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际铁人三项赛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体育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0024260562026602
二、合同名称:2026长三角国际铁人三项赛 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60212178108-00317414
四、项目名称:2026长三角国际铁人三项赛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体育局
地址:南京西路150号
联系方式:63275330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铁人三项运动协会
法定代表人:赵乾(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2121号
联系方式:1379540811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长三角国际铁人三项赛
数量:1.00
单价(元):39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026 长三角国际铁人三项赛拟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19 日在青浦区大观园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区域内举行,赛事规模约 1400 人,其中成年组约 900 人,青少年组约 500 人。为确保顺利办赛,需要有相关经验的办赛主体,按要求提供场地保障、竞赛组织、接待保障、医疗保障、安全保障、宣传推广、赛事转播等赛事服务服务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全部赛事服务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购需求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所作的响应及承诺。
2.合同金额(元):
39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6长三角国际铁人三项赛 的合同(11N0024260562026602).pdf
2026长三角国际铁人三项赛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260562026602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体育局乙方:上海市铁人三项运动协会地址:南京西路150号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2121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赵乾法定代表人性别:男邮政编码:200003邮政编码:200035电话:63275330电话:13795408113传真:63275330传真:联系人姓名:机构管理员联系人姓名:钱岭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2026长三角国际铁人三项赛主要服务内容:2026长三角国际铁人三项赛拟于2026年4月18日-19日在青浦区大观园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区域内举行,赛事规模约1400人,其中成年组约900人,青少年组约500人。为确保顺利办赛,需要有相关经验的办赛主体,按要求提供场地保障、竞赛组织、接待保障、医疗保障、安全保障、宣传推广、赛事转播等赛事服务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价格为3980000元整(叁佰玖拾捌万元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青浦区大观园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区域内。2.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4月底前完成全部赛事。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2026长三角国际铁人三项赛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并向乙方出具出面验收报告。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如认为服务存在瑕疵,有权在验收过程中或验收后合理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6.保密6.1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通过对方协助而知悉的国家机密、政府内部信息、个人信息或暂不适宜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包括并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等信息载体)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前述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一方泄密导致对方损失的,一方应当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全部损失。6.2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7.2.2付款条件:分期付款第一笔付款: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收到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的等额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0%;第二笔付款:全部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的等额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成果,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加急整改或重新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工作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因甲方原因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如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解除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争议解决14.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4.2调解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14.3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违约终止合同15.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5.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暂停或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8.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19.合同附件19.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19.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9.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0.合同修改20.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1.其他本项目主办单位是上海市体育局。22.补充条款补充条款1:22.1.原“9.3”条款调整为:“如果由于甲⽅的责任⽽造成直接导致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在已采取合理措施进⾏减损的前提下,对于因该等原因导致的延误或不达标部分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以书⾯形式告知甲⽅相关情况,并就受影响的服务内容、范围和时间进⾏说明;否则,⼄⽅不得以本条为由免除或减轻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2.2.原“11.2”条款调整为“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依据本条⾏使权利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其他约定和法律规定向⼄⽅主张误期赔偿⾦及其他损失赔偿的权利。”22.3.原“12.1”条款调整为“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可以在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不影响甲⽅依本合同项下及法律享有的其他补救⽅法。赔偿费按每延期一(天)赔偿按该延期部分服务的服务费⽤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但误期赔偿费的累计最⾼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周按七天计算,且⼄⽅⽀付误期赔偿费并不⾜七天按⼀周计算免除其继续履⾏合同及赔偿甲⽅实际损失的义务。)⼀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限额,甲⽅可有权解除合同。”22.4.原“13.1”条款调整为“如果合同各⽅因不可抗⼒⽽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合同义务的话,该⽅在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的前提下,在不应该可抗⼒影响的范围内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误期赔偿或不能履⾏合同义务的责任。但不可抗⼒结束后,该⽅应⽴即恢复履⾏,并与对⽅协商就履约计划进⾏必要调整。”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际铁人三项赛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