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2026)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市立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61101000027885675
五、合同编号:11NH4143912820261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政府定点印刷服务、表格、彩页、画册、折页、纸杯、手提袋等其他印刷服务
详见附件

1.00
735
73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
联系人:荣晓燕
联系电话:13070371297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市银河路5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龚新
监督投诉电话:0990-6239160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表格、文头及其他类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H4143912820261401).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H4143912820261401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市立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迁入项目-克拉玛依市立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迁入项目-克拉玛依市立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迁入项目-克拉玛依市立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6]124号印刷服务---1件735.00735.00合同总价(元)735.00合同总价(大写)柒佰叁拾伍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除上述合同款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6]124号其他印刷服务1735.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甲方收到货物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乙方须在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3日内开具等额合规发票并交由甲方。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发票导致的付款延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服务条款(一)制作标准、质量要求及交付期限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设计排版,样稿经甲方确认后进行印刷。2.交付期限:在确认样稿10日内完成交付。(二)相关技术要求1.乙方提供排版样稿、印刷制作;2.甲方按照乙方的时间要求提供相关制作文件;(三)交付方式送货上门。(四)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乙方送成品到甲方指定地点时甲方进行现场验收。(五)付款时间及方式1/3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在30日内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未提供合规等额发票,甲方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完成印刷,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2、甲方发现乙方制作的印刷品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2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接受甲方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修改制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1、乙方已经全面知悉甲方的采购需求,如果甲方决定变更设计,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2、对承制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的样稿按甲方要求处理。3、乙方应妥善保存所有原稿(或电子文档),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其交给甲方。(七)保密要求双方均有义务对提供的资料等信息保密,不得以口头、书面等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有关本合同涉及到的对方信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拷贝和传播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密资料向第三方泄露,保密期限为永久。(八)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甲方认可的样稿印刷,造成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工程款的1‰作为违约金。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宣传品的或者逾期完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2、如果甲方逾期付款,应当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全部价款的10%,如因财政原因不能如期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克拉玛依区南新路58-17号电话:电话:0990-626260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友谊路支行账号:账号: 0030101808080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3签订日期:2/3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