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道办事处2026)



一、合同编号:06400120260320
二、合同名称:2026年狮子山街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QYC-WH-2026016
四、项目名称:狮子山街道2026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道办事处本级
2、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珞狮路513号
3、联系方式:87286721
4、供应商(乙方):武汉欣雅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洪山区南李路27号圣爱米伦科研部分A栋2单元18层4
6、联系方式:138712345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清扫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670850.69元
5、合同金额:167.08506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0日至2027年03月19日;履约地点:狮子山街道辖区范围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1-2026-00320
七、合同变更信息
1、原合同编号:06400120260320
2、原合同名称:2026年狮子山街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合同书
3、合同变更时间:2026-04-17
4、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无
八、合同签订日期:2026-03-20
九、变更合同公告日期:2026-04-17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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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山街道2026年道路清扫服务合同.pdf

2026年狮子山街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合同书二〇二六年第1页共45页委托方(甲方):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珞狮路513号法定代表人:张琥项目联系人:余波联系方式19945019799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珞狮路513号电话:027-87286795传真:027-87286795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武汉欣雅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洪山区南李路27号圣爱米伦科研部分A栋2单元18层4室法定代表人:王芳项目联系人:马小娟联系方式:13871234579通讯地址:洪山区南李路27号圣爱米伦科研部分A栋2单元18层4室电话:13871234579传真:1电子信箱:1第2页共45页鉴于甲方需委托2026年狮子山街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15届第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项目内容2026年狮子山街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二、服务内容与范围(一)服务内容1.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对狮子山街区域范围内公共区域(含道路、绿化带、公共广场等)的生活垃圾进行清扫保洁、分类收集,背街小巷的无主大件垃圾收集,并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处理厂。(二)服务范围1.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区域:序号道路(社区)名称起点止点长(M)宽(M)面积(m)1南李路南李路东方桥板桥中学2727.643.18117784.672南湖西路珞狮路武警宿舍793.9828.3522507.83老人桥路南湖大道马应龙宿舍722.812.989380.184武南路南李路机务段铁路口1270.915.3319479.345金华小路珞狮南路华大家园486.7930.1114657.836狮子山北路敬狮路南湖山庄幼儿园1452.7628.8641927.367看守所路明泽丽湾看守所门口442.4514.116241.898梧桐路生猪养殖中心生物学院825.111.279298.749壕沟路区城管委水产良种试验站156.269.381466.2110文轩路南湖大道芷岸龙庭东门267.7621.905865.2411东方桥79.299.39744.4412通惠桥126.4311.141408.1113湖工桥88.59.88874.49714明泽丽湾广场363815敬狮路珞狮南路狮子山北路尽头297.4925.127474.0716三环地面层北侧文化大道野芷湖西路1259.9210.5813331.4517文昌路南湖大道诺沃孵化器门口209.568.761835.618文康路楚祥大道文祥西街11616.97小计289532.4村湾老旧社区道路保洁19武南社区4000020瓦湾村1980021张吴村1500022桑园15000小计89800合计379332.4三、服务标准乙方应该按照《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环卫队伍、环卫车辆、环卫作息间、环卫停保场等章节)相关要求开展环卫作业服务,达到质量要求,详见附件。四、人员配置及福利待遇(一)人员配置1.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配备的各类环卫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环卫工人”,含下表中的各类人员)数量如下:第4页共45页序号岗位数量平均年龄备注1负责人1/2管理人员13驾驶人员4/4保洁人员245项目人员总数30/6每日出勤保洁人员数20/(二)人员培训和管理1.乙方有义务按照作业服务标准(《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队伍章节),在环卫工人上岗前、后进行定期行为规范培训和拉练,做好相关记录。2.乙方应当按照作业服务标准,做好环卫工人日常出勤、作业管理和作业装备配备,督促其落实文明、安全、规范作业要求,维护环卫作业队伍良好形象。3.乙方应当为所有环卫工人配备用于采集作业轨迹数据的前端物联设备或相关应用软件,按照市智慧环卫平台统一标准传输作业轨迹数据、录入人员基础信息。(三)人员福利待遇1.乙方有义务落实环卫工人薪酬福利待遇,合同制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相应调整。按照湖北省2025年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2月起,武汉市区最低工资为2400元/月,按130%计算,为3120元/月。2.按照国家法律或省市相关规定,为符合法定条件的环卫工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全市统一标准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处伤害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第5页共45页3.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补助。根据天气预报,当日最高气温≥35℃时,对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按照12元/天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气温达到40℃时停止户外作业。加班费按照乙方与环卫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据实结算并发放。4.每年组织环卫工人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标准不低于500元。5.建立环卫工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最大限度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五、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一)作业设备配置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本项目需配备的各类作业设备数量如下:机械设备名称总需求数量车型要求(整备质量)采购人能够提供的设备数量中标人需配备的设备数量其中新能源车辆比例吸扫车1//所有环卫作业车辆的新能源车型比例应不低于%高压清洗车/小型高压冲洗车1//水车2///护栏清洗车1//隔音屏清洗车//小型巡回保洁车13/小型人行道清洗车//小型巡回收运车/清洗清扫车辆总数5每日出动清洗清扫车辆数3//(二)其他设施配置第6页共45页本项目共需配备废物箱个、垃圾桶个,其中乙方需自行配备废物箱个、垃圾桶个。本项目共需配备车辆停保场所个、停车位个,其中乙方需自行配备停保场所个、停车位个。(三)设施设备管理1.乙方应该按照作业服务标准(《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车辆、环卫作息间、环卫停保场等章节)做好环卫车辆、作息间、停保场管理,落实环卫车辆标识喷涂、“三应三禁”、安全规范要求。2.乙方应为所有环卫作业车辆配备用于采集作业轨迹、作业状态数据的前端物联设备,按照市智慧环卫平台统一标准,传输作业轨迹数据、录入车辆基础信息。六、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7年3月19日止。有效期届满时,甲方有权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框架下,根据乙方服务期内的合同履约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续签。七、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指导、监督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2.制定检查评价办法,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按照考评结果按时支付服务费,并实施相应奖惩。甲方可以根据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相关评价标准或管理规定,在不突破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动态调整现有作业服务标准和检查评价办法,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执行,不得持有异议。调整后的作业服务标准和检查评价办法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第7页共45页3.甲乙双方应协商取水桩位安装和支付取水费用等义务归属,一般情况下由甲方提供取水桩位并承担取水费用(水费不包含在本次合同金额中),甲乙双方有其他约定的除外。4.对合同服务期内的新增道路和相关应急、兜底作业任务1应当与乙方及时沟通协商。对于合同经费无法覆盖的作业任务可以签订不高于合同金额10%的补充协议,费用标准参照本合同同类型作业单价执行。5.要求乙方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参加环卫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相关工作。6.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足额配备作业车辆和人员,及时妥善处置服务区域内的各类环境卫生问题和市民投诉,确保作业质量达标。2.制定服务区域日常作业管理和质检巡查制度,做好相关台账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3.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评价及奖惩措施,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4.督促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上岗,配备环卫作业车辆等工具设备,做好作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当乙方作业人员或作业车辆发生意外伤害及劳动纠纷时,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善后,所有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损害甲方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还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5.按照本市、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要求,发放作业第8页共45页人员的工资和各类津贴、补贴等相关福利,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保障员工权益。乙方与工作人员因工作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6.在保证环卫工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甲方安排执行各类特殊天气、突发事件下的环境卫生应急保障工作。7.承担合同期内新增的服务区域或作业量,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8.乙方应当满足市城市管理部门及甲方的信息化监管要求,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合同文本扫描件上传至市智慧环卫平台,及时更新维护企业服务合同、车辆、人员、作业线路等各类基础业务数据,保持信息真实、准确。9.按时参加甲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10.更改联系方式或其他信息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八、合同金额与支付(一)合同总金额为1670850.69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零捌佰伍拾元陆角玖分。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费用417712.67元(含税价)项目具体费用按作业服务实际发生量(包括作业面积以及作业质量等)最终结算,每次实际支付费用与甲方月度评价结果挂钩,见下方表格。如有扣款,甲方在全年结算后支付最后一笔付款时直接予以扣减。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合同总金额(元)支付时间每月实付环卫工人工资(元)每月或季度实付合同剩余款项(元)26年4月88000元合同总金额(元)支付时间每月实付环卫工人工资(元)每月或季度实付合同剩余款项(元)26年5月88000元26年6月88000元153712.67元26年7月88000元26年8月88000元26年9月88000元153712.67元26年10月88000元26年11月88000元26年12月88000元153712.67元27年1月88000元27年2月88000元27年3月88000元153712.68元(二)环卫工人工资发放及审查。甲方对环卫工人工资实行“分账管理、专款专用、银行直达”管理,建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按一个月工资准备金预存要求,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准备金拨付到专用账户(环卫工人工资打入专户时间,具体以财政款项拨付时间为准)。甲方应对乙方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情况进行审查,依托湖北省环卫工人工资监管平台归集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等数据,对违反专用账户管理、人工费用拨付、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及时预警,对工资支付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第10页共45页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分行专用账户名称:武汉欣雅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洪山区狮子山街道道路及老旧社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账号:558688997266(三)剩余合同款项支付:于每月25日后向乙方支付该月剩余合同款项。(四)其他经费支付事项。1.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2.转账信息:银行账户名称:武汉欣雅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华农支行银行账号:5677596031963.其他付款方式无4.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等额有效的发票(由甲方决定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延迟交付发票,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九、违约责任(一)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生效后,非因乙方违约、政策调整、公共利益需要等合法原因,甲方无故拒绝乙方正常开展服务工作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三)甲方结合本单位检查考核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考核结果,按照以下约定,对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根据《洪山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按照《2022年洪山街道城市管理第1页共45页考核办法》细则进行考核奖惩。1.辖区内道路可视范围内无暴露生活垃圾,暴露生活垃圾1平米及以下记为1个问题,1-2平方米记为2个问题,以此类推,暴露垃圾问题整改时效为2小时,超期未整改甲方对乙方给予每处200元处罚;道路应保持路面洁净,无扬尘、灰带、泥沙、污渍、污水,道路不洁问题整改时效为4小时,超期未整改甲方对乙方给予每处50元处罚;垃圾容器做到标识规范、外观洁净、功能完好、密闭收集、周边无垃圾、无污水漫溢、无容器漫溢,垃圾容器问题整改时效为2小时,超期未整改甲方对乙方给予每处100元处罚。检查考核结果包含日常道路巡查与市城管执法委每月第三方检查结果。2.乙方服务区域内出现环境卫生类重大问题、负面舆情、违法违规案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次甲方对乙方给予1000元处罚。3.对乙方落实环卫工人的福利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发现有未及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未落实社保应缴尽缴、未按时更新环卫工人工作装备或其他相关情形的,经查实后,每人次按5000元一次性收取违约金。4.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也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5.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采取其他违约救济措施:(1)人员配置未达到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数量与要求的,每缺一人,甲方有权按当月应付合同款项第12页共45页的1%扣除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补足;(2)作业车辆、设备配置未达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数量、型号或新能源比例要求的,每缺少或不符合一项,甲方有权按当月应付合同款项的2%扣除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在5日内整改;(3)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8款约定及时、准确上传数据至智慧环卫平台或更新维护基础业务数据的,每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违约金,经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纠正的,每日加收200元违约金,直至整改完毕。十、不可抗力(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期间及结束之后在合同的履行仍有意义时,受影响的一方仍应在可能的范围内履行已方的义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发生。(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以书面、电话、短信等多种可能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情况允许后的24小时内提供书面详细说明及证明。因未及时通知造成对方损失扩大的,违约方应当承担扩大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三)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解除(一)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除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情形外,合同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同意。未提前通知且征得另一方同意,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擅自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额根据另一方实际损失确定,除此之外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第13页共45页(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可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追偿:1.未按约定为本项目及时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提交虚假许可证的。2.发现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3.对甲方合同履约管理和检查督导不服从、不配合,累计达到2次。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将本合同服务内容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5.甲方对乙方的作业质量检查考核,累计3个月或连续2个月不达标的。对甲方合理指挥调度不予响应或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累计达到3次。6.人员、车辆配置或环卫工人福利待遇保障未达到协议约定,且经甲方书面督促后仍整改不到位的。7.服务区域出现3次环境卫生类重大问题、负面舆情、违法违规案件,不满意投诉件或上级督办批示件的。十二、合同的生效、变更、续签与终止(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且双方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2.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双方应全面第14页共45页履行。3.因违约解除本合同,在过渡期内乙方应保持作业人员稳定,不得降低服务质量,甲方应在过渡期内继续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4.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核实相应资质证明文件。5.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5)项目退出机制:详见“考评奖惩措施”、本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解除中关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相关条款。发生项目退出情形的,乙方须继续执行本项目相关要求直至甲方找到新的接替服务企业,过渡期最长不超过30日,超出该期限甲方无需再支付服务费用。乙方不执行的,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尾款,且有权额外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临时委托第三方开展服务产生的溢价费用、舆情处置费用、行政处罚损失、维权费用等。(二)发生冰雪低温灾害、大规模突发问题等环卫应急保障作业的,双方明确程序如下:原则上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包括书面文件、传真、短信、微信等方式后方可进行。上述应急保障作业和应急清洗完成后,乙方应该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完成情况。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商议后无法达成一致的,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第15页共45页院诉讼解决。十四、协议及相关文件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0(一)《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一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二)《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队伍管理》(三)《武汉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导则-环卫设施设备管理》。(四)《作业规范》。(五)《作业要求》。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协议正文有矛盾的,以本协议正文为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或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文件未尽事项和工作标准按如下现行法律法规实施,双方均予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以高标准者为准。如有其他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十五、其他事项(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原则下协商解决的补充条款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地方,以第16页共45页补充协议为准。(三)其他约定事宜(如有,请补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后续出现新增清扫路段、清运点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双方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五)本合同的构成及解释优先顺序如下: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变更的协议或者通知;3.本合同及合同附件;4.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5.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六)甲乙双方任何员工的言论和书面文件在经单位书面确认之前均不代表单位。(七)甲乙任何一方住所地(住址)、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也作为双方来往文件。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3月20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小日期:2026年3月20日第17页共4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