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6)
一、合同编号:HNHT-2026000608
二、合同名称: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HNFWZJXD-2026044690230000509
四、项目名称: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联系方式:18289401362
供应商(乙方):西安亚东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起东
性别:男
地址:纺渭路以东揽胜住宅项目第1幢1单元33层13304号房
联系方式:189766433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C20030900-评审咨询服务
1(元/个)
¥26,400.00
¥26,400.00
需提供加盖评审单位公章的评审报告。
合同金额: 26,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17日至2027年04月1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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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海南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HN-KJXY-202511134690230000062征集人: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入围供应商:西安亚东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名称: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NHT-2026000608甲方: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乙方:西安亚东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26400.00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肆佰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服务报价要求报价单价:264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26400.00元服务内容:报价说明:本项目执行固定报价(最高限价,供应商入围后,与征集方签订的第二轮委托项目合同价不得超过本次征集规定的最高限价),第二轮委托项目按照最高限价规定(以相关服务项目的取费标准,如有新规,按最新标准执行)支付费用。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响应单位如果在制作响应文件或系统里面需要填写报价,一律按6000000.00填写)。服务标准:报价说明:本项目执行固定报价(最高限价,供应商入围后,与征集方签订的第二轮委托项目合同价不得超过本次征集规定的最高限价),第二轮委托项目按照最高限价规定(以相关服务项目的取费标准,如有新规,按最新标准执行)支付费用。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响应单位如果在制作响应文件或系统里面需要填写报价,一律按6000000.00填写)。-第1页-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完全响应。最高限价:6,000,000.00元报价说明:本项目执行固定报价(最高限价,供应商入围后,与征集方签订的第二轮委托项目合同价不得超过本次征集规定的最高限价),第二轮委托项目按照最高限价规定(以相关服务项目的取费标准,如有新规,按最新标准执行)支付费用。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响应单位如果在制作响应文件或系统里面需要填写报价,一律按6000000.00填写)。(2)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本项目征集人为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组织征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供应商入围数量上限为15家),第二阶段依据各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服务质量、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以直接选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服务范围: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含调整概算和设计变更)等事项提供评估、评审咨询服务。涉及到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参照《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澄迈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和《澄迈县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规定》的通知》澄发改(2023)63号执行。2.服务标准:本项目采用的咨询规范、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独立、公正、科学”的行业准则,若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执行。3.其他服务要求:(1)投标人的考评管理:为加强对中标人的管理,提高咨询评审的质量,结合实际评审过程管理考核等因素,采购单位将对评估咨询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通过的单位有权采取暂停安排项目、扣减劳务费用或直接清除出资格等措施。(2)合同管理: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因违法违纪、重大责任事故或被造价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整改、建议注销或处罚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取得的服务资格,并保留对其进一步处理的权利。(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2.评估、评审取费标准(1)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初步设计评审及实施方案评审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算。(2)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初步设计评审及实施方案评审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参照海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价营字(1999)344号)文件计算。(3)概算(预算)审核费参照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琼价协(2020)01号)的概算审核收费标准计算,评审咨询服务费用采取分-第2页-档累进法计算。(4)涉及到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后产生的评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审核收费参照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琼价协(2020)01号)。(5)政府投资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照《海南物价局关于对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适当优惠的通知》(琼价费管(2010)286号)文件计算,特殊规定除外。(6)每次项目的评估、评审费用已包含调研费、评估、评审费、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专家评审费等完成评估、评审咨询工作全部费用。(7)以上收费行业调整系数:市政0.7,建筑0.8,复杂系数可根据行业特点另行约定,原则上均取值1。所有收费的取费基数为送审的总投资额,按标准计取后按7折优惠计费,其中送审总投资额大于等于1亿元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含调整概算和设计变更)评估评审按照6折优惠计费。(8)取费标准若有调整,双方协商确定。对评估、评审咨询费用取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服务标准:1.本项目征集人为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组织征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供应商入围数量上限为15家),第二阶段依据各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服务质量、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以直接选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服务范围: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含调整概算和设计变更)等事项提供评估、评审咨询服务。涉及到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参照《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澄迈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和《澄迈县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规定》的通知》澄发改(2023)63号执行。2.服务标准:本项目采用的咨询规范、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独立、公正、科学”的行业准则,若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执行。3.其他服务要求:(1)投标人的考评管理:为加强对中标人的管理,提高咨询评审的质量,结合实际评审过程管理考核等因素,采购单位将对评估咨询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通过的单位有权采取暂停安排项目、扣减劳务费用或直接清除出资格等措施。(2)合同管理: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因违法违纪、重大责任事故或被造价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整改、建议注销或处罚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取得的服务资格,并保留对其进一步处理的权利。(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2.评估、评审取费标准(1)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初步设计评审及实施方案评审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计算。(2)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初步设计评审及实施方案评审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参照海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价营字(1999)344号)文件计算。(3)概算(预算)审核费参照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第3页-的通知》(琼价协(2020)01号)的概算审核收费标准计算,评审咨询服务费用采取分档累进法计算。(4)涉及到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后产生的评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审核收费参照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琼价协(2020)01号)。(5)政府投资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照《海南物价局关于对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适当优惠的通知》(琼价费管(2010)286号)文件计算,特殊规定除外。(6)每次项目的评估、评审费用已包含调研费、评估、评审费、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专家评审费等完成评估、评审咨询工作全部费用。(7)以上收费行业调整系数:市政0.7,建筑0.8,复杂系数可根据行业特点另行约定,原则上均取值1。所有收费的取费基数为送审的总投资额,按标准计取后按7折优惠计费,其中送审总投资额大于等于1亿元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含调整概算和设计变更)评估评审按照6折优惠计费。(8)取费标准若有调整,双方协商确定。对评估、评审咨询费用取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支付方式:公卡支付-第4页-五、违约责任5.1委托人违约5.1.1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5.1.2委托人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人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人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人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5.1.3委托人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受托人,若受托人未开始相关评估评审咨询工作的,委托人无需对受托人进行任何补偿;若受托人已开展工作,委托人应按受托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补偿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5.2受托人违约5.2.1受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人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人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5.2.2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人赔偿已收取的咨询费用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5.2.3受托人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咨询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5.2.4本合同生效后,受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如因此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3责任限制5.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最大赔偿额不应超过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5.3.2因任何一方故意或疏忽大意违约、欺诈、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造成损失,其损失赔偿不受合同责任限制约定所限制。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一方可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2受托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的情况及其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因政府原因(如相关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拨款程序造成支付拖延等)致使本合同价款不能如期支付时,不计取任何利息、滞纳金,也不视同违约,无需支付违约金,受托人同意不追究任何责任。-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沈岩松甲方联系人:李健华联系电话:18289401362单位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地径六路3号2026年04月13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郭起东法定代表人:郭起东法定代表人性别: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银行账号:898901860110616乙方联系人:王燕联系电话:18976643357单位地址:纺渭路以东揽胜住宅项目第1幢1单元33层13304号房2026年04月13日-第6页--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审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