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龙川县丰稔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 LCZYCG2025109
二、合同名称: 2024年龙川县丰稔镇黄岭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LCZYCG2025109
四、项目名称: 2024年龙川县丰稔镇黄岭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龙川县丰稔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龙川县丰稔镇十二排街道
联系方式:0762-6601282
供应商(乙方):河源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老隆镇东风路86号第二层202房
联系方式:0762-66665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龙川县丰稔镇黄岭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426900.00元
合同金额: 142.69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龙川县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KA采购计划编号:441622-2025-01749项目编号:LCZYCG2025109项目名称:2024年龙川县丰稔镇黄岭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甲方:龙川县丰稔镇人民政府电话:0762-6601282传真:上地址:龙川县丰稔镇十二排街道乙方:河源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话:0762-6666567传真: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路86号第二层202房根据2024年龙川县丰稔镇黄岭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工程项目:2024年龙川县丰稔镇黄岭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承包方式为:根据采购需求书及项目施工图纸实行施工总承包。工程总金额(含税金)大写:壹佰肆拾贰万陆仟玖佰元整,(小写:¥1426900.00元)(含暂列金:68000.00元)三、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工。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照付款方式要求,按项目完成进度支付服务款。2.根据国家、省、市验收的程序要求,在乙方按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后,尽快申请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如期向甲方提交项目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原始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1!五、甲方要求增加或更改工程设计,须与乙方协商实行,由此导致延长工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六、甲方经过审定施工方案(图纸)后签名盖章确认。施工应按图纸施工。施工现场实际尺寸与图纸不相符时,应通知甲方协商修改后,双方签章确认后方可施工。七、甲方要求更改工程设计应书面通知乙方协商实行,双方协商所更改的设计,对乙方的工时及材料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确认补偿。八、隐蔽工程应甲乙双方派出代表进行现场验收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验收后甲乙双方验收人员应当在签证上签字确认。九、乙方应在本工程项目完成后及时委托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单位做好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书(一式三份),甲方收到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书后立即组织工程验收,完善工程交竣工工作。甲方如在收到乙方通知五天内不与乙方共同验收,则视为甲方默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十、本工程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则施工期限中断,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施工期限恢复计算。十一、项目质量要求(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图纸设计施工。(2)承包人应具备满足施工需求的劳动力和材料,机械设备及检测设备等以保证施工按时完成。(3)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应的标准和规范。(4)承包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包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承包人应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十二、验收(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项目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4)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将全部有效图纸等资料移交采购人。若工程竣工验2收评估报告核定质量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完成后重新验收,直至符合合格要求为止。竣工日期为最终验收合格日期。(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十三、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十四、安全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制度和体系,并为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人员提供全面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其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的责任和赔偿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十五、违约(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书,报原合同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7)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3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十六、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十七、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拨扣除暂列金后30%工程款;2期:支付比例50%,待工程完成总量超过80%时,再拨付扣除暂列金后50%工程款;3期:支付比例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完成报账手续后,成交供应商缴纳工程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拨付扣除暂列金后20%工程款。注:①暂列金用于施工合同签订后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②本条所述的“完成工程量”以工程监理公司和采购人核实确认为准。③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金融机构保函、保险或保证金等合法形式。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退回(不计息)。④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由于采购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成交供应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对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十八、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二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4二十一、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安全施工指南进行安全标志设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若乙方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它约定,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二十二、本合同的其他附页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二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笼川县丰稔镇人民政府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河建程有限公司代表:代表:签地点:签日期:205年n月24日签定日期:205年11月24日、开户名称:河源丰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20340104000583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川文化广场支行M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