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 部门单位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 JN20260401
二、合同名称: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420281202603000815
四、项目名称: 大冶市金牛镇2026年部门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大冶市金牛镇金牛大道197号
联系方式:13117028525
供应商(乙方):湖北领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99号
联系方式:189727830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采购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786500
合同金额: 178.6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4月13日至2027年03月30日;履约地点:大冶市金牛镇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15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已瘦身)劳务派遣服务合同(3).pdf
(已瘦身)劳务派遣服务合同(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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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合同编号:J020260401用工单位(甲方):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地址:金牛镇派遣单位(乙方):湖北领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99号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事项(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提供协助管理、人员招聘、代发工资、代办社会保障、代办商业保险、个税代扣代缴等服务工作。(二)劳务派遣人员工种、数量、用工期限、相关待遇及费用结算办法等在本协议中明确。二、劳务派遣工种、工作内容及期限(一)工。食作(一)工种:料(一)工种:/(一)工种:1(一)工种:1(一)工种:说明:以上工种人数以甲方该岗位实际在岗人数为准。(二)派遣期限:即从202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0日止。每一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劳务需求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续签下一期服务合同。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依据劳务需求,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所派人员需经甲方考核认可,方可上岗。(二)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和岗位调配和考核,并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派遣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三)甲方每月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派遣人员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并提供加班天数及相关标准核算加班费,但每月合计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因此产生的加班费用由甲方承担。(四)派遣人员个人提出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后,通知派遣人员到乙方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五)甲方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的义务: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如出现违法现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如实对派遣人员介绍甲方情况,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合格(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甲方指定)后,经甲方确认方可派遣。心(二)派遣人员经甲方认可派遣后,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书》,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如未按期支付给派遣员工工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三)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应按甲方要求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负责缴纳各项保险费用,按规定标准从派遣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各类保险费。(四)乙方应要求派遣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单位机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若发生《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书》项下的劳动争议,由甲方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六)乙方派遣人员个人提出辞职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在7日内及时通知派遣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七)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患职业病等事故及不可预测的人身伤害或生病、病逝等情形的,甲方应积极组织救治、及时通知乙方,并将相应资料移交乙方进行申报理赔,若系甲方原因导致的上述损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由乙方按国家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为派遣员工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事宜,因此产生的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派遣员工工伤医疗期间及因病、非工伤规定的医疗期间,乙方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等待遇由甲方依法承担。五、派遣员工的退回(一)对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并按规定支付相应补偿金。其中,甲方按以下第(1)、(2)、(3)条所述情形为由退回乙方派遣员工,须提供相应证据:(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派遣员工用工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协议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35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1个月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第48条相关规定实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费用给乙方后,甲方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乙方与派遣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甲方因破产、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将乙方派遣员工退回,或终止本协议的。(4)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其他因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继续劳务派遣用工,需退回的。(三)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条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并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可以退回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后给乙方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1)甲方非因本协议中第五款第(一)条规定的情形退回派遣员工:(2)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或与甲方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接受劳务派遣的:(3)甲方基于调整生产、变更组织结构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五)一般情况下,甲方不得违法无故退回派遣员工,因此导致的员工索赔、仲裁、诉讼进而导致乙方支付费用产生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全额承担:本协议“第五条、派遣员工的退回”所约定的所有甲方应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费用,由甲方先行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据实支付给派遣员工,若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导致乙方支付的,乙方可向甲方全额追偿。六、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时间(一)劳务费用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社保费(社保费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商业保险等福利待遇及乙方管理费,其中:①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福利、社保费等根据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所提供工资表为依据(详见附件):②劳务管理费用按100元/人/月的标准进行结算;③商业保险费用按元/人/年的标准进行结算。(二)费用支付时间:年费用金额:178.650000(万元)(壹佰柒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结算方式为按季度结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七、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其它约定1、甲方不得将乙方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费用;2、如因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导致乙方无法按时足额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待遇而导致劳动争议,乙方因此被派遣员工索赔、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3、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因故停止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或与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在该派遣员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书面手续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4、派遣人员增减时,甲方应在当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应派遣人员增、减等事宜,如甲方未在制定的日期前通知乙方,则产生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税费等支出。甲方未按时申报增员产生的工伤保险赔付责任由其全额承担。5、本协议约定的各项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甲方不承担致使乙方承担的,乙方承担后可以全额向甲方追偿。6、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7、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L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力(签章):乙方(签章)际代表人:代表人:2006年4月13日协议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服务 部门单位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