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促弱转壮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巩义市农业农村局2026)
一、合同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6-9-D
二、合同名称:巩义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
三、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6-9
四、项目名称:巩义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巩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嵩山路120号
联系人:唐源清
联系方式:69589791
2.供应商(乙方):河南柯旺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国营农牧场铁东路东侧1号202室
联系人:李亚辉
联系方式:136733517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570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嵩山路120号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西村、回郭镇、青龙山街道、夹津口、涉村、孝义、杜甫
常规
7天
达到防治效果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4月16日
小麦促弱转壮包2.pdf
巩义市农业农村局小麦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包2合同书(服务类)项目名称巩义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采购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6-9甲方:巩义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河南柯旺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4月16日合同协议书采购方(甲方):巩义市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河南柯旺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切实做好小麦促弱转壮工作,支持开展春季增施肥等田间管理,促进苗情转化升级,夯实夏粮丰产基础,现开展小麦促弱转壮无人机喷施水溶肥、植物生长调节剂作业。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等甲乙双方签订该合同。第二条合同内容及金额2.1合同内容: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无人机喷施服务及喷施所需水溶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水溶肥、植物生长调节剂:(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总N、P05、K0含量之和W50%或400g/L),每亩用量不低于80g或80ml;(2)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游离氨基酸含量W10%或100g/L),每亩用量不低于50g或50ml;(3)植物生长调节剂:0.01%芸苔素内酯,每亩用量不低于10ml;2.2作业服务费标准:成交单价9.53元/亩。2.3合同金额:大写:伍拾柒万元整小写:¥570000元注: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验收费、包装费、更换费用、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损失费用,即甲方按合同支付合同价款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4作业范围:西村镇、回郭镇、涉村镇、夹津口镇、孝义街道、杜甫街道、青龙山街道片区(具体面积以成交单价确定的实际作业面积为准)第三条合同目标3.1乙方负责提供喷施所用水溶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农药三证和肥料登记备案信息齐全,有质量检测报告。供应商提供的药剂需进行第三方检测,药剂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确定作业区域,绘制喷施作业图,作业完成,作业区域所在行政村验收以后提供作业回执单。3.3根据天气情况,由甲方确定作业时间并提前3日通知乙方,要求作业时间不得超过7天,因天气原因导致不适宜作业时间除外。3.4用于作业的无人机性能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喷洒均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喷药。3.5作业面积真实,作业质量达标,抽样检测合格。第四条付款4.1本合同价款由甲方向乙方,按下列方法执行:4.1.1由甲乙双方认定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在喷施结束7日内开始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及第三方监管结束后,甲方以乙方中标金额为上限,支付完成以实际作业面积为标准所计算金额的100%。4.2支付方式: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户名:河南柯旺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沟支行银行账号:410501706308000014334.3付款条件。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4.3.1发票原件:4.3.2喷施服务完成确认单:4.3.3甲方所需其他资料。4.3.4具体到付款时间以财政实际支出时间为准,因财政部门原因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4双方同意:乙方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可以在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4.5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第五条项目监管及验收项目实施需由第三方监管服务组织开展作业面积、作业地点、药液量、喷洒质量全程信息化监管,有效保障喷施质量。项目所用药肥各批次需附有检测报告。项目验收由甲方邀请组织专家对喷施效果进行抽样调查、验收评估,飞机作业质量要符合国家与河南省相关质量标准。第六条甲方责任6.1在作业前,甲方负责提供详实可靠的无人机喷施作业区域,提供作业示意图,协助乙方制定作业范围、作业方案,含作业区的选择设计。6.2甲方成立小麦促弱转壮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作业区域规划、监督验收以及行政协调等外联工作,协助乙方具体施工,并负责在施工期间现场安全维持秩序工作。6.3甲方随时进行作业质量跟踪检查,并及时将作业情况通告乙方,以便不断提高作业质量。6.4甲方按乙方要求协助提供用水,用电,用工,如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6.5如乙方施工人员与甲方辖区地村民发生纠纷,甲方应予协调。第七条乙方责任7.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喷施对象的面积与区域、实况地形、天气预报等情况,规划设计出施工作业方案。7.2乙方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药肥品种、亩用量等进行喷洒。7.3乙方负责配合镇办做好无人机喷施作业宣传工作,因宣传不到位出现的无人机喷施作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7.4乙方确保无人机喷施作业安全,承担无人机喷施作业安全责任。作业时应主动避让蚕桑、鱼塘、牧场等特种养殖基地,如因喷洒农药与养殖基地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7.5作业区内喷洒后如出现因乙方喷施作业不当,产生药害造成小麦减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7.6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的其他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7乙方使用无人机喷施,工期按业主方要求为准,无不可抗力因素(下雨、大风、地震、战争、空管等)的条件下,乙方必须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喷施作业任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延误了工期,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是否继续作业。7.8乙方作业机械的现场保卫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机械丢失、损坏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7.9乙方应严格掌握作业规章制度。7.10乙方应严格掌握在规定的天气情况下作业(风速低于5米/秒,能见度大于1500米)。7.11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喷药的具体位置,以便甲乙双方检查喷药质量。7.12乙方人员在无人机喷施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机械安全以及人员食宿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7.13喷洒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8.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开展喷施服务,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8.1.2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8.2乙方违约责任8.2.1不得向他人转让、转包或代工本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8.2.2喷施作业质量如果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予支付作业费。如果因喷洒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农民造成损失,方要承担相应责任。8.2.3乙方应严格按照镇办提供的作业区域进行作业,不得进入规避作业区进行作业,如因喷施作业对河流、特种生物养殖区等已标示的作业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8.2.4逾期开展喷施服务违约责任:乙方逾期开展服务,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十向甲方缴纳逾期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2.5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完成无人机喷施作业任务,喷施质量合格。喷施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提供免费喷施服务。8.2.6乙方人员在喷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机械安全以及人员食宿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8.3乙方对甲方解除合同的异议期为七天。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通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关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0.1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作出对起草合同一方不利解释的规则。10.2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特别约定条款及合同生效11.1当特别约定条款与其他条款不一致时,特别条款效力优于其他条款。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先前的谈判内容、陈述以及双方签订的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相关文件如与本合同不符的,均以本合同为准。11.3如需对合同内容做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各方另行签署。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4本合同为中文本,共有4份原件,甲乙双方各持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2026年4月16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以代理人)(备于):签字日期:2026年4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促弱转壮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