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底磁治疗仪采购合同公告(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N5104012026000064-1

二、合同名称:盆底磁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4012026000064

四、项目名称:盆底磁治疗仪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桃园街27号
联系方式:0812-2213034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昊久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周堡中路3号中国西昌数字经济产业园3栋第11层1102号
联系方式:181132911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盆底磁治疗仪
1(套)
¥285,000.00
¥285,000.00
MagBelleF150

合同金额: 2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5月1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盆底磁治疗仪采购合同.pdf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6年04月16日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购销合同甲方: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乙方:四川中昊久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住所地:攀枝花市东区桃源街27号乙方住所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周堡中路3号中国西昌数字经济产业园3栋第11层1102号公司法人:陈建勋乙方法人:黄光志联系电话:18113291119根据招标规定及《民法典》要求,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金额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商数量单价RMB元总额RMB元磁刺激仪MagBelleF150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85000.00285000.00合计:贰拾捌万伍仟元整注册证号(备案凭证编号):苏械注准20222091563注:本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所有设备的整件及各零配件、税费、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保修期内发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未经使用过、标有合法品名及商标、原装包封的经合法渠道取得的原厂制造合格产品,所供设备必须是功能匹配的成套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符合谈判文件及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的要求及检测标准,具有该设备的出厂标准、完备的进出口许可证材料和相应质检证件。所有设备包装必须在验收人员在场时当面拆封。2、乙方应对提供的设备质量负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3、免费质保壹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厂家对设备实行终身维修服务,超过质保期后的维修只收零配件的成本费。4、乙方将所有合同设备送达甲方的指定地点,并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完全达到甲方的正常使用要求。5、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应在24小时内上门处理,48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6、质保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经连续三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7.乙方保证提供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8.乙方不得销售给甲方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9.乙方运输医疗器械应当符合货物运输要求,医疗器械运输、贮存过程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要求:10.乙方销售乙方的医疗器械,其说明书、标签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11.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12.乙方必须负责该设备与医院相关使用、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并负担相关接口费用,单机设备除外。(三)交货地点、方式、期限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方式:由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由甲方在收货单上签收后视为完成交货,设备交货之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3、交货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1、乙方应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地点。由于设备包装不善等运输问题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毁坏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以醒目的中文或英文印刷字体在各包装箱上标明通用规范的运输标记或标志如收货人合同号、尺寸及重心等。3、乙方将设备安全无损地运至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费、保险费等均已包含在合同设备的价款中,相关风险亦由乙方承担。(五)安装、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1、乙方在完成设备安装后,应先对设备进行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要求的自检。2、乙方保证相关施工是由持有有关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的安装验收规范实施。乙方应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使设备的使用寿命达到承诺期限以上。3、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由于乙方的原因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4、甲方应安排设备的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给予全面跟踪、配合:乙方应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保证甲方有关人员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5、验收时间: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试运行正常3个月后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在验收合格证书签字确认之日视为验收合格日,并计算保修期。6、验收方法:由甲方的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乙方参加,现场进行查验、操作,设备的质量性能检验以乙方提出并得到甲方认可的方法进行。7、验收标准:交付设备的质量技术应符合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设备质量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指标,设备的相关资料齐备。8、在验收中发生的质量纠纷,由攀枝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仲裁。(六)保修: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保修设备壹年。在保修期内,凡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未经乙方许可擅自修理,或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对于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负责更换新设备或即时提供维修。(七)包修、维修:十五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换新机。终身包修。保修期满后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八)结算方式及期限1、甲方应通过银行转帐,将货款直接汇入乙方的开户行乙方收款账户名:四川中昊久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长安西路支行,账号:2320632809100141962行号:102684063289。2、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3、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出具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正常使用并收到乙方出具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尾款保养服务期满并收到乙方出具的2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4、乙方应在收款前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标的总金额的全额正规购销发票,以便甲方及时付款。甲方见票付款。(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逾期验收的,甲方偿付给乙方等额履约保证金的赔偿金。2、乙方所交设备品种、质量等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3、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货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逾期交货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5、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等费用及因采购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6、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双方应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背,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协商无效而产生的诉讼,任何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负责提供免费培训,直到完全掌握操作技巧为止。2.乙方拆箱安装设备后必须将包装垃圾全部清理,不得留在现场。如果因包装垃圾留在现场造成任何人身损害,乙方负全部责任。3.本合同项下器械设备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附表所含文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文件中对乙方产品性能、参数、服务质量等的约定或记载不一致的,以较优的标准作为认定乙方履约的标准。4.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开始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甲方: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乙方:四川中昊久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月日签订时间:2026年签订地点:攀枝花市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盆底磁治疗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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