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采购合同公告(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管理局2026)
一、合同编号:石采招标-2026-2-A
二、合同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管理局石龙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三、项目编号:石采招标-2026-2
四、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管理局石龙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中鸿路人民医院西北侧约170米
联系人:高东东
联系方式:7130620
2.供应商(乙方):平顶山市石龙区龙腾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 16 号
联系人:李亚洲
联系方式:173248381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923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三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服务
辖区内24个行政村及城市小区内垃圾收运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年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4月15日
合同.pdf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甲方: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联系人:乙方:平顶山市石龙区龙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王超伟联系人: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清运范围:项目包含农村21个行政村及搬迁小区(观湖一期南北院,二期南北院、大刘小区、宋坪小区、和合家园小区、安置小区、国文小区、步行街口、11号公厕旁边垃圾桶、延伟小学旁边垃圾桶、人民路AB块游园)的垃圾清运。所有清运的生活垃圾送到由甲方指定地点无害化处理,乙方不能私自乱倒,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总体要求及人员设备要求:一、总体要求:1、乙方必须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用工合同。2、当班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车辆配备等应满足项目需求,作业时间按照要求去执行。3、按采购人要求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垃圾清运量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4、所有作业工具必须统一标明保洁公司名称。5、环卫作业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6、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临时性指定任务。二、人员配置基本要求:1、乙方承担所有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车辆、设备的安全责任及维护费用。2、乙方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3、两座中转站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三、车辆、设备配置要求:1、项目要求乙方配备车辆:挂桶电动三轮车3辆,4吨挂桶自卸垃圾车4辆,18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辆、12方整体式垃圾压缩机3套。2、招标要求配备的环卫作业车辆必须按实际需求配置,保障项目正常运营。3、环卫机动车辆和电动垃圾收集车辆要具备购买手续,并具有机动、电动车辆保险手续,电动车需要提供出厂合格证,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5、垃圾桶及配备设施由乙方管理,负责运营期内设备完好,正常运营。第三条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3年(2026年4月25日-2029年4月24日)。第四条承包经费及付款方式1、甲方按本次采购中标金额合同约定的三年总运营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贰万叁仟元,(小写)¥1307666.67元/年(按季度支付);甲方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对乙方上个季度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乙方出具季度考评报告;乙方依据考评报告,向甲方开具上季度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上季度服务费发票后,按照甲方财务制度和财政支礻付程序,向乙方拨付服务费。2、乙方应严格遵循合同期内有效实施的各类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并接受甲方对本项目运营管理、作业标准、服务质量的指导、监督和考评验收。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1.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员工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监督管理和考核。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关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对乙方的环卫工作提出建议、修改,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3.甲方有义务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承包费结算等约定。4.甲方有义务加强环保宣传和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市民素质,支持乙方正常工作,维护乙方劳动成果。5.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承包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二、乙方: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保证所有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2、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持证上岗。3、乙方负责承保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定有关规章制度。4、乙方要根据道路和公共场所的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主动避开人流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5、环卫工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来车。6、机械化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发现故障的应及时排除;机械化车辆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司机必须穿反光衣。7、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相关全部责任均由乙方处理。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处罚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合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干扰;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根据情节轻重按考核细则进行处罚。3、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垃圾转运房每天必须保证有30个垃圾桶,每少一个垃圾桶扣除0.2分,缺少垃圾桶由乙方配齐,垃圾转运房垃圾满桶不能超过10个,每超1个未及时清运按照百分考核扣除0.5分。5、转运房里边要配备灭蝇、除臭设备,每天按照卫生标准及要求进行消杀,如检查当中发现蚊蝇密度过高一次扣0.3分。第七条争议解决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未达成一致应申请仲裁或进行诉讼。仲裁或诉讼在合同履约地进行。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八条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约定时间内解除。第九条其他补充条款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服务期结束,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优先考虑乙方。2.服务范围的变化,可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的服务面积增加而增加,增加部分的服务费以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后,以甲乙双方协商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为准。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2026.04.09合同签订日期:20年4月0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招标要求一、中标公司要负责垃圾收集点和中转站房屋、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垃圾收集容器、供电线路、进站路面的管理和维修,出现损坏的由中标方及时修复。二、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桶必须每日及时清理,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压缩后运至业主制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中转站、垃圾收集点要落实清洁、消杀、除臭和垃圾日产日清,保证中转站、收集点内外的空气清新。三、垃圾运输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整车完全密闭、不能有污水、垃圾漏撒,避免运输途中造成二次污染。四、垃圾桶的数量及摆放完全按照业主的要求放置,所有破损垃圾桶有物业公司自行更换。五、中标方必须执行业主的临时性任务(如突击检查),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未按照要求处理的一次罚款500元。六、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作业警示设施,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性。七、车辆驾驶员持有效证件,中转站作业人员要培训后持证上岗,禁止酒驾、疲劳驾驶;所有作业人员要爱护公共财物,不能发生有损坏公共财务的行为。八、要及时清理收集点、中转站周围10米内散落垃圾,达到干净整洁。九、所有车辆的保险、燃油、维修、充电、司机等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十、中转站开放时间为早起5;00-晚上9;00,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必须确保紧急任务时随时开门。十一、禁止在中转站内分拣垃圾、乱堆放杂物,管理间操作台等处要保持干净,垃圾运走后站内外要彻底清扫、冲洗,沉淀池及排水沟要及时清理保洁消毒。十二、保持中转站内外环境整洁,墙面无蜘蛛网、无乱涂乱花、地面无污水、无异味等。十三、中转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出现有环保、纠纷、投诉问题,均有中标方负责。十四、确保设施、设备应定期保养,随时检查中转站压缩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十五、两座中转站的水、电费有中标公司负责。十六、项目使用的一切车辆由中标公司提供,建议中标公司带来的所有车辆使用新能源,防止影响噪音过大,宝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下一步也会要求新能源车辆进入。十七、城区小区垃圾挂通车必须是新能源,以免影响市民的休息。十八、垃圾车要负责垃圾桶周围的垃圾,清运垃圾时必须达到车走地净。十九、垃圾配备设备为一次性招标购买,配套的中转棚维修,车辆维修、丢失,垃圾桶丢失、损坏均有中标公司承担。二十、车辆、机械等安全事故责任一切由中标公司承担。二十一、中标公司按照要求必须做出承诺书。农村垃圾收运考核标准为了深入贯彻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质量,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一、考核办法:1、根据环卫队要求日抽查、月考评的形式,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考评。2、日抽查,即环卫队巡查工作人员,采取不定时抽查形式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抽查,日常抽查计入月考评成绩。3、月考评,即环卫队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不定时督查,并逐项考评打分(详见考评表),月考评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属于合格,低于90分(不含90分)以下的扣除相应的月服务费。二、月考核的内容和计分标准:考核的基础分为100分,合格为90分(含90分),低于90分一下,80-89分每分扣除月服务费1000元。70-79分每分扣除月服务费2000元,低于70分属于不合格,业主有权直接取消合同(扣除当月服务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有中标公司自行承担。(一)、基础设施建设(10分)垃圾桶、运输车辆、中转站等收运、及配套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环卫作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合理配置,保证收运、处理能够维护及时到位并满足工作需要。且保证运营正常,未达到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因物业公司原因停运一天,该项不得分。(二)、日常收运工作(50分)1、垃圾收运设施完好整洁,收运及时。垃圾桶外观清洁、无明显污迹、破损,摆放整齐,垃圾桶有破损的要及时更换,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垃圾不能超过垃圾桶90%,垃圾收集点室内外周边5米内干净无垃圾,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物2、运输车辆外观干净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运输垃圾过程中密闭、无垃圾拖挂、遗撒及污水撒漏,垃圾必须运送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问题严重的该项不得分。3、中转站管理,中转站区域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周边10米内无杂物、无垃圾,工作人员着工装、持证上岗、安全规范操作,管理制度齐全,制度上墙,夏季确保中转站内外做到及时消杀无蚊蝇,站内要配套除臭设备和措施,如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保证设备运营正常,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4、收运服务质量,司机须培训合格后上岗,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工作态度良好,责任区内垃圾清运及时,如未按要求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5、垃圾收运车辆、垃圾桶、收集点等环卫设施,要做到及时消杀除臭,如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三)、日常巡查问题及整改(15分)在城市管理局环卫队日常巡查中,转发工作群的问题,物业公司要及时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四)、省、市、区观摩及上级重大活动配合(10分)如在当月被省、市、区相关工作明察、暗访、观摩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10、8、5分,扣完为止。(五)、办事处及行政村有问题反馈投诉的(10分):石龙区城市管理局将开通农村垃圾治理问题反馈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375-2527186,对每月反馈投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经调查问题属实的,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每条扣2分,扣完为止。(六)、应急工作处理(5分)物业公司要有应急处理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应急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无条件服从业主的临时性指派任务,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七)、年度考核结果:1、年度考核中有三个月低于80分的,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在扣1万元服务费。2、年度考核中有六个月低于80分的,直接扣除5万元,并调整项目负责人,业主有权终止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