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采购合同公告(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2026)



一、合同编号: N5103032026000006-1
二、合同名称: 贡井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区试点采购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3032026000006
四、项目名称: 贡井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区试点采购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自贡市贡井区长土街元坝村13组
联系方式:0813-3315232
供应商(乙方):四川资源鹏程地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通济桥下街 198号
联系方式:028-856380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贡井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区试点采购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890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389.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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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区试点采购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四川资源鹏程地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四川省自贡市签订时间:2026年4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贡井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区试点采购服务项且1.2采购项目编号:N51030320260000061.3采购计划编号: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招标代理1.5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服务要求2.1工作内容完成贡井区7镇1街,880个村民小组(合并前为1304个村民小组)、约61000户农户承包地的二轮延包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基础资料收集、成立延包工作小组、摸底核实、开展调查及建库、部分承包地补充确权登记、对确权登记颁证中存在的错误进行纠错、审核公示及修改、签订延包合同、延包资料双进馆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平台建设。2.1.1基础资料收集:收集二轮延包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以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资料为基础),为二轮延包工作提供基础资料。2.1.2成立延包工作小组:(1)协助村组成立二轮延包工作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二轮延包工作方案等。(2)配合协助做好延包试点工作宣传资料准备、宣传动员等。(3)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信息化工具的使用方法,并能够解决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培训村组工作人员熟悉二轮延包工作流程、摸底调查表填写、电子签章实名认证、合同网签操作等。2.1.3摸底核实:协助配合延包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1/8果,根据信息系统下载的《摸底调查表》基础表格,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摸清掌握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承包地变化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开荒地、机动地等情况。摸清存在的纠纷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农户延包意愿等,摸清承包地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并与自然资源局对接,并形成《调查摸底核实表》。2.1.4开展调查及建库:结合《延包试点方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有关规定,以前期摸底调查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对需要实地核实的部分地块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土地用途等信息。建立承包地延包数据库并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2.1.5部分承包地补充确权登记:对因历史遗留问题暂缓确权、区划调整、征占地等因素造成整组需重新确权登记的承包地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测绘(航飞)、调查和公示后补充建立确权登记数据库。2.1.6审核公示及修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并留存公示照片,期限不少于15天,确保农户知情,充分接受监督。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无异议的,应将公示信息上传信息系统。2.1.7签订合同(含电子签章服务):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信息数据库,协助配合延包工作小组在信息系统内发起合同网签,对于极个别无法实现网签的,可线下书面签订承包合同后上传信息系统。合同网签电子服务费(如数据脱密、网签刷脸技术服务费和大数据中心检证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1.8资料归档: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做好各类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延包试点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数字化等工作,延包资料移交区档案馆。2.1.9农业一张图系统:农业相关数据收集与治理、基础地理数据(正射影像数据、专题矢量数据)建库、农业信息一张图APP(安卓)开发等工作内容,建设内容及功能须满足采购方的建设需求。2.2服务要求延包工作涉及到一定数量的地块修补测工作,测绘需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等中、省两级相关规范。2.2.1主要精度指标:比例尺1:2000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平地、丘陵±1.20;山地、高山地±1.60。2/82.2.2面积计算:采用水平投影面积,面积相对误差5%以内。2.2.3界址点测量:以图解法为基础,辅以实地勘测法进行补充调查确定界址点坐标的方法。即利用工作底图到实地核实解译界址点的正确性,对解译界址点与实地不符的,经实地标绘或测量予以纠正。2.2.4界线来源:区县级行政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镇、村(组)级行政界线采用最新确定的界线,区、镇街、村、组级行政界线未予明确或存在纠纷的,应予以标注。(注:如有最新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2.3提交成果资料(1)摸底调查表(一户一表)(电子版一份、纸质一份)(2)摸底核实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纸质一份)(3)公示图表(电子版一份、纸质一份)(4)一户一档文件资料(含申请、协议、授权委托书(微信截图或电话记录表)、其他应归档资料)(电子版一份、纸质一份)(5)承包花名册(电子版一份、纸质一份)(6)延包方案(电子版一份、纸质一份)(7)档案资料(一户一档)(8)地块示意图(电子版一份、纸质一份)(9)延包数据库(电子版一份)以上所有工作内容均按照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规定及成果要求完成。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含税总价款为¥3,8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玖万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3,669,811.32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玖仟捌佰壹拾壹元叁角贰分),增值税额:¥220,188.68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零壹佰捌拾捌元陆角捌分),增值税率为6%。上述费用为包于费用,已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该价格不做调整。3.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11,556,000.00签订合同并生效后15日内合同签订后,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是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21,167,000.00外业调查测绘工作完成后约15日内外业调查测绘工作完成后,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否3778,000.00审核验收通过约15日内公示纠错完成、形成登记资料并经审核验收通过后,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否4389,000.00成果资料移交后约15日内项目成果资料移交后,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否四、合同履行4.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正式开启服务之日起300日内完成。非乙方客观原因影响服务时间的则服务时间相应顺延。4.2.服务地点:自贡市贡井区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自贡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共同现场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6.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6.3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4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4/8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甲方亦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参照银行同期利率水平执行。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自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5/8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在本项目中,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需向甲方交付相关货物的,应确保对前述货物享有合法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相关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6.2合同的中止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6/811.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6.3合同的终止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6.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1.7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自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12.4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以电子邮件、挂号信件、经登记的信件或公告等任一方式,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及联系电话发出。通知可以采用当面递交、特快专递、电子邮件及挂号信方式发出,以当面递交方式发出的,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以交寄记录作为发送凭证: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以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作为发送凭证;以挂号信方式发出的,以寄信回执作为发送凭证。甲乙双方指定的联系人或地址变更,须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7/812.5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盖章)乙方:四川资源鹏程地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07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98号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冲斌、136180560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承洋、13709431029开户行:建行成都华阳支行开户行:账号:51001527936050020264账号:电话:028-85638067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09288558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日期:2026年4月16日签订日期:206年月(6日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承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