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
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拟对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6859472.00 中标供应商:深圳特发东部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岗位人员按每月实际到岗人数据实结算。普通安保岗位人员的费用,均按每月实际到岗人数进行据实结算。其中单价保持不变,仅根据实际到岗人数或工作量进行结算。(二)加增发热门诊一台电梯的维保服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加增发热门诊一台电梯的维保服务,维保标准参照原合同3.3条款中关于电梯维保的相关内容执行,规范开展维保工作,确保电梯安全平稳运行。(三)物资运输服务按每月业务需求情况据实结算。车辆报废前:物业服务每月只需要按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负责各社康中心医疗器械、医用织物的收送。车辆报废后:由物业方按原合同第4.1条款(物资运输服务)约定提供涵盖全院医疗物资、耗材、药品以及各社康中心器械与医用织物在内的综合日常运输配送服务。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龙岭院区运营工作方案》,龙岭院区搬迁后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移交,因龙岭院区采取分阶段、逐步恢复诊疗服务的模式,需物业公司根据医院实际需求调整提供相关服务。为保障双方合理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细化与补充,明确服务单价及计费方式等。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A包)的补充协议.pdf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A包)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pdf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A包)的补充协议甲方(委托方):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受托方):深圳特发东部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第一条概况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龙岭院区运营工作方案》,龙岭院区搬迁后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移交,特委托物业公司根据移交情况逐步提供该区域物业服务。另据《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关于龙岭院区诊疗服务调整的联合通告》,龙岭院区于2026年3月27日17:00至2026年4月3日8:00暂停诊疗服务,自2026年4月3日8:00起由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分阶段、逐步恢复诊疗服务。因龙岭院区采取分阶段、逐步恢复诊疗服务的模式,需物业公司根据医院实际需求调整提供相关服务。现拟与现有物业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细化与补充,明确服务单价及计费方式等。第二条补充协议内容及要求现按照原合同内容及投标文件“四、项目详细报价”中的“(一)分项报价表”的费用标准,明确部分服务单价及计费方式等内容。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内容如下:1(一)岗位人员按每月实际到岗人数据实结算。普通安保岗位人员的费用,均按每月实际到岗人数进行据实结算。其中单价保持不变,仅根据实际到岗人数或工作量进行结算。根据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普通安保年费用是3057600元,加上6%的税金后,合计年费用为3241056元(含税),普通安保人员数量为52名,普通安保人员每人/每月费用为:3241056÷12÷52=5194元(含税)。(二)加增发热门诊一台电梯的维保服务。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龙岭院区运营工作方案》中关于“3.区二院血透室、发热门诊建设”的约定:待条件成熟后,区二院在罗岗院区另选址建设血透室及标准化发热门诊。但2026年3月27日,我院接到区二院通知,可交接发热门诊资产。因此,现需加增发热门诊一台电梯的维保服务,维保标准参照原合同3.3条款中关于电梯维保的相关内容执行,规范开展维保工作,确保电梯安全平稳运行。根据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电梯保养服务年费用是176000元,加上6%的税金后,合计年费用为186560元(含税),约定的电梯维修保养数量为9台,每台/每月电梯维修保养费约为:186560÷12÷9=1727元(含税)。一年电梯维保服务加赠费用为20724元(含税)。(三)物资运输服务按每月业务需求情况据实结算。2根据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物资运输服务费用全年是220000元,加上6%的税金,合计年费用为233200元(含税)。每月约是19433元(含税),按22个工作日算,每天是883元(含税)。经与车辆管理部门了解,医院自有配送车辆预计在2026年8月报废。车辆报废前:物业服务每月只需要按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负责各社康中心医疗器械、医用织物的收送。车辆报废后:由物业方按原合同第4.1条款(物资运输服务)约定提供涵盖全院医疗物资、耗材、药品以及各社康中心器械与医用织物在内的综合日常运输配送服务。每月费用按19433元(含税)结算。第三条协议期限本补充协议有效期与主合同保持一致。第四条费用结算以上补充内容的物业管理费用纳入物业服务费范畴,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每月对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按主合同约定流程支付。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约定时限完成付款。第五条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乙方服务费用结算及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3(2)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行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或解除合同。(3)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支持,并确保其符合医院管理的要求。(4)应及时向乙方传达医院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及要求,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管理改进建议,甲方应予以充分考虑并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2)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内容应包括项目管理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人员工作情况、安全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3)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甲方。(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上相关设备损坏、丢失或信息泄露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第六条保密条款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工作过程中获悉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期限为永久。42.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并承担因工作人员泄密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3.协议终止后,乙方仍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信息泄露,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管理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或解除合同。2.因乙方原因导致财产损坏、丢失或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3.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的,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第八条其他约定1.本协议为《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A包)》的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涉及事宜,仍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执行。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原合同一致。5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授权代表:,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6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A包)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拟对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A包)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2026-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A包)。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6000018合同金额(万元):685.9472中标供应商:深圳特发东部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1.岗位人员按每月实际到岗人数据实结算。普通安保岗位人员的费用,均按每月实际到岗人数进行据实结算。其中单价保持不变,仅根据实际到岗人数或工作量进行结算。2.加增发热门诊一台电梯的维保服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加增发热门诊一台电梯的维保服务,维保标准参照原合同3.3条款中关于电梯维保的相关内容执行,规范开展维保工作,确保电梯安全平稳运行。3.物资运输服务按每月业务需求情况据实结算。车辆报废前:物业服务每月只需要按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负责各社康中心医疗器械、医用织物的收送。车辆报废后:由物业方按原合同第4.1条款(物资运输服务)约定提供涵盖全院医疗物资、耗材、药品以及各社康中心器械与医用织物在内的综合日常运输配送服务。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根据深圳市龙内区卫生健康局《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龙岭院区运营工作方案》,龙岭院区搬迁后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移交,因龙岭院区采取分阶段、逐步恢复诊疗服务的模式,需物业公司根据医院实际需求调整提供相关服务。为保障双方合理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细化与补充,明确服务单价及计费方式等。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175号。联系电话:0755-28740606-3011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联系电话:0755-2868305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正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