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 防雹增雨炮弹 高炮B级弹药采购合同公告(冕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6)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购置项目
一、合同编号: N5134332026000012-1
二、合同名称: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购置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34332026000012
四、项目名称: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冕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地址:高阳街道中央街182号
联系方式:0834-6722564
供应商(乙方):江西华控气象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店下镇梦湖大道23号
联系方式:137675979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防雹增雨炮弹
3,000(项)
¥314.00
¥942,000.00
RY-18型
合同金额: 942,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5月1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冕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2026年05月09日
采购合同2026年人影弹药采购项目合同编号:N5134332026000012采购人(甲方):冕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供应商(乙方):江西华控气象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省冕宁县气家签订时间:2026.4、第1页共11页—7—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人影弹药采购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343320260000121.3.采购计划编号: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1“三七”高炮B级弹药3143000942000个先锋牌RY-18型2产品保质期为5年二、货物要求第2页共11页—8—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5年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3.2在保修期内发现的货物缺陷的,甲方应尽快自发现缺陷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在2日内派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不得维修存在质量缺陷的弹药,确保货物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符合安全使用状态要求。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3页共11页—9—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942000.00元(大写:玖拾肆万贰仟元整。)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价,税率为13%,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款、材料、生产制造、人工、包装、运输到指定地点、搬运费、检测、税费、利润、售后服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质量安全责任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3付款进度安排乙方送货后,甲方签收确认数量无误,待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且乙方提供相关足额合法有效发票据并填写及完整验收结算单,乙方送货资料后,甲方签应在收,确认数量无误到上述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款100%既合同价款,即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贰仟元整。(小写:942000.00元)。3.4甲方不得因内部流程、人员变动、资金审批等非乙方原因而拖延付款。3.5甲方逾期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货物交付甲方签收前发生的所有运输、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无论风险因何原因导致,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合格货物或在5个工作日内补发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货物,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有权自行向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追偿损失,与甲方无涉。四、合同履行4.1.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4.1.2履约地点:冕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第4页共11页其他情况说明:无—10—4.1.3分期履行要求:14.2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3因甲方原因(场地不具备、无人接收、道路管制、指令变更等)导致交货延迟,经甲方书而确认后,交货期自动可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就上述顺延交货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或额外费用。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货物已经上海物管处统一验收合格,乙方交货后,甲方应在15日内完成签收,5.2甲方逾期未验收、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5.3验收以合同约定、合格证书、国家/行业标准为依据。本合同项下的验收合格仅视为对货物外观、数量、随附资料的符合性确认,不视为甲方对货物潜在质量缺陷的认可,乙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对货物保质期内的隐蔽质量缺陷承担全部责任。5.4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或拒绝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仅在合理可控且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涉密管理要求的范围内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本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3条约定的时间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3.甲方不得无故拒收、刁难、拖延履约。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签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货物交付、验收、质保、技术支持相关的所有协调工作,确保不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及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7.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若因乙方第5页共11页违反上述规定导致任何纠纷、行政处罚或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7.4.关于人影弹事故保险方案1.累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3.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万元4其中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万元5.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6.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30万元7.其中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万元8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万元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责任:双方均按合同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的货品或资料存在质量瑕疵、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无偿更换、修理及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处理质量问题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的责任。8.2迟延交货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0.35%支付违约金,且该等违约金累计总额不得低于合同总价款的5%;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0.3%支付违约金。8.3逾期超30日:乙方逾期超30日,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甲方已支付部分或全部合同价款,乙方应在支付前述违约金的同时,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的差价损失、工期延误损失等);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可暂停履约,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8.4质量不合格责任:乙方货物不合格,应免费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相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更换应于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0日内完成,经2次更换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8.5权利瑕疵、知识产权责任: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合法的权利,保证未设置任何担保物权,并保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第6页共11页—12—益。如因乙方违反本款保证导致甲方遭受任何索赔、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8.6违约金上限:任何一方违约,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但本合同约定的因货物质量问题、侵犯第三方权利、违反保密义务、乙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甲方另行采购的差价损失所产生的损害赔偿不受此上限限制。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1.5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特别是泄露甲方人影作业部署、点位、时间等工作信息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1.8条关于合同分包的规定,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3条承诺,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或造成声誉损失的,乙方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8.7严重违约解除权:甲乙任何一方出现以下行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1)逾期超过30日;(2)拒不整改;(3)侵犯第三方权利;(4)丧失履约能力。(5)销售或侵犯第三方权利(如知识产权、商标权等)。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9.2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第7页共11页—13—(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6日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第8页共11页—14—甲、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乙方特别承诺对获悉的甲方人影作业部署、点位、时间等工作信息严格保密,仅可用于本次合同履行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乙方如需披露前述保密信息,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11.6售后服务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乙方销售的商品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时,需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日内赶赴甲方指定现场进行处理,免费维修或更换问题货物,不得维修存在质量问题的弹药,确保货物恢复正常使用状态;若因甲方操作不当导致,维修或更换问题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7.2.合同的中止11.7.2.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恢复履约能力或提供甲方认可的足额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恢复履约能力或提供甲方认可的足额担保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第9页共11页—15—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履行本合同。11.7.3.合同的终止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7.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11.8.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9法律适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函件、争议解决相关法律文书均应按照本合同落款载明的住所/通讯地址送达。专人送达的,对方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送达:经双方确认的电子送达地址送达的,发送成功之日为送达之日。2.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的,按原地址送达视为有效送达。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第10页共11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6—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贰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冕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m不住所冕宁县高阳街道中央街182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冕宁县支行银行账号22635101010009689签订时间2026.4.1·乙方A单位名称江西华控象设备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57住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店下镇梦湖大道23号开户银行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152589208000090207签订时间2026.4.1第11页共11页—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 防雹增雨炮弹 高炮B级弹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