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煤综合治理 壁挂炉及暖气片采购合同公告(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2026)
一、合同编号: ZCSP-汉台区-2025-00052.1.2.3.4B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农村地区散煤综合治理专项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ZCSP-汉台区-2025-00052.1.2.3.4B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农村地区散煤综合治理专项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汉中市汉台区
联系方式:18191606675
供应商(乙方):汉中桃心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2号
联系方式:186916860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壁挂炉及暖气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200.0000套
主要标的单价:3149.0000元
合同金额: 62.9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汉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汉中桃心岛采购合同品牌变更协议.pdf
汉中桃心岛采购合同品牌变更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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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品牌变更协议甲方: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乙方:汉中市桃心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汉台区“标准暖民版采暖设备”第一批集中采购安装》合同中约定的壁挂炉品牌为格尔马品牌(中小企业品牌),因冬季壁挂炉市场需求量激增,该格尔马品牌产品生产厂家服务安装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标的需求,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品牌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品牌变更1.1甲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汉台区“标准暖民版采暖设备”第一批集中采购安装合同》中约定的壁挂炉品牌由原格尔马品牌变更为服务安装能力达标的美的品牌壁挂炉。1.2乙方应确保变更的美的品牌壁挂炉的质量、性能、规格、包装等符合甲方的要求,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提供服务。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2.1品牌变更后的合同金额按照原合同执行。12.2甲方应按照《汉台区“标准暖民版采暖设备”第一批集中采购安装》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品牌变更后的合同金额。三、交付及验收3.1乙方应按照《汉台区“标准暖民版采暖设备”第一批集中采购安装》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和方式,向甲方交付安装美的品牌壁挂炉货物。3.2甲方应按照《汉台区“标准暖民版采暖设备”第一批集中采购安装》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对乙方交付的美的品牌壁挂炉货物进行验收。四、售后服务4.1乙方应继续履行《汉台区“标准暖民版采暖设备”第一批集中采购安装》合同中约定的售后服务事项,确保1甲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五、违约责任5.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5.2因品牌变更导致的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双方同意按照《汉台区“标准暖民版采暖设备”第一批集中采购安装》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子式解决。六、其他约定26.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本协议签订后,原《汉台区“标准暖民版采暖设备”第一批集中采购安装》合同中与品牌相关的条款作废,其他条款继续有效。6.4本协议是经甲乙双方协商,征得甲方同意后签订,乙方不因原标的品牌变更承担任何后续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七、其它事宜:本协议一式四份,做为原《汉台区“标准暖民版采暖设备”第一批集中采购安装》合同的补充,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乙方(盖章):汉中市桃心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月6签订日期:2026年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散煤综合治理 壁挂炉及暖气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