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转站运维管理及垃圾清运 垃圾处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2026)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 垃圾处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582489202614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杨汛桥街道中转站运维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603268290010000005-绍柯采〔2026〕425号
四、项目名称:2026年杨汛桥街道中转站运维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紫薇路389号
联系方式:0575-84575881
供应商(乙方):绍兴市卓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漓渚镇黄山畈村弦腔
联系方式:139575477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杨汛桥街道中转站运维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1699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31699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转站.pdf
中转站.pdf
2026年杨汛桥街道中转站运维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7方(供应商):绍兴市卓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田7双方相据浙江县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填写采购代埋机构名替)项目编号为的330603268290010000005-绍柯采(2026)425号、2026年杨桥街道中转站运维管理及拉圾清运项目(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米购交易结米,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标准1.项目概况1.1清运保洁范围:0杨汛桥街道紫薇广场中转站、杨江中转站、南畈园区中转站3个垃圾中转上的运维保法和圾清运,中转站周边的道路保洁、管理和水电费支付,中转站污水管道定时疏通:2各村居点位易腐垃圾直运至指定站点;③实验小字、实验中学紫小学、杨汛镇中、中心幼儿园、学伟小学、展望幼儿园等学校和杨汛桥医院的各类垃圾收集清运至中转站:④街道杨汛、江桥集镇保洁区域范围内偷倒工业垃圾的清理运输和处置(电厂处置费由乙方负责支付),中转站大件、园林,建筑(装修)垃圾的分拣、有害垃圾(每季度一趟)等垃圾清运至指定站点,粉碎机设备的运维和秸秆、园林垃圾粉碎及清运至指定站点;渗滤液设备还维的协助工作:杨汛、江桥集镇保洁区域范围内公共厕所化粪池的吸粪工作清运至指定站点(包括街道办事处内化粪池):⑦保洁清运范围外的应对文明城币测评迎检等各级检查考核保洁范围内的突击清理任务和应急性工程项目。1.2清运保洁要求1210杨汛桥街道紫蓓广场中转站、杨江中转站、南畈园区中转站3个垃圾中转站的设备不得带病作业,做到勤保养,快维修:全街道生活垃圾约90吨/每天按时压缩清运做到日产日消:对各村居、小区、企业等单位进站的垃圾进行杏验登记并做好台账,严管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的垃圾拍照、登记、劝退并上报环卫站做为村居年终考核依据。所有垃圾清运至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直线来回约80公里,每天需1-2趟)等指定处置站点;3个中转站内包括站前道路、周边地块每日需进行路面清扫保洁,做到站内墙体整洁、玻璃干净、设备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道路两侧无积水、无积泥、无石子、无杂草;中转站污水管道定时检查疏通,确保污水无堵塞满溢,每月至少清理、疏通一次;②各村居指定站点的易腐垃圾收集直运至维尔利公司等指定站点,专车专用每大清运不少于一次:③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紫薇小学、杨汛镇中、中心幼儿园、学伟小学、展望幼儿园等学校和杨汛桥医院的各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清运至中转站,专车运输,一日一清。餐厨垃圾必须严格管控,养殖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收运,发现类似情况及时制止并告知甲方;④负责管理清运中转站工业垃圾临时堆放点,一日一清,工业垃圾运至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处置费用由乙方支付:对中转站大件、园林、建筑(装修)垃圾进行收运分拣管理、登记数量并做好台账,有害垃圾(每季度一趟),各类垃圾需称重,统一登记上表每月上报相关站办,垃圾清运至指定站点:负责粉碎各村居、保洁单位产生的秸秆、园林垃圾,清运至指定站点,对粉碎机进行保养、维修,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杨江中转站渗滤液设备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负责完成街道范围内公共化粪池的吸粪清运工作,运输至指定站点处置费用由乙方支付;其他单位、个人吸运费用由双方自行商讨收取:⑦保洁清运范围外的应对文明城市测评迎检等各级检查考核保洁范围内的突击清理任务和应急性工程项目乙方应提供相关车辆、设备、人员协助甲方完成任务。⑧上述产生的保养费、修理费、水电费等各类费用都由乙方承担支付,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2.2时间安排:中转站原则上早上5:00至下午19:00开门作业清运,如有特殊清运要求则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洁时间:中转站保洁时间为10小时,时间早上6:00-11:00,下午13:00-18:00;道路保洁时间为9小时,时间早上6:00-11:00,下午13:00-17:00;对接车、勾臂车等垃圾清运至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每天不少于2趟,上午一趟、下午一趟,易腐垃圾清运至维尔利公司每天不少于一趟。1.3设备要求总质量25吨及以上的勾臂车(配备4只处理量20吨移动压缩箱)2辆,总质量25吨及以上压缩式对接车1辆,总质量25吨及以上压缩车1辆,总质量8吨以上全封闭垃圾压缩车2辆,918型铲车2辆及垃圾清运的基本设施设备;所有车辆排放标准要求国六以上(包括国六)需进行导航定位,由业主监控,只能在本标段作业,车辆需要修理提前向环卫站报备,所有车辆需按时作业,不得闲置停放,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车辆需要安装北斗导航和AI视频监控(北斗导航和AI视频监控必须每天开启,并能正常使用)。各类清运处置车辆和相关设备中标供应商须按上级要求进行配置(车身颜色和标识按区城管办统一要求规范喷涂),涉及的费用和处置运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1.4人员要求保洁人员: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项目经理1人;保洁管理人员3人;驾驶员6人;中转站管理员(必须经甲方认可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人;设备操作员4人;合计17人。确保3个中转站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同时要求配备能随时甲方调遣不少于3人的突击队员(不包含在前述人员中),并提供承诺书;提供保洁范围保洁人员的具体分布明细。突击队承诺书及保洁范围内保洁人员具体明细供应商在中标后提供。1.5垃圾清运服务要求:1.5.1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5.2垃圾车辆外貌整洁、性能良好,无残缺、破损。1.5.3垃圾运载必须密闭化,在运输工程中无垃圾物飘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1.5.4做好中转站的日常环境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确保中转站路面洁净、墙体洁白,窗户明净。1.5.5对中转站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中转站的财产安全无损。1.5.6做好垃圾集中收集压缩并做好垃圾外运前后的所有准备工作,保证各类中转设备的正常运作管理,做到垃圾及时收集、及时压缩、及时外运的要求。垃圾中转总站内收集的垃圾原则上要求做到日产日清,若有特殊情况,站内垃圾来不及清运需要临时堆放,但堆放时间不能超过二天。1.6其他要求1.6.1中标供应商所招收的清运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身体健康,年龄必须小于65周岁,整个项目设置不少于项目经理1人,保洁管理人员3人。并按月按时发放清扫保洁人员工资、不发生拖欠,清运人员工资最低不得低于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110%。同时为保洁人员办理保险、发放高温费等各种补贴。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给清运人员办理好意外保险手续,并将保险人员名单上报集管办和环卫站。如未按规定上报或上报的投保人员缺10%的,则取消中标资格。1.6.2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先对中转站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扫维护,待甲方验收,直至甲方认可,费用包含在中转站运维保洁的投标报价中。1.6.33个中转站垃圾清运、路面保洁、设备运维的各类工具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配足,杨江中转站二楼为固定的管理场所由中标单位自行保洁、规划。水电费、保险费等由中标单位负责,屋顶修漏、室内装潢、线路故障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6.4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7天(日历天)内,保证车辆、设备、驾驶员、人员全部到岗。1.6.5承包期内,不被新闻媒体曝光,在检查中不出现不合格现象,不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1.6.6承包期内的各种人员伤亡、赔偿事故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保洁人员及各车辆的各种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购买和支付。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6.7中标人须服从个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各类检查、评比及重大活动等,听从甲方单位统一安排和调度,保洁公司应无条件地服从甲方安排,及时增配人员,按时保持地完成各项突击任务。1.6.8定期召开月度列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总结上个月的工作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建立台账交环卫站存档。1.6.9作业人员应穿戴统一的安全服装(按区城管办拟定LOGO设计样稿标准化着装),遵守交通、市容、卫生等有关规定。日常巡查管理有专业人员负责,日常保洁人员(包括清运人员、道路保洁、中转站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等)人员在满足最少要求外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待中标后七天内提交保洁人员安排表,由甲方审核,如甲方不满意,须重新提交,直至甲方同意。人员配备表作为清运保洁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人员分配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二、服务价格本项目服务价格按中标价执行,年合计金额(小写)¥316998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陆万玖任玖佰捌拾元整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2.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上级各项检查中成绩不理想的,或甲方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不理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实施地点:柯桥区杨汛桥街道七、付款及结算7.1付款方式:1.7.1.1年总承包款由年度基本承包费90%加10%的年终考核款组成,合计叁佰壹拾陆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3169980元)。基本承包款为:贰佰捌拾伍万贰仟玖佰捌拾贰元整(¥2852982元),每月的基本承包款为:贰拾叁万柒仟柒佰肆拾捌元伍角整(¥237748.5元)。年终考核款10%为叁拾壹万陆仟玖佰玖拾捌元整(¥316998元),年终一次性结算。2.7.1.2承包款按月考核后(扣除考核扣款)在次月10日支付(如遇双休日顺延)承包款。7.2结算原则:7.2.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乙方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7.2.2中标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招标人分级审批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在决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检查、考核9.1按《杨汛桥街道环境卫生保洁考核标准》检查、考核。9.1.2相关业务线办组织对集镇保洁质量、垃圾清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该考核结果关系到中标供应商每月最终费用结算。9.1.3为更好做好垃圾清运等各项工作,乙方务必认真履行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规定,确保人员配备充足到位、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同时为调动工作积极性,实行考核奖惩机制,被区及以上领导、部门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000元,被街道主要领导督查发现问题的每处扣1000元,直接批评的每次扣10000元;因中转站问题被省、市、区新闻媒体曝光,每次分别扣60000元、40000元、20000元;被政务热线电话或群众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每件扣1000元。9.1.4甲方在例行巡查中,发现保洁人员未穿戴安全标志服饰的,每发现1人扣100元/次,检查人员未到位的,缺1人扣100元/次。清运车辆数量未达到位,缺1辆扣500元/次。乙方未及时清运相关垃圾,发现每次扣1000元。中转站脏乱差、有乱堆乱放现象,发现每次扣100元,未按时整改扣200元。9.1.5甲方发现乙方在垃圾车辆清运途中质量不保证,有垃圾掉落现象,按每次扣100元;掉落后未及时清理的,按每次扣100元;因垃圾分类不标准被区相关单位查处的加倍罚款:中转站大件、园林、建筑(装修)垃圾的分拣、有害垃圾(每季度一趟)等垃圾清运不到位按每次扣1000元;并在决算时对乙方予以扣除。9.1.6项目所需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如发现挪作他用,按每次500元罚款,并在决算时对乙方予以扣除。9.1.7要确保在区级及以上部门或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考核中不扣分。如因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垃圾收集清运等原因被扣分的,按每次10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1.8保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当月承包款直至终止承包合同:①在承包期内,乙方无充分理由终止承包合同或到岗人数少于规定,在抽检或例检过程中,每月累计超过3次人员未到位情况出现。②乙方未经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③在新闻媒体或上级领导批评后又不积极整改的。④区级及以上部门检查受到批评或通报,累计二次以上(含二次)的。个人或单位投诉属实又未及时整改的。⑥遇有重大活动和各种重要检查时,清运保洁公司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⑦经考核全年累计月扣款超20000元3次以上的。9.1.9街道有环卫站负责检查卫生,如不能达到要求,专管员提出必须立即整改好,如不整改,街道另行安排人员清除,根据临时安排人员的数量按照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扣减费用。9.1.10街道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对外包服务不定期督查考核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树人大学第三方考核;街道环卫站日常考核按杨汛桥街道中转站运维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考核奖惩表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1)。考核奖罚在区考核结果公布后,结合街道月度考核结果,在月度结款中体现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一、其他要求:11.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2所有车辆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必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天内保证车辆、人员全部到位,如车辆不能全部到位发包方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拉入杨汛桥街道黑名单,三年内不能参与投标。由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3应每月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如遇拖欠员工工资行为,达到2个月及以上,经采购人提醒三次如未进行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1.4如遇特殊情况,中转站发生垃圾堆积,中标人增派垃圾清运车及时处理,如中标人不及时清运,招标人有权指定第三方清运,费用中标人里扣除。11.5在重大节庆、活动、创建或突击性事件期间等工作需要,中标方无条件服从业主安排,积极配合。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6年3月27日乙方(盖章):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黄山畈村弘腔开户行:工商银行绍兴斗门支行开户账号:1211017409200047707胎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6年3月27日2026年杨汛桥街道中转站运维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7方(供应商):绍兴市卓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田7双方相据浙江县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填写采购代埋机构名替)项目编号为的330603268290010000005-绍柯采(2026)425号、2026年杨桥街道中转站运维管理及拉圾清运项目(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米购交易结米,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标准1.项目概况1.1清运保洁范围:0杨汛桥街道紫薇广场中转站、杨江中转站、南畈园区中转站3个垃圾中转上的运维保法和圾清运,中转站周边的道路保洁、管理和水电费支付,中转站污水管道定时疏通:2各村居点位易腐垃圾直运至指定站点;③实验小字、实验中学紫小学、杨汛镇中、中心幼儿园、学伟小学、展望幼儿园等学校和杨汛桥医院的各类垃圾收集清运至中转站:④街道杨汛、江桥集镇保洁区域范围内偷倒工业垃圾的清理运输和处置(电厂处置费由乙方负责支付),中转站大件、园林,建筑(装修)垃圾的分拣、有害垃圾(每季度一趟)等垃圾清运至指定站点,粉碎机设备的运维和秸秆、园林垃圾粉碎及清运至指定站点;渗滤液设备还维的协助工作:杨汛、江桥集镇保洁区域范围内公共厕所化粪池的吸粪工作清运至指定站点(包括街道办事处内化粪池):⑦保洁清运范围外的应对文明城币测评迎检等各级检查考核保洁范围内的突击清理任务和应急性工程项目。1.2清运保洁要求1210杨汛桥街道紫蓓广场中转站、杨江中转站、南畈园区中转站3个垃圾中转站的设备不得带病作业,做到勤保养,快维修:全街道生活垃圾约90吨/每天按时压缩清运做到日产日消:对各村居、小区、企业等单位进站的垃圾进行杏验登记并做好台账,严管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的垃圾拍照、登记、劝退并上报环卫站做为村居年终考核依据。所有垃圾清运至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直线来回约80公里,每天需1-2趟)等指定处置站点;3个中转站内包括站前道路、周边地块每日需进行路面清扫保洁,做到站内墙体整洁、玻璃干净、设备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道路两侧无积水、无积泥、无石子、无杂草;中转站污水管道定时检查疏通,确保污水无堵塞满溢,每月至少清理、疏通一次;②各村居指定站点的易腐垃圾收集直运至维尔利公司等指定站点,专车专用每大清运不少于一次:③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紫薇小学、杨汛镇中、中心幼儿园、学伟小学、展望幼儿园等学校和杨汛桥医院的各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清运至中转站,专车运输,一日一清。餐厨垃圾必须严格管控,养殖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收运,发现类似情况及时制止并告知甲方;④负责管理清运中转站工业垃圾临时堆放点,一日一清,工业垃圾运至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处置费用由乙方支付:对中转站大件、园林、建筑(装修)垃圾进行收运分拣管理、登记数量并做好台账,有害垃圾(每季度一趟),各类垃圾需称重,统一登记上表每月上报相关站办,垃圾清运至指定站点:负责粉碎各村居、保洁单位产生的秸秆、园林垃圾,清运至指定站点,对粉碎机进行保养、维修,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杨江中转站渗滤液设备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负责完成街道范围内公共化粪池的吸粪清运工作,运输至指定站点处置费用由乙方支付;其他单位、个人吸运费用由双方自行商讨收取:⑦保洁清运范围外的应对文明城市测评迎检等各级检查考核保洁范围内的突击清理任务和应急性工程项目乙方应提供相关车辆、设备、人员协助甲方完成任务。⑧上述产生的保养费、修理费、水电费等各类费用都由乙方承担支付,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2.2时间安排:中转站原则上早上5:00至下午19:00开门作业清运,如有特殊清运要求则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洁时间:中转站保洁时间为10小时,时间早上6:00-11:00,下午13:00-18:00;道路保洁时间为9小时,时间早上6:00-11:00,下午13:00-17:00;对接车、勾臂车等垃圾清运至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每天不少于2趟,上午一趟、下午一趟,易腐垃圾清运至维尔利公司每天不少于一趟。1.3设备要求总质量25吨及以上的勾臂车(配备4只处理量20吨移动压缩箱)2辆,总质量25吨及以上压缩式对接车1辆,总质量25吨及以上压缩车1辆,总质量8吨以上全封闭垃圾压缩车2辆,918型铲车2辆及垃圾清运的基本设施设备;所有车辆排放标准要求国六以上(包括国六)需进行导航定位,由业主监控,只能在本标段作业,车辆需要修理提前向环卫站报备,所有车辆需按时作业,不得闲置停放,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车辆需要安装北斗导航和AI视频监控(北斗导航和AI视频监控必须每天开启,并能正常使用)。各类清运处置车辆和相关设备中标供应商须按上级要求进行配置(车身颜色和标识按区城管办统一要求规范喷涂),涉及的费用和处置运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1.4人员要求保洁人员: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项目经理1人;保洁管理人员3人;驾驶员6人;中转站管理员(必须经甲方认可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人;设备操作员4人;合计17人。确保3个中转站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同时要求配备能随时甲方调遣不少于3人的突击队员(不包含在前述人员中),并提供承诺书;提供保洁范围保洁人员的具体分布明细。突击队承诺书及保洁范围内保洁人员具体明细供应商在中标后提供。1.5垃圾清运服务要求:1.5.1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5.2垃圾车辆外貌整洁、性能良好,无残缺、破损。1.5.3垃圾运载必须密闭化,在运输工程中无垃圾物飘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1.5.4做好中转站的日常环境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确保中转站路面洁净、墙体洁白,窗户明净。1.5.5对中转站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中转站的财产安全无损。1.5.6做好垃圾集中收集压缩并做好垃圾外运前后的所有准备工作,保证各类中转设备的正常运作管理,做到垃圾及时收集、及时压缩、及时外运的要求。垃圾中转总站内收集的垃圾原则上要求做到日产日清,若有特殊情况,站内垃圾来不及清运需要临时堆放,但堆放时间不能超过二天。1.6其他要求1.6.1中标供应商所招收的清运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身体健康,年龄必须小于65周岁,整个项目设置不少于项目经理1人,保洁管理人员3人。并按月按时发放清扫保洁人员工资、不发生拖欠,清运人员工资最低不得低于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110%。同时为保洁人员办理保险、发放高温费等各种补贴。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给清运人员办理好意外保险手续,并将保险人员名单上报集管办和环卫站。如未按规定上报或上报的投保人员缺10%的,则取消中标资格。1.6.2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先对中转站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扫维护,待甲方验收,直至甲方认可,费用包含在中转站运维保洁的投标报价中。1.6.33个中转站垃圾清运、路面保洁、设备运维的各类工具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配足,杨江中转站二楼为固定的管理场所由中标单位自行保洁、规划。水电费、保险费等由中标单位负责,屋顶修漏、室内装潢、线路故障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6.4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7天(日历天)内,保证车辆、设备、驾驶员、人员全部到岗。1.6.5承包期内,不被新闻媒体曝光,在检查中不出现不合格现象,不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1.6.6承包期内的各种人员伤亡、赔偿事故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保洁人员及各车辆的各种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购买和支付。涉及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6.7中标人须服从个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各类检查、评比及重大活动等,听从甲方单位统一安排和调度,保洁公司应无条件地服从甲方安排,及时增配人员,按时保持地完成各项突击任务。1.6.8定期召开月度列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总结上个月的工作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建立台账交环卫站存档。1.6.9作业人员应穿戴统一的安全服装(按区城管办拟定LOGO设计样稿标准化着装),遵守交通、市容、卫生等有关规定。日常巡查管理有专业人员负责,日常保洁人员(包括清运人员、道路保洁、中转站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等)人员在满足最少要求外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待中标后七天内提交保洁人员安排表,由甲方审核,如甲方不满意,须重新提交,直至甲方同意。人员配备表作为清运保洁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人员分配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二、服务价格本项目服务价格按中标价执行,年合计金额(小写)¥316998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陆万玖任玖佰捌拾元整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2.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上级各项检查中成绩不理想的,或甲方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不理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实施地点:柯桥区杨汛桥街道七、付款及结算7.1付款方式:1.7.1.1年总承包款由年度基本承包费90%加10%的年终考核款组成,合计叁佰壹拾陆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3169980元)。基本承包款为:贰佰捌拾伍万贰仟玖佰捌拾贰元整(¥2852982元),每月的基本承包款为:贰拾叁万柒仟柒佰肆拾捌元伍角整(¥237748.5元)。年终考核款10%为叁拾壹万陆仟玖佰玖拾捌元整(¥316998元),年终一次性结算。2.7.1.2承包款按月考核后(扣除考核扣款)在次月10日支付(如遇双休日顺延)承包款。7.2结算原则:7.2.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乙方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7.2.2中标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招标人分级审批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在决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检查、考核9.1按《杨汛桥街道环境卫生保洁考核标准》检查、考核。9.1.2相关业务线办组织对集镇保洁质量、垃圾清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该考核结果关系到中标供应商每月最终费用结算。9.1.3为更好做好垃圾清运等各项工作,乙方务必认真履行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规定,确保人员配备充足到位、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同时为调动工作积极性,实行考核奖惩机制,被区及以上领导、部门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000元,被街道主要领导督查发现问题的每处扣1000元,直接批评的每次扣10000元;因中转站问题被省、市、区新闻媒体曝光,每次分别扣60000元、40000元、20000元;被政务热线电话或群众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每件扣1000元。9.1.4甲方在例行巡查中,发现保洁人员未穿戴安全标志服饰的,每发现1人扣100元/次,检查人员未到位的,缺1人扣100元/次。清运车辆数量未达到位,缺1辆扣500元/次。乙方未及时清运相关垃圾,发现每次扣1000元。中转站脏乱差、有乱堆乱放现象,发现每次扣100元,未按时整改扣200元。9.1.5甲方发现乙方在垃圾车辆清运途中质量不保证,有垃圾掉落现象,按每次扣100元;掉落后未及时清理的,按每次扣100元;因垃圾分类不标准被区相关单位查处的加倍罚款:中转站大件、园林、建筑(装修)垃圾的分拣、有害垃圾(每季度一趟)等垃圾清运不到位按每次扣1000元;并在决算时对乙方予以扣除。9.1.6项目所需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如发现挪作他用,按每次500元罚款,并在决算时对乙方予以扣除。9.1.7要确保在区级及以上部门或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考核中不扣分。如因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垃圾收集清运等原因被扣分的,按每次10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1.8保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当月承包款直至终止承包合同:①在承包期内,乙方无充分理由终止承包合同或到岗人数少于规定,在抽检或例检过程中,每月累计超过3次人员未到位情况出现。②乙方未经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③在新闻媒体或上级领导批评后又不积极整改的。④区级及以上部门检查受到批评或通报,累计二次以上(含二次)的。个人或单位投诉属实又未及时整改的。⑥遇有重大活动和各种重要检查时,清运保洁公司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⑦经考核全年累计月扣款超20000元3次以上的。9.1.9街道有环卫站负责检查卫生,如不能达到要求,专管员提出必须立即整改好,如不整改,街道另行安排人员清除,根据临时安排人员的数量按照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扣减费用。9.1.10街道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对外包服务不定期督查考核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树人大学第三方考核;街道环卫站日常考核按杨汛桥街道中转站运维管理及垃圾清运项目考核奖惩表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1)。考核奖罚在区考核结果公布后,结合街道月度考核结果,在月度结款中体现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一、其他要求:11.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2所有车辆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必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天内保证车辆、人员全部到位,如车辆不能全部到位发包方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拉入杨汛桥街道黑名单,三年内不能参与投标。由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3应每月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如遇拖欠员工工资行为,达到2个月及以上,经采购人提醒三次如未进行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1.4如遇特殊情况,中转站发生垃圾堆积,中标人增派垃圾清运车及时处理,如中标人不及时清运,招标人有权指定第三方清运,费用中标人里扣除。11.5在重大节庆、活动、创建或突击性事件期间等工作需要,中标方无条件服从业主安排,积极配合。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6年3月27日乙方(盖章):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黄山畈村弘腔开户行:工商银行绍兴斗门支行开户账号:1211017409200047707胎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6年3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转站运维管理及垃圾清运 垃圾处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