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聋人学校宣传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聋人学校(南京聋人高级中学)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100-FW2026-01897
二、合同名称:“南京融合教育星光教师”宣传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1897
四、项目名称:“南京融合教育星光教师”宣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聋人学校
联系方式:025-85878278
供应商(乙方): 江苏南京晨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85167819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南京融合教育星光教师”宣传
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1897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50000.0
项目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32号
采购单位: 南京市聋人学校
联系人姓名: 孙婷婷
联系电话: 025-85878278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5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9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1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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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晨报》宜传发布业务合同甲方:南京市聋人学校(南京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乙方:江苏南京晨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甲方委托乙方于2026年3月-5月期间在《南京晨报》全媒体平台发布及推广“南京融合教育星光教师”宜传内容。2、总体价格: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人民币。包括: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爱南京客户端开辟“寻找南京融合教育星光教师”征集活动专栏,推送优秀教师事迹;精选部分优秀教师事迹内容在南京晨报发布,同时推荐全国平台发布,不少于8次:配合甲方执行完成总结阶段交流活动。3、广告单位规格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宜传内容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发布时写明推送要求。4、甲方发布内容需提前向乙方预定平台。5、乙方有权审查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相应修改。6、其他约定:甲方广告款项应于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7、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申请法律仲裁。8、甲方原则上需提前一周预订发布时间及平台。甲方:南京市聋人学校乙方:江苏南京晨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办人:译春经办人:刘锁盖章:2026年3月0日盖章:2026年3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聋人学校宣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