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车辆定点维修、维护、保养 车辆维修费 公务用车维护 车辆维修采购合同公告(白银市生态环境局2026)



一、合同编号: STHJJ-PCFJ-2024-001
二、合同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公务车车辆定点维修、维护、保养合同
三、项目编号: STHJJ-2026-018
四、项目名称: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车辆维修费(平川分局)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943-8265832
供应商(乙方):白银银运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唐红路(宝顺加气站对面)
联系方式:151930981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公务用车维护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7895.0000元
合同金额: 0.789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白银市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白银市平川区车辆维修合同(1).pdf

白银市平川区车辆维修合同(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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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公务车车辆定点维修、维护、保养合同甲方: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乙方:白银银运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月16日甲方(委托方):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人):乙方(承揽服务方):白银银运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志贵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乙方作为甲方车辆的定点维修企业,为甲方提供故障维修、保养维护、定期检测、证件审验、车辆保险、救援、办理索赔等一系列服务,并享受相关优惠条件。二、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的责任:(1)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2)保证乙方的商业机密(如数据资料、客户信息等)不被泄露。(3)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2、乙方的责任:(1)对甲方修理后的车辆,因属于乙方修理技术上的问题在保修期内需返修的,乙方应及时给予返修,并不再收费;(2)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车辆维护信息和保险信息;(3)乙方有责任保存甲方维修车辆的维修记录。三、甲、乙双方的权利1、甲方的权利:1(1)享有乙方定点维修单位的规定待遇。在合作期间,若乙方推出有关的促销方法,甲方有权享受,但若享受促销方法后,项目则不再同时享受本合同所示的优惠。(2)询问乙方车辆维修状况和保险资料。(3)追究乙方损害甲方名誉行为的责任。2、乙方的权利:(1)准时收回欠费并有权追究甲方欠费责任。(2)了解甲方车辆相关信息以便于维修保养。(3)提供车辆维修项目信息。(4)追究甲方损害乙方名誉行为的责任。四、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保养后,如因甲方违反操作规程不当驾驶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及甲方自行采购之零件所造成之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属乙方修理技术上的问题导致甲方车辆损坏,乙方无条件为甲方修理复原。五、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人员签署确认的《送修单》所列的维修及配件项目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乙方经检查确认需要增加项目时,应通知甲方授权人员确认后方可动工维修,事后再行补签。六、甲方如有车辆增减,送修人或车辆管理相关人员变更,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以维修单为依据。七、维修前须以正式报价单,由甲方主管部门领导核准、签名或单位盖章即可生效,否则甲方可不承认。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2本合同为不定期合同,若甲、乙双方认为其中的内容需要变更时,则须以书面的形式交给对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作为补充条款予以变更。若因其他原因不能再履行此合同时,也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终止本合同。九、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6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为期2年。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16日1月1签署时间:203年1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技代表(马艺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车辆定点维修、维护、保养 车辆维修费 公务用车维护 车辆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