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采购合同公告(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6)



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项目合同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P52010020260001I8001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GZXY-2026GH04

四、项目名称:
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腾祥迈德国际二期B1栋
联系方式:
0851-84851091
供应商(乙方):
贵州省贵阳市国信公证处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水南路11号中山大厦B座6楼
联系方式:
176840213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
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项目
数量:
1
单价(元):
1235000

2.合同金额:
123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合同协议书.pdf
专用合同条款:

贵阳市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服务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人: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供应商:贵州省贵阳市国信公证处项目名称: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项目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60001I81签订时间:2026年04月16日2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供应商(简称乙方):贵州省贵阳市国信公证处,甲、乙双方根据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项目项目(项目序列号号:P52010020260001I8)的(公开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项目2、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60001I8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内容: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项目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期限4本合同从2026年03月23日起至2027年03月23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伍仟圆(小写¥1235000.0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0.0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04月16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腾祥迈德国际二期B1栋)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服务期开始日起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100356348630Y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水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腾南路11号中山大厦B座6楼祥迈德国际二期B1栋邮政编码:550081邮政编码:55008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7684021389电话:0851-84851091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开户银行: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账号:13410121050000776账号:2402002609200235369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质量要求2.1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验9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第3条服务验收3.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采购人。3.2.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证明/书,以此作为付款阶段的凭证。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第4条质量保证4.1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范围等。4.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11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2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13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4贵阳市不动产继承登记引人公证核实服务合同项目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贵阳市国信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作、互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开展不动产继承登记中提供公证核实(包括但不限于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等)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本项目名称为: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项目(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60001I8)。2.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项目期间,乙方为甲方开展的不动产继承登记工作提供公证核实及不动产继承登记咨询服务;项目期满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项目服务成果及相关事项持续提供后续技术支持服务,承担相应责任。二、服务规模及交付成果1.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和规模:1扫描全能王20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乙方进驻甲方在全市设立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包含服务大厅、登记站点等)向群众提供不动产继承咨询、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核实等服务,乙方对项目实施期间(本合同年度)内发生的咨询、登记服务需求,按照全部需求数量提供代为咨询及公证核实服务。本项目服务规模为项目实施期间实际产生的前述全部需求量,下限为3000件公证法律文书(按乙方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为当事人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所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计算)。乙方对全部数量的服务成果及相关事项提供售后服务,持续提供后续技术支持服务。2.乙方提供服务的交付成果:在不动产继承咨询事项上提供的代为咨询服务交付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代为开展线下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并探索线上网络咨询等;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事项上提供的公证核实服务,以提交《法律意见书》、《意见书》及其他公证法律文书等作为服务成果交付。三、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1.服务时间:2026年3月23日起,为期一年。2.服务地点和方式:项目实施期间,乙方以驻场方式在甲方设立的迈德国际万东桥两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持续提供服务(万东桥服务大厅仅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时间同服务大厅的正常工作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服务的,统一服从大厅的管理要求:以轮流驻场方式在甲方设立的乌当、白云、花溪、高2扫描全能王3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O新、经开区等不动产登记站提供服务,每周为各不动产登记站提供至少1天(工作日全天)的线下现场服务,并根据服务需求调整服务频次。四、服务报酬及支付安排1.项目服务报酬本项目采用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包干结算方式进行服务报酬的计价及支付。乙方在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后的服务报酬为壹佰贰拾叁万伍仟元整(¥1,235,000.00元)。若出现本条第2项中约定的情况,或者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罚金等情况,则从服务报酬中相应扣减。2.项目付款进度本项目实行按进度分期付款和尾款制度。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规模、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向乙方单位支付项目进度款。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印证材料,经甲方核验后支付项目的40%项目进度款:完成项目服务规模、服务内容的40%,以乙方工作台账记录及向甲方提交公证法律文书的交接记录为准。乙方完成项目全部服务规模、服务内容时,可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并申请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通过的,再支付项目的55%项目进度款;总剩余5%作为项目尾款,在项目售后服务期满后支付。3扫描全能王2o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项目竣工验收时,若实际完成的公证法律文书超过本合同项下下限的,按照前述条款规定的项目总包干价进行支付;若未达到本合同项下下限的,对未完成数量进行据实扣减报酬金额,扣减报酬金额的计算方式为:[项目总包干价÷下限]×未完成件数=应扣减报酬金额其中,项目总包干价为1235000元,下限为3000件公证法律文书。如扣减后,应支付金额少于已支付的进度款的,乙方应将多收取的款项退还甲方。3.报酬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报酬由乙方提供相应账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项目实施期间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乙方的工作情况介绍,获取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乙方应予配合。2.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制止、要求纠正;并可要求乙方及时调整更换不适宜从事项目服务的人员,或要求乙方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罚,乙方应予配合。3.甲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为乙方在办公场所、水电使用、网络通讯、办公设施设备方面等方面提供便利。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双方商议结果,尽快配合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包含但不限于:前期工作情况介绍4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工作资料交接、相关工作标准的明确等),并在后续对接中与乙方共同做好衔接、配合工作。5.甲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当加强与乙方在业务标准、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衔接配合,采用联合会议纪要、会议备忘等形式对业务工作的具体细节、要求、处理方法等进行明晰,以便乙方更好的开展服务工作。6.本项目使用市财政资金进行报酬支付,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款项用于支付乙方服务报酬,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以便乙方顺利完成财务手续,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有权以书面方式、申请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要求甲方就业务标准、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商议,按照联合会议纪要、会议备忘等确定的具体细节、要求、处理方法等开展服务工作。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服务报酬,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以便乙方顺利完成财务手续,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但因财政拨付款项造成支付延后时,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3.乙方提供服务的项目团队人员为11人(其中2名公证员),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人员。乙方调整、更换项目团队人员时,应当事前与甲方进行沟通,更换后应当及时报送相关人员情况,以便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当5扫描全能王420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加强项目服务的统计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相关统计资料、成果。4.乙方不得向咨询和申请公证核实服务的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拒绝当事人咨询和申请,但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除外。5.乙方应当保障咨询和公证核实服务的质量,应当向当事人公开甲方的投诉渠道,便于当事人对咨询和申请公证核实服务向甲方进行投诉。6.乙方在提供公证核实服务时,应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的规定合法、规范地开展。7.乙方应在接受当事人申请相关公证服务程序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服务,出具公证法律文书并提交甲方;如需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的,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但项目期间公证核实工作的平均服务时长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8.乙方提供公证核实服务形成的公证法律文书包含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等,公证法律文书应当准确载明(包含但不限于):核实标的(不动产)的坐落、原权利人、面积、用途、证书编号、公证核实过程、核实后形成的公证结论、权利归属等内容。9.乙方应按“一个核实标的,一份公证法律文书”的原则开展公证核实服务,公证法律文书制作完成后及时交付。6扫描全能王2o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0.乙方在提供公证核实服务前应当核对所涉不动产的登记情况;若该不动产已完成登记的,公证核实后提交的公证法律文书中的内容应当与现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相同;若核对发现不同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经核对,将要服务的不动产尚未进行登记的,应及时与甲方协商。11.乙方完成公证核实服务后形成的公证法律文书,在提交给甲方并进入不动产继承登记程序后,原则上不得要求修改;若属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可重新制作正确的公证法律文书并附情况说明;若确有笔误、错别字等情形需要修正的,可以补正的方式处理。12.乙方公证核实服务形成的公证法律文书因出现错误等情形需要撤销的,须即时通知甲方;若尚未依据该公证法律文书完成不动产继承登记,应通知甲方立即停止登记,并出具撤销公证法律文书的正式函件,以便甲方完善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手续;若已依据该公证法律文书完成不动产继承登记,应通知甲方对该不动产进行限制,以减小或避免因继承登记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赔偿范围。13.乙方出现公证法律文书错误或被撤销等情形导致甲方出现登记错误的比例不得高于1‰,否则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但乙方已尽到核实义务仍发生公证法律文书错误或被撤销的不计算在错误比例之内。14.乙方公证核实服务中若发现当事人在申请材料、相关证明等方面出现造假、不实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防范登记风险。7扫描全能王2o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5.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对甲方提交进行公证核实的不动产标的在办理与不动产继承有关的公证服务时向当事人另行收取服务费用。16.乙方按照项目投标文件相关承诺,为甲方免费提供本机构及其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真伪核实、法律咨询培训等项目增值服务。17.乙方应当对所涉及的甲方全部数据、资料、往来文件等承担保密义务。18.因乙方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等存在瑕疵所导致的登记错误而引发的赔偿,包含且不限于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认定的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赔偿费用等一切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六、项目验收安排1.日常抽查本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除以批次为单位,对乙方交付成果逐批次以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验收指标的逐项检查,统计比率核实是否符合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外,还综合采用项目阶段性验收、项目总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2.阶段性验收项目于2026年9月底前召开阶段性验收会,对项目约定的本年度建设内容、进度、数量等,并参考日常抽查结果进行阶段性验收,以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3.项目总验收8扫描全能王2o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在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后,以项目竣工验收专题会的方式完成项目总验收。乙方需准备项目建设资料,比对项目建设内容,逐项进行汇报。甲方多部门共同参会,对项目建设内容逐项进行核实、检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目标。竣工验收通过后,制作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七、项目质保期和质保约定1.项目质保期本项目售后服务期为期一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专题会同意项目总验收通过后起算,至翌年同日止。2.项目质保约定乙方对项目全部交付成果承担终身责任。在项目实施期内及售后服务期内提供免费的公证事宜技术支持服务。乙方无论在售后服务期内还是售后服务期满后,负责对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在2小时内响应甲方需求,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就相关公证法律文书、工作事宜进行对接,提供公证资料,配合甲方完善相关登记事宜、防范登记风险、排除错误挽回损失。八、违约责任与争议的解决(一)违约责任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须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拒绝为任何当事人咨询和公证核实服务的(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除外);9扫描全能王420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2)乙方在提供公证核实服务时,未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的规定合法、规范地开展。(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委托给任何第三方的,构成违约;(4)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交服务成果的,构成违约;(5)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在办理与不动产继承有关的公证服务时向当事人另行收取任何费用的,构成违约。(6)甲方获得财政拨付款项后无故拒绝支付服务费用的,经乙方书面催款后15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构成违约。乙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并可就违约情况、造成后果要求乙方支付不高于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拒不及时纠正或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可要求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相关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未付款项不足或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自行支付甲方。2.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相互谅解的原则,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3.任何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罚金、律师代理费用10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违约金、赔偿相应损失、鉴定费、诉讼费用等;各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相关事项约定1.合同事项的补充细化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项目期间形成的联合会议纪要、会议备忘也可作为合同的补充组成部分。2.信息安全的保护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从甲方处获知的涉及服务对象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一切信息进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或用于项目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若有信息泄露或不当使用,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后果。3.知识产权条款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报告、文书格式、操作流程软件系统等的知识产权,自成果形成之日起,无偿、永久、不可撤销地转11扫描全能王2o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让给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备案手续。十、不可抗力由于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恐怖事件、大规模流行性疫病、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动、网络安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义务时,受影响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10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根据所受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一、其他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贵阳市不动产登论中心乙方:贵阳市国信公证处(公章)(公章)代表人:代表人:2026年4月16日12扫描全能王2o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继承登记引入公证核实提升服务水平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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