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麦盖提县刀郎艺术团2026)
一、采购人名称:麦盖提县刀郎艺术团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麦盖提县刀郎艺术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71101000027857487
五、合同编号:11N7668163022026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通信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0000
1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麦盖提县刀郎艺术团
联系人:西加艾提·努尔买买提
联系电话:13179986363
传真:/
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基础环境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668163022026601).pdf
合同编号:11N7668163022026601采购单位(甲方):麦盖提县刀郎艺术团服务单位(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麦盖提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地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通信服务---1项10000.0010000.00合同总价(元)1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元整二、付款方式三、服务条款第一条关于网络使用费1.1甲方使用的社会面监控、固话、财政专线、办公互联网、一键报警业务,月消费为:1428.6元,年费用合计:10000元。甲方如若多缴将自动结转下个月/下季度费用,如若少缴则补缴此笔费用。注:业务的任何变更需带齐相关证件及材料来电信营业厅办理或者提前联系客户经理。第二条合同期限2.1本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为期半年。第三条支付3.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和纳税人信息如下:甲方信息如下:麦盖提县刀郎艺术团开户行:喀什农村商业银行麦盖提支行户名:麦盖提县刀郎艺术团1/5账号:869010012010115026789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36531277668163024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电话:13179986363乙方信息如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麦盖提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麦盖提分公司账号:955885301200003866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5310076114245XJ地址:麦盖提县人民路15号电话:18009988176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用户权利。4.2在每月30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各通项信费用。4.3甲方若发生通信故障,乙方派人前往排除时,甲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5.2确保甲方通信畅通;若发生障碍,应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业务服务标准》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排除。5.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资费标准调整,乙方将相应调整本合同的收费标准。但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5.4向甲方提供“中国电信”集团客户一站式服务,并指定客户经理负责受理、办理甲方所有电信业务,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征求甲方对电信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有效的服务措施。5.5“中国电信”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10000号。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即为违约。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当向乙方退还合同期内享受的所有优惠费用,并且赔偿乙方为向甲方提供服务所投入的资金。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6.2甲方如逾期支付各项通信费用,则每日按欠费金额的3‰计算,向乙方支付滞纳金。6.3乙方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排除故障,则应当相应扣减甲方的相关资费。6.4、由于不可抗力,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第七条其它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意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不成时,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喀什代表处申请仲裁。7.2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披漏本合同内容。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麦盖提分]公司:本单位与贵公司签订《[电信服务业务]合同》(“合同”)、使用[电信]业务(“业务”),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2/5二、本单位承诺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业务,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业务,具备所从事业务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五、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六、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政府部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七、本单位承诺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诺发布的内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通过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含有违反下列要求的内容之一(即“九不准”及“六不许”内容)的信息:“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六不许”,即: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八、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的;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故意制作、传播网络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5、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九、本单位使用语音接入类业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语音专线、短号码接入、400号码接入等),承诺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业务的时段为[/],使用的频次为[/],业务外呼呼转功能默认为关闭。(二)遵守实名制要求,不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业务,真实落地目的码为本单位实名办理或合规使用的电话号码。(三)不转租、转售业务,否则,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四)规范使用业务,进行外呼业务的号码为贵公司或通信主管部门分配的号码,严格按照通信主管部门关于号码传送及信令传送的相关要求传送号码,传送真实号码,不擅自更改、传送、显示非合同约定的号码、虚假号码、违规号码、无使3/5用权号码,不隐藏、转让、变更、转租、转售、伪造、变造或者变相隐藏、转让、变更、转租、转售、伪造、变造号码。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所申请号码的使用用途、开放范围,不违规经营、不变更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开展无特定主被叫的话务批发业务,不私自转接国际来话,不通过技术手段为非法VoIP、改号电话、网络电话(PC软件/APP等)提供语音落地,不采取自动语音群呼方式进行外呼。如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五)不通过任何技术手段将号码转接到其他地区使用,不通过VOIP转接互联网话务量,不使用业务进行多次转接、躲避号码溯源与甄别,呼叫中心或接入平台(小交换机)不使用异地主叫号码进行跨省外呼,不利用号码和平台进行电话诈骗、骚扰。诈骗或骚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号码涉嫌诈骗或其他刑事案件的;2、“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接到的用户投诉、举报涉及本单位所使用号码的;3、贵公司或通信主管部门电话拨测、网络信令监测过程中发现本单位所使用号码出现异常外呼情况的。(六)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确保备份呼叫内容录音文件,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贵公司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如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新要求,本单位将无条件配合贵公司落实整改举措,直至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十、本单位使用无线互联网(包括但不限于CDMA1X、CDMA1XEVDO、WLAN)、短信网关(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资讯平台、ISAG系统、综合办公业务平台)或短信类业务的,承诺遵守以下规定:(一)不通过业务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悖于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低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污辱性的内容;2、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3、对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4、对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盖物的内容;5、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6、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漏点等内容;7、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8、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低俗小说,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断;9、一夜情、换妻、SM等不正当交友信息;10、情色动漫;11、宣扬血腥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内容;12、非法的性用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13、未经他人允许或利用“人肉搜索”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二)不开展为淫秽色情网站代收费业务,否则,贵公司有权立即停止业务并停止一切结算。(三)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电子信息或广告。十一、本单位使用互联网接入类业务的(包括但不限于电路使用、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专线、云主机等),承诺遵守以下规定:(一)具备从事互联网服务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已履行相关规定要求的手续或已取得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在签署合同前,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主体资格文件、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供贵公司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贵公司留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在合同有效期/服务期限内,如本单位提交的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所记载内容出现变更,本单位将在完成变更后尽快向贵公司提供最新的文件。前述主体资格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以及贵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中:1、本单位如从事电子公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特殊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履行批准或备案手续,并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2、本单位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首先履行互联网备案手续,并按期履行年度审核手续。本单位委托贵公司提供代备案服务的,应当向贵公司提供代备案所需信息并对该等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定期向贵公司及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网站管理所需信息。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将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更新,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贵公司有权依法采取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等关闭处理措施。3、本单位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取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4/54、本单位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本单位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本单位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社会公众查询核对;本单位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二)如经贵公司许可进入中国电信机房时,应当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三)根据当地公安局网监分局的要求,在入网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交备案信息,提交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十二、本单位承诺在业务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十三、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停止业务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将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十四、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达到或超过[/]件/月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停止业务。十五、本单位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网络和信息安全承诺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本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301234100902219913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