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 除颤监护仪 有创呼吸机 无创呼吸机 注射泵/双通道注射泵 输液泵 电动吸引器 心肺复苏机 净化工作台 医用电脑温控仪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冷藏冰柜 痰标本冰柜 肺功能测试仪 麻醉机 全自动纯水机 高频电刀 裂隙灯显微镜 压力蒸汽灭菌器 低速离心机 流式 生物安全柜 医用离心机采购合同公告(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2026)



一、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91101000027901873
五、合同编号:11NMB1K2007920262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
详见附件
河北业巨计量检测
1.00
79300
793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
联系人:杨俊杰
联系电话:19999707172
传真:/
地址:阿克苏市交通路2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4.16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项目合同(2).pdf

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医院计量器具检定项目合同项目编号:DSYY-202601甲方: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乙方: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1合同编号:11NMB1K2007920262001,签约地点:阿克苏甲方(甲方):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乙方(乙方):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6年04月08日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医院计量器具检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SYY-202601),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计量器具校准检测服务清单: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下表中所列设备的维修维保服务,以此作为双方结算单价标准。每年定期校准检定数量单价总价除颤监护仪141401960有创呼吸机101801800无创呼吸机211803780注射泵/双通道注射泵11112013320输液泵44602640电动吸引器281002800心肺复苏机1280280净化工作台1800800医用电脑温控仪16060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2180360冷藏冰柜121001200痰标本冰柜121001200肺功能测试仪28001600麻醉机2180360全自动纯水机1180180高频电刀1180180裂隙灯显微镜1180180压力蒸汽灭菌器(大型立式自动控制型)1100100低速离心机2100200流式细胞仪1100100生物安全柜98007200医用离心机2100200全自动血气分析仪1120120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118018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5180900上转发光免疫分析仪1180180生物显微镜5180900二氧化碳培养箱1100100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218036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180360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120120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164064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3120360试剂卡孵育器1100100超纯水机1180180试剂冷藏柜100400全自动尿液分析仪1120120电热恒温培养箱2100200台式低速冷冻离心机2100200立式自动脱帽离心机1100100立式低温保存箱1100100医用低温保存箱1100100恒温恒湿培养箱2100200立式灭菌器100300医用洁净工作台8003200冷藏标本柜1100100通风柜1100100离心机1100100冰箱141001400医药专用柜100300医用冷藏箱121001200生化分析超纯水机1180180移液器40120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1180180全自动流式细胞仪1100100血气分析仪12048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1120120脱帽离心机(150孔)1100100尿液干化学分析仪1120120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120120洗板机1180180酶标仪1120120全自动化血培养系统1100100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仪1100100冷藏冷冻转换箱1100100恒温金属浴箱1100100干湿恒温器1100100核酸提纯仪1890890恒温水浴箱1100100血型血清专用离心机1100100低温离心机2100200融浆机1100100恒温箱2100200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2120240专用储血冰箱(2-6℃)1100100专用储血冰箱(-20℃)1100100医用负80度低温冰箱2100200三目生物显微镜2180360核磁共振仪110001000氧气流量表230204600温湿度计84201680彩色超声诊断系统4180720医用低温箱5100500旋涡混合器16060数显涡旋振荡器16060核酸提取仪1890890全自动核酸提取仪1289010680核酸扩增仪5180900恒温荧光核酸扩增仪1180180合计(大写)柒万玖仟叁佰元整¥:79300元合同总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柒万玖仟叁佰元整(大写),即¥:79300元,该合同总金额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校准、检测、收到报告证书期间的全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清单单价不变,付款按实际校准/检测服务产生的费用支付,最终不得超出合同总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为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确保计量器具校准数据准确可靠、量值统一,保证计量仪器器具的受检率,将需要校验的计量仪器器具委托乙方进行校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对甲方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提供检定、校准、检测服务等有关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本着诚实守信、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总则1.甲方与乙方通过签署本合同建立校准/检测服务关系,本合同经签署生效后,即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提供校准/检测服务。2.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通过签署《校准/检测报价单》《计量器具(校准/检测)委托单》的方式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各类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按照计量法规的要求,委托乙方进行检定/校准/检测,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要检定/校准/检测的仪器由乙方负责检定/校准/检测。2.甲方有权查验乙方的校验资质,必要时可索取有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乙方有义务提供检定/校准/检测的资质证明。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的行为、质量进行监督,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以保障乙方为甲方提供更优质的计量检定、校准或检测服务。--43.甲方需乙方到甲方现场提供现场校准服务的,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辅助人员、设备及与校验条件相符合的校验场所,并配合乙方工程师现场工作。4.甲方应保证提供乙方检定/校准/检测的设备器具的正常工作性能,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仪器时仅作外观检查(只作一般性检查)。乙方进行校准/检测服务时发现设备器具缺陷的,将立即停检并通知甲方,甲方应重新提供具备正常工作性能、经质检合格的设备器具,且相关仪器应有正确的仪器名称、型号、规格。若因前述情形导致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服务的,乙方无需承担责任,服务时间相应顺延。5.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与设备器具、特殊环境或特殊防护要求有关的、实际上或潜在的危害或危险,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辐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成分、材料或部件特殊环境或特殊防护要求,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且安全的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校准环境。由于甲方没有履行上述通知义务或无法提供必要且安全的防护措施、装备或校准环境,导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完成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甲方将仪器设备交乙方检定/校准/检测后,甲方有证据证明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检定/校准/检测仪器遗失或损坏等情况的,乙方应按折旧价进行赔偿。7.乙方提供检定/校准/检测服务期间,甲方临时新增、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规格/型号、准确度)或临时取消检定/校准/检测的设备器具或变更校准/检测方式的,须书面通知乙方对新增部分重新报价、对需退检仪器进行退检操作。8.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仪器校准前,应告知需要乙方提供的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需支付乙方校准检定费用,乙方需提供增值税发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调整税率政策,若按照届时生效的税法相关规定及本合同履行情况应调整税率的,按照最新政策执行。9.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技术资料和使用的校准仪器及相关资料予以保密。甲方在校验过程中如接触到乙方任何相关技术资料,甲方应为乙方保守技术和商业机密,同时不得使用乙方的技术机密进行技术开发,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中止合同。(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在其具备校准能力范围内对甲方委托的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乙方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在认可范围内对甲方委托的计量器具,乙方优先采用国家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及实验室自制的方法,以保证出具的数据均可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和国际单位制。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校准仪器清单进行评审,甲方提供的计量器具清单,乙方一律视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对其清单进行认真的评审,并向甲方提出需要在甲方现场校准或带回乙方实验室(送校)进行校准的建议。对超出乙方校准能力范围的计量器具,在通知甲方后,乙方有权利自行选择分包(转委托)给具备相关资质的实验室,无需甲方另行出具同意书。--53.对甲方委托送校/送检的仪器设备,在送达乙方实验室之日起,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校准/检测,特殊情况以约定时间为准。如委托数量较多或工序繁杂等特殊原因,乙方有权自行在前述时限的基础上再延长10个工作日,需延长超过10个工作日的,应取得甲方的认可。转委托的仪器设备以受托机构规定日期为准,外包部分以协作校准机构规定日期为准。现场服务的完成时间比照前述约定执行,自乙方工作人员到达甲方现场之日起算。现场校准的计量器具按甲方委托周期,在7天内通知甲方以确定下厂校准日期。如需加急,需提前与乙方确认。所有检定/校准/检测的设备器具,需在本设备器具上一次检定/校准/检测到期前完成本次检定/校准/检测。4.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校准仪器。对于乙方要求甲方送检或寄回的仪器设备,非因乙方原因造成仪器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校验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方另行处理。如甲方所委托仪器的型号、规格、准确度与实际校准器具不符,校准时,乙方以检验的实际情况出具对应的证书以及确定最后收费金额。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技术资料和保管送校的计量器具保密。乙方在校验过程中如接触到甲方任何相关技术资料,乙方应为甲方保守技术和商业机密,同时不得使用甲方的技术机密进行技术开发。6.乙方工作人员现场提供校准服务时,由于甲方的工作人员不配合、不辅助、没有合适的工作场地、工作环境不满足技术要求所造成的违约,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乙方仅按照甲方的委托对被委托校准/检测的器具、产品在校准状态下的数据报告负责,若甲方对乙方本次校准/检测有异议的,应于乙方发出证书/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或者邮件方式向乙方对应业务联系人提供。否则,即为乙方已按照双方的约定完成校准/检测服务,乙方对甲方使用乙方校准/检测的器具、产品进行的后续工作结果不负担任何义务和责任,甲方需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三、付款方式1.自采购合同生效期限之日起,按甲方实际计量器具产生的校准/检测服务费用付款,最终不得超出合同总价。2.付款前乙方按采购合同完成校准/检测服务,并提供每批次《计量器具校准/检测完工结算通知单》或确认清单及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计量器具校准/检测完工结算通知单》或确认清单的服务金额。3.乙方提交《计量器具校准/检测完工结算通知单》或确认清单及正式发票等付款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审核通过后甲方通过对公账户以支票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本项目无预付款,最终以甲方财务付款计划为准。四、违约责任--61.所有检定/校准/检测的设备器具,需在本设备器具上一次检定/校准/检测到期前完成本次检定/校准/检测,如未完成,扣除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违反本合同约定一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利润损失、预期收益,以及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证据保全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档案查询费、公证费、评估费、审计费、诉讼费等在内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3.因自然灾害、疫情防控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单位无法完成或无法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的,服务单位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后及时向委托单位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4.本合同书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5.违约终止合同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在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5.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5.3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无须给乙方补偿。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五、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效力、解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法律)。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3.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7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Company):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账号(Account):3012342209200184072开户行(Bank):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南湖路支行(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处)甲方(章):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乙方(章):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997-2531793联系电话:13609937852地址:阿克苏市交通东路56号地址:石家庄裕翔街165号未来科技城1区13号二楼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授权委托书致: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我方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就与贵方签订的关于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医院计量器具检定项目合同,现授权下属分公司: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代收该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收款账户:户名: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3101MAEMF2YW8U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大众路社区克孜都维路272号账号:301234220920018407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南湖路支行行号:102894000114✱增值税发票由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负责开具。贵方付至该账户即视为付款有效,我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委托!委托方(盖章):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方(盖章):河北业巨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 除颤监护仪 有创呼吸机 无创呼吸机 注射泵/双通道注射泵 输液泵 电动吸引器 心肺复苏机 净化工作台 医用电脑温控仪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冷藏冰柜 痰标本冰柜 肺功能测试仪 麻醉机 全自动纯水机 高频电刀 裂隙灯显微镜 压力蒸汽灭菌器 低速离心机 流式 生物安全柜 医用离心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