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学楼维修改造 安全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2026)



一、合同编号:150101-HSZC-CS-20250095-HT-2610360

二、合同名称: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150101-HSZC-CS-20250095

四、项目名称:教学楼安全维修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
地址:内裳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联系方式:04714319935
供应商(乙方):亮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百强大道10号楼2单元22层15号
联系方式:185134262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教学楼安全维修改造项目
1(项)
¥1,590,000.00
¥1,590,000.00
【无】

合同金额: 1,5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8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外墙合同签字扫描.pdf
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
2026年04月16日

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合同书甲方(采购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联系方式:18004808955乙方(中标供应商):亮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百强大道10号楼2单元22层15号联系方式:18513426278鉴于甲方就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教学楼安全维修改造项目进行采购,乙方经合法程序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教学楼安全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清单为准。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6年7月20日进场开工竣工日期:2026年8月20日竣工验收时间:2026年8月27日前总工期:30天(后附施工计划表)。工期包含施工准备、各分项工程施工、设备调试及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所需时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工期不因任何原因延长,如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需为施工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三、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清单要求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小写):159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元整(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本项目资金为上年度结转资金,若因施工方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验收,致使无法按时支付乙方款项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教学楼安全维修改造项目的使用功能要求,且在安全、环保等方面达到高标准。具体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相关规范标准。材料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以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进场时应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否则不得使用,三方对于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可以进行取样的必须做样品封存。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签订开工报告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审计结算价在30日内支付审计结算价的剩余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3、质保期约定: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约定本工程的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防水内容5年,改造内容2年,乙方提供合同价款的5%履约保函。乙方在办理工程款结算时要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六、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及时整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边关系,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等,但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二)乙方权利与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采购材料和设备,确保材料和设备质量合格,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存在问题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与甲方及设计单位沟通,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施工。负责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和提交,确保资料完整、准确、符合归档要求。在质保期内,对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免费维修和更换责任,按照售后服务承诺及时响应甲方的维修要求。七、工程变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工程的报价及工期调整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如施工错误、擅自更改施工方案等,乙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加或减少的,应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八、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申请竣工验收。甲方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应当一次性通过验收,如验收发现有零星需整修事项,乙方应按照验收意见及时整修,整修完成后重新对整修部分申请验收,并一次性合格。整修期间工期不顺延。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签署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施工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更换、重做直到合格为止,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给甲方或他人造成其他财产或人身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每逾期竣工壹天,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如果逾期10日仍不能完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他人施工完毕,只按乙方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予以最终结算;4、乙方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所有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30%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需零星整修事项经整修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整修,整修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乙方并承担整修费用30%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叁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甲方(盖章):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乙方(盖章):亮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五文才2006年4月20.后附:1.安全文明施工承认书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为切实保障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安全、校园环境整洁、师生财产安全及校园秩序稳定,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校园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定,我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安全施工承诺1、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各岗位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到位。2、规范人员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高空作业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违章指挥、违规操作。3、严控施工风险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用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落实防护措施、专人监护;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防护围栏、应急照明,杜绝高空坠物、触电、火灾、坍塌等安全事故。4、强化用电与消防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布设,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私拉乱接;按要求配备足量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违规使用明火、易燃危险品,落实动火审批与防火监护。5、做好应急保障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与设备,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二、文明施工承诺1、维护校园秩序严格遵守学校暑期施工管理规定,按批准的施工区域、工期、作业时间施工,不擅自扩大施工范围、不延长工期、不扰民施工;施工车辆、人员按指定路线进出校园,服从校园门禁与现场管理。2、保护校园环境施工垃圾、废料日产日清、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不随意丢弃、不污染校园绿化、校舍、道路及公共设施;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遮盖等降尘措施,减少噪声、粉尘对校园环境影响。3、爱护校园设施施工过程中妥善保护学校建筑、墙体、地面、绿化、管网、监控、消防等公共设施,严禁随意破坏、占用;因施工造成损坏的,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4、规范现场管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晰,施工机具有序停放;保持施工区域整洁卫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影响校园通行与环境美观。三、校园管理与责任承诺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不干扰校园正常管理秩序,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校园。2、施工期间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设施损坏、安全事故及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3、自觉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监督与管理,对检查指出的问题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施工造成后果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严格履行至工程竣工退场完毕。承诺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185476278.日期:7076年月2日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建设单位)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王文才(姓名)系亮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投权委托我单位职西五(姓名),身份证号:34625850813210担担任我公司承建的代26乏项目的项目负责人。n一、授权项目项目名称:教学楼安全维修改造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农大附属学校工程内容:教学楼维修改造二、授权权限受委托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代表我公司全权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协调及现场指挥;2.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度控制及人员管理;3.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4.负责签署工程技术资料、签证变更、隐蔽验收、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5.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各类事务及突发事件。受委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的相关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2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相关手续办结完毕之日止。四、其他说明1.本项目负责人无转委托权,不得将上述权限委托他人行使。2.本委托书一式3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委托。施工单位(盖章)王文才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6年月2日00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18004262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维修改造 安全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