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2026)
【初始合同】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BAZXCG-2026-00082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ZXCG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一路4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盛庆鹏饮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大道1号1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新桥小学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50000
合同金额:25.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新桥小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2).pdf
合同编号: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教了食堂自营管理人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食堂自营管理服务项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1甲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乙方:深圳盛庆鹏饮食实业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教工食堂自营管理进行人员管理服务,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事项(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和餐厅的全套设备以及水、电和煤气等食堂必备的设备设施。乙方进场时与甲方交接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后双方签字确认。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设备设施丢失的,由乙方原价赔偿;设备自然故障由学校负责维修;但如果由于操作不当、使用不合理造成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服务期间食堂运作需要增加厨具和设备等,由学校采购并由乙方签字接收。(二)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教工伙食标准为甲方下单食材并负责加工。(三)甲方就餐人数教师约110人。(四)乙方应配备服务人员4人进驻教工食堂提供服务。1.教师食堂:包括食堂厨师1人、厨工2人、服务员1人、。(五)服务人员的正常工资福利(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补贴、培训费、经济补偿金、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税费2等)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六)本合同内容涵盖招标文件相应的项目要求及条款,双方按约定执行。(七)服务人员住宿问题原则上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特殊情况双方商讨约定)二、服务时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从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7年3月9日止。一年合同期满后,如果运营服务获得学校教职工好评,满意率应达到90%(含)以上,按学校议事规则规定讨论通过后可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两次,即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6个月。三、合同价款及结算(一)教职工食堂自营管理人员管理服务项目年运营服务费合同采用包干制,应包括用人成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利润等。甲方招标食堂教职工服务费支付上限合计人民币¥250000.00元/年(大写:贰拾伍万元整),乙方中标折扣率为0.98折,即甲方支付乙方每月教职工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服务费为食堂教职工服务费/12个月×中标折扣率1(0.98折),合计人民币¥20416.67元/月(大写:贰万零肆佰壹拾陆元陆角柒分)。合同金额在履约期间不作调整。(二)学校教师食堂需配置用人管理服务,用人服务费根据最大教师就餐人数进行测算,用人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用人成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管理费用以及合同期3限内寒暑假时间的用人成本等。(三)教工食堂自营管理人员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采购单位在当月20日前,凭中标单位完税发票、履约考核资料,由采购单位签署付款凭证资料,办理付款手续,向中标单位支付(当/上)月的服务费。中标单位次月10日前,将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等凭证复印给甲方。若甲方因财政审批程序或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等缘故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的,经双方协商,甲方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厨房和餐厅的全套设备以及水、电和煤气等食堂必备的设备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2.甲方不收取中标单位服务场地的使用费用以及厨房设备设施的折旧费。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服务、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4.甲方对乙方菜谱、配菜、营养搭配、食品安全、用餐环境、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5.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6.甲方为乙方所聘人员免费提供膳食(食堂停膳时,乙方聘用人员的膳食自行解决)。47.甲方如因非工作日用餐或社会考试等原因需要集体用餐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8.甲方每月根据《宝安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服务单位履约考核工作指引》对乙方进行考核监督。甲方根据考核情况将对乙方主管进行口头警告、诫勉谈话,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情况严重或整改不力的甲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具备餐饮管理服务资质,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资质,如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件以及全体服务人员健康证。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对食堂设备、餐具等物品办理领用交接登记手续,由甲乙双方主管签名确认。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清单所列物品完好无损的交还给甲方。3.乙方应在本项目界定的服务场地开展服务活动,如需自行添置设备或对服务场地进行特殊装修、改造,乙方须向甲方申请实施。4.乙方应独立运营服务。乙方不得将食堂转让或委托其他单位(人)服务,不得在校内从事非法服务活动。否则,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单独承担。5.乙方应接受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指导。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乙方应采纳甲方的合理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要严格服从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5部门关于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食材加工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卫生、合规、合法。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要严格落实服务场所的消防与电气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安全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与电气安全不发生事故。6.乙方应建立健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公告。乙方要以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为理念,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制度,并将有关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在服务场所进行公告。7.乙方应公开有关规定事项以及加强食堂文化建设等工作。乙方应制作与学校食堂装修风格相协调的各种公示公告栏、宣传栏,样式和材质应得到甲方的许可。8.乙方应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应当相对固定,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甲方对服务人员不满意提出更换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9.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并加强员工的管理。食堂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体检费用由乙方负责。食堂员工应遵守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不得与教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其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如发生用工纠纷,6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单独承担有关责任。10.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卫生标准,切实做好人员、食品和环境卫生,并派专人坚持落实食品每日留样制度,随时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11.乙方应厉行节约进行服务。乙方应合理提供菜肴,制定科学的饮食菜谱,保障食堂供餐的质量和选择需求,并采取积极措施预测每天教工用餐人数,确定每天采购食材的品类和数量,协助学校下单适量的食材,杜绝浪费。12.乙方应配合甲方验收食材,验货后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作为食材入库凭证。甲方安排人员随时检查配送和库存食材的数量和质量。13.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食材进货台账。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服务许可证》,国家认可的食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所提供的肉类、蔬菜瓜果、粮油等食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14.乙方应完成甲方交办的各种临时用餐及非工作日开餐任务。15.教工食堂如遇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学校解决就餐问题。16.乙方应配合甲方每月底召开一次教工膳食服务质量评议考核会,凡教工(与学生)基本满意率低于,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口头警告、诫勉谈话,并及时整改。717.乙方应购买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五、伙食标准与主要食品1、工作日早餐:7:00-8::15,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不少于5个品种的菜式。2、工作日午餐:11:30-12:10,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不少于五菜一汤(三荤两素一汤)。六、用餐时间甲方教工、乙方员工以及物业管理员实行错峰用餐,用餐时间按照甲方规定执行。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制作关于乙方工作质量的考核标准,乙方签收确认。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考核标准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合同期内非法定事由或本合同条款约定的,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3.合同期内非法定事由或本合同条款约定,单方有意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没有提前通知对方并取得同意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3个月的运营服务的管理费作为违约金。3.因乙方提供不合格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若甲方因财政审批程序或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的缘故未能8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应当继续履行完成任务。八、退出机制经查实,服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幼儿园)有权依法解除服务合同,且服务单位须按本项目年度支付上限的不低于5%向学校(幼儿园)支付违约金。(一)适用所有服务单位的退出机制。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服务单位资格的。2.恶意质疑投诉的。3.经查实存在行贿、受贿、转包、挂靠行为的。4.有商业贿赂行为的。5.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二)食堂人员服务单位退出及候补机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相关学校(幼儿园)可立即停止服务单位合同。1.食品安全问题:服务单位在本服务合同内存在因操作不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危害师生的身体健康或校园正常秩序的,学校应立即终止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追究其法律责任。2.经营问题:服务单位存在被法院封停、执法部门吊销营业经营权等情形,表明其已丧失继续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的,学校应立即终止合同。93.考核不达标:学校对服务单位月度考核评价2次(含2次)为“差”或年度考核为“不满意”的,限期整改但仍未达到考核标准,学校可终止合同。4.管理隐患问题:服务单位在本服务合同内存在严重管理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依法购买人员社保、未发放人员工资且整改不力等,学校应终止合同。5.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市场监管、卫生监督、行政主管等各级部门在开展食堂检查等工作中发现有异常并提出处理处罚等意见建议的,学校可终止合同,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6.政策变化: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上级文件要求或其他情形须终止合同的,服务单位须无条件接受。九、其他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本协议一并具有法律效力。2.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电话:4%电话:0755-2322719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永支行纳税识别号:账号:40000227092018644932206年3月10日206年3月0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