾元整);待甲方收到货物总额的/%,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L%,即元(大写:1元);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责任),甲方支付剩余20%的货款。甲方需于/工作日付清全款。(3)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需求一次性供货,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100%货款1元。(4)双方约定,设备产品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10%1元的银行保函(若保函预到期时本合同还未履行完毕,乙方须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新的银行保函或对原保函进行延期,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向甲方开具预付款发票,甲方收到履约保函和预付款发票后,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即元(大写:元);待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剩余款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1元(大写:元)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可依据履约保函追究承保单位和乙方的违约责任。(5)付款要求:甲方财务凭下列单据支付货款(按甲乙各方的义务提交):第5页共9页(a)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c)自治区疾控中心采购验收单;(d)乙方供货清单(盖章);(e)自治区疾控中心采购合同(包括附件1和附件2);(f)自治区疾控中心使用科室付款说明;(g)供应商评价表(见附件3需由使用科室签字确认);(h)自治区疾控中心物资配发通知单(附件4)。以上资料因乙方提交单据不全导致甲方财务未能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付款信息:甲方:税号:1265000074224934XX乙方:税号:91650105MACJU88L43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开户行号:308881029026开户行号:301881000155账号:991902334910906账号:651651019013001354173七、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甲方可适当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款或从质保证金中扣除。核定损失额计付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货款全额的0.1%。如果乙方7天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八、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济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九、保修与售后服务(一)、质保期为8年,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不能正常工作时间从质保期扣除。(二)、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12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甲方可另选第三方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产品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部件后的产品保修期应重新计算。(三)、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四)、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产品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第6页共9页十、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另一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十一、违约责任(一)、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整改通知后3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产品。(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二)、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外,应无条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三)、严禁乙方转让合同,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四)、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含且不限于误工费、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律师费等。十二、其它事项(一)、招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顺序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合同附件。(二)、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双方如对履行合同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三、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十四、本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履行期限第7页共9页202b年月13(一)签订时间:(二)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十五、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共9页,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单位名称:新疆圣悦霖商贸有限公司(盖章)地址:乌市碱泉一街380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109号A楼-03-D-17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0991-2623010联系电话:13669918393附件1: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一、乙方承诺鉴于国家、自治区、行业对空调机及电热水器产品的要求,乙方承诺按照要求标准组织供货,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确保所中标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招标技术要求;同时乙方根据产品的使用特性做好售后服务。二、详细技术参数(不仅限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图片)(一)空调数量55台。国产壁挂式机参数:1.5匹:1.能效等级:一级能效;2.冷暖类型:冷暖;3.变频/定频:变频;4.电压频率220V/50Hz;5.适用面积:15-25m;6.制冷量≥3500W;7.制冷功率≥800W;8.制热量≥5000W;9.制热功率≥1200W;10.热能效比≥5.28;11.最低噪音值(db)≤18db(二)热水器1.国产壁挂式电热水器参数,数量9台:1.额定容量:≥100L;2.能效等级:一级能效,24小时能耗≥0.6;3.加热功率:≥2200W;4.加热方式:单管加热/变频速热;5.安全防护:防电墙、防干烧;6.特色功能:智能预约、保温节能,双管出水;7.电压/频率:220V/50Hz;8.热水输出率≥70%;9.第8页共9页安装方式:壁挂式,每台热水器带2套花洒,适配浴室安装。2.国产壁挂式电热水器参数,数量2台:1.额定容量:60L;2.能效等级:一级能效,24小时能耗≥0.6;3.加热功率:W2200W;4.加热方式:单管加热/变频速热:5.安全防护:防电墙、防干烧;6.特色功能:智能预约、保温节能,双管出水;7.电压/频率:220V/50Hz;8.热水输出率≥80%;9.安装方式:壁挂式,适配浴室安装。三、售后服务(不仅限于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一)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具备正常使用条件。若遇特殊情况,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说明并协商调整。(二)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不少于8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更换原厂零配件,无需购买方承担任何费用。(三)安装、调试、包装和运输:安装调试:1.提供免费上门安装服务,安装前需对宿舍水电、墙面等场地进行勘测,确保符合安全规范。2.完成后现场演示设备功能,确认运行正常,由购买方现场验收确认。(四)包装:采用原厂标准防潮、防震、防破损包装,每台设备附清晰标识、安装说明及产品合格证。(五)运输:中标方负责所有设备的全程运输、装卸及保险,承担相关费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送达指定宿舍及公共区域。(六)其他售后服务:1.故障修复: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2.质保期后服务:可提供有偿维护服务,零配件价格不高于市场指导价,并持续提供技术支持。3.定期巡检:每半年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上门巡检,对所有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及性能检测,及时排查潜在问题。(七)培训:免费为基地管理人员及学员提供设备操作培训,内容包括:各类设备的日常操作、功能使用、基础维护保养与节能技巧、常见故障排查与应急处理等,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第9页共9页自治区疾控中心采购廉洁合同项目名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规培基地楼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金额:134200元为了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物资采购,技术服务和基建工程等工作的管理,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发生,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督促从业人员敬业守法,保证中心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中心和供应商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章制度,依法采购和经销,保证服务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弄虚作假、虚高定价、徇私舞弊,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第三条各方主体从业人员要做到各负其责、敬业守法、秉公办事,互相配合支持,不推诿扯皮,不设卡刁难,杜绝暗箱操作,禁止不正当竞争。第四条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其他腐败行为。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私自为乙方提供物资用量、底价等信息,或为乙方投标提供便利。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到中心科室私下向中心职工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不得以各种名义给中心职工促销费、礼金、回扣、提成、贵重礼品或其它不正当利益。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物资的选择权。第五条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各科室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第六条认真履行合同,诚信服务,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中心,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由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第七条各主体从业人员如发现双方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第八条本合同作为中心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约自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和履行合约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终止合同或暂停其产品在中心内的销售和使用,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本合同与采购合同份数一致,甲方监督部门留存一份。第十条本合同共计十条。甲方:乙方(盖章)申请部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名:活监督部门签章:226年4月13日年4月(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机 电热水器 热水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