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 检测服务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变压器 低压电缆 接地牌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五台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五台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三源众力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五台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01101000027330323
五、合同编号:11N68274004820262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8400
18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五台
联系人:孙皓
联系电话:18309088720
传真:/
地址:阿图什市友谊东路13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6827400482026204.pdf
合同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五台编号:11N6827400482026204服务单位(乙方):新疆三源众力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天山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三源众力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三源众力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三源众力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10KV/0.4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品牌:1项18400.0018400.00合同总价(元)184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捌仟肆佰元整10KV/0.4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报价一、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五台,该配电室已进入生产运行期,现需要对10KV配电室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二、服务内容表1:配电室交接试验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及说明)试验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变压器绕组绝缘电阻,直流电阻、交流耐压台1300030002低压电缆绝缘电阻条660036003接地牌配电室接地电阻组150050040.4KV低压柜一二次回路绝缘电阻、各空开的绝缘电阻、检测电容器容量面47002800小计:9900元表2:电力安全工器具年检名称电压等级(KV)单价(元)数量单位合计(元)备注安全帽802顶160接地线106001组600绝缘鞋101502双300验电器10/0.43002支600绝缘杆103002套600绝缘手套101502双300安全带1501套150合计小计:2710表3:箱式变试验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及说明)试验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变压器绕组绝缘电阻,直流电阻、交流耐压台1300030002高压柜绝缘电阻,交流耐压等(包含接地,电缆试验)台170070040.4KV低压柜一二次回路绝缘电阻、各空开的绝缘电阻、检测电容器容量面37002100小计:5800元合计:18400元含增值税发票二、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þ现金或þ银行电汇或þ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其它。2本合同项下服务费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支付:(1)于每个自然月结束后支付当月度款项;(2)于每个自然年结束后支付当年度款项;(3)电气试验完毕,甲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后,乙方出具试验报告、6%增值税发票和收据。3甲方收到符合7.3款规定的发票和支持文件后,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该发票和支持文件全部或部分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修改并重新开具发票。乙方因甲方异议重新开具的发票。4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将应付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新疆三源众力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建设路银行账号:30000801040003957联行号:103881000084三、服务条款本试验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或“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6年3月】在【喀什市】签订: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五台乙方:新疆三源众力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10KV变电设备高压试验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试验内容1.1乙方负责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五台高低压电气设备(以下简称“需试验设备”)现有的外观、质量、结构性能等进行有关试验,以确定其可利用情况。具体试验服务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五台高低压设备。第二条试验方案2.1乙方负责指派合格试验人员并自行携带必要的试验工具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五台交接试验项目现场,对需试验设备进行高低压试验。2.2乙方指派的试验人员在设备试验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2/42.3乙方试验人员、试验工具在运输途中和试验期间遭受的任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除非系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三条试验期限3.1试验期限为2026年8月30日前;3.2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具体的试验时间,以便乙方进行工作安排。第四条试验报告4.1乙方应于试验完成后【10】日内向甲方出具由国家电力部门认可的合格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当完整、真实、准确,能完全的反映待检设备现有状况。第五条验收5.1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到试验现场对乙方的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5.2需试验设备在试验过程中及其它属于乙方控制之下的期间由乙方负责妥善保管。需试验设备在此期间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承担。5.3试验报告是乙方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的必备付款凭证。第六条服务费6.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为18400元,总计合同金额【¥18400】(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肆佰元整)。服务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检验服务及完整履行本合同后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对价和报酬。6.2前款约定的服务费已经包括税费、保险费用、设备工具使用成本、人员劳务费用支出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所有成本、应获得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及检验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它费用等。服务费的数额不受通货膨胀、汇率波动及其它因素变化的影响。6.3乙方应自行承担因履行本合同应当缴纳的各项税费,并保障甲方不因乙方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税费而受到任何影响。第七条付款7.1付款方式:þ现金或þ银行电汇或þ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其它。7.2本合同项下服务费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支付:(1)于每个自然月结束后支付当月度款项;(2)于每个自然年结束后支付当年度款项;(3)电气试验完毕,甲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后,乙方出具试验报告、6%增值税发票和收据。7.3甲方收到符合7.3款规定的发票和支持文件后,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该发票和支持文件全部或部分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修改并重新开具发票。乙方因甲方异议重新开具的发票。7.4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将应付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新疆三源众力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建设路银行账号:30000801040003957联行号:103881000084第八条权利保证和知识产权8.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检验服务和提交的检验报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知识产权。8.2乙方提交的检验报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检验服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第九条保密9.1乙方及其人员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本合同项下检验服务相关的文件、记录、数据、报告等资料均属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及其人员不得披露、使用、转让、复制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或者资料。9.2本条有关保密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而失效。第十条违约责任10.1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试验期限内完成试验工作并出具试验报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服务费【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10.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需要承担违约金或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该等违约金或赔偿金。10.3乙方提供实验报告后甲方未按要求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第十一条保险11.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应各自就自己的人员和财产向保险人投保足额保险,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投保费用。11.2本第十一条的规定不能限制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予以决:(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北京仲裁委员会;þ喀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喀什。仲裁应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庭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2.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三条联系人13.1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提供资料和发送通知或者在检验过程中需要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澄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张建坤电话:电话:17399262222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4第十四条合同期限14.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5.1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经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1)乙方延期交付工作成果超过【三十(30)】日;(2)乙方发生其它严重违约,且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纠正。15.2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经提前【十(32)】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履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并对已履行的部分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要求后,应与乙方协商结算服务费,结算费用以乙方为履行合同已实际发生的直接、合理费用为限,乙方应提供书面证明文件。第十六条转让和分包16.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关联企业。16.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关联企业。16.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关联企业。第十七条廉洁约定甲乙双方切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乙方不得向甲方及近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各种名义的不正当利益,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虚开发票、转移和套取资金等,如出现上述违规违法行为或其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不正当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合格合同主体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年合同总额10%-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全额赔偿;同时甲方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追究甲方相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方人员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第十八条其它17.1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维系自身良好的健康、安全、环保体系。乙方因履行合同造成乙方和/或第三方的人员损失和/或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除非该等损失系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17.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该等记录和账目。17.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通过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7.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5本合同系各方当事人反复协商、讨论的结果,双方充分理解合同内容。本合同的内容不是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的,本合同不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内容不属于格式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建设路支行账号:账号:00080104000395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 检测服务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变压器 低压电缆 接地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