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控室联网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214-YTQY-G2026-0001001
二、合同名称:新安街道消控室联网运营服务项目建设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14-YTQY-G2026-0001
四、项目名称:新安街道消控室联网运营服务项目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8-1
联系方式:17305456745
供应商(乙方):江苏智慧新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18号无锡软件园二期-双子座B-501室
联系方式:180203036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新安街道消控室联网运营服务项目建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并通过验收。
联系方式:1802030368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952000.00元
合同金额:209.5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2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21 13:2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新安街道消控室联网运营服务项目建设.pdf
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新安街道消控室联网运营服务项目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14-YTQY-G2026-0001)实施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甲方(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乙方(中标方):江苏智慧新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14-YTQY-G2026-0001二、采购内容:拟对街道内财政资金单位消控室进行改造联网运营服务,共计18家。三、中标总金额:(大写)贰佰零玖万伍仟贰佰元:(小写)2095200元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并通过验收。五、服务期:三年(具体起始时间根据合同约定)六、服务地点和方式:新安街道。七、服务费支付步骤和办法:详见合同条款。八、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九、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十、其他事项:详见合同条款。十一、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承诺、中标通知书以及本合同(包括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共同构成完整的合同文件。各文件内容不一致或有冲突时,解释的优先顺序如下:(1)本合同《合同条款》;(2)本合同《合同书》;(3)中标通知书:(4)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承诺;(5)招标文件。十二、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方一份。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见证后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刻亮法定(授权)代表人:206年月20日法定(授权)代表人:2026年4月20日乙方户名:江苏智慧新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乙方账号:8110501013200659577见证方(公章):日期:2026.4.20合同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确定事项订立)甲方(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8号青年公社1号楼乙方(中标方):江苏智慧新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18号软件园二期双子座B-5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消防联网运营服务。一、服务内容1.远程监控服务:乙方利用其专业的智慧消防监控平台,对甲方消防设施系统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7*24小时不间断远程实时监控。2.报警处理服务:当乙方监测到甲方消防设施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乙方值守人员应立即根据警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并引导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火警复核处置,若确认为火灾事故,乙方应立即协助甲方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3.设备巡检服务:乙方定期对服务安装的相关消防监测设备进行远程及现场巡检,检查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传输情况等,并生成巡检报告。4.数据分析服务:乙方负责对甲方消防设施系统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存储,对监测的甲方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及消控室人员值班情况提供数据分析报告,以便甲方及时了解系统运行及人员值班情况,做出合理决策。数据分析报告至少每季度提供一次。5.培训服务:在服务期间,每年至少一次对我单位消控室值班人员进行系统基本操作培训。6.免费更换或维修服务:在服务期间,免费为非因甲方原因、非人为损坏的本次服务安装的设备进行更换或维修。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乙方完成服务所需设备安装并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共计3年。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额:18个消控室3年消防联网运营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2095200元(大写:贰佰零玖万伍仟贰佰元)。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通过验收后,第二服务年开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服务年开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款期限自收到合规发票之日起计算,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流程进行。四、交付验收乙方完成服务所需设备安装调试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在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验收,甲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对于验收存在问题的,应向乙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接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再次提交的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重新验收。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复验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1.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对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3.有权获取乙方服务内提供的数据分析报告、巡检报告等相关服务资料。4.控制授权及权限:(1)信息获取权限: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处获取本次服务内监测的相关设备实时运行数据、历史报警记录、设备巡检报告以及各类数据分析报告等信息,以便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2)紧急处置授权: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甲方现场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协助启动消防设施系统的应急处置流程,如强制启动消防泵、切换防排烟系统运行模式等,消防设施启动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确保此类决策是基于现场真实且紧急的情况做出。(3)执法检查授权:消防执法检查中甲方或执法部门要求乙方远程控制消防设备配合检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远程控制甲方消防设备,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二)甲方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向乙方提供开展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系统图纸、设备清单、操作手册等,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3.在接到乙方关于消防设施报警信息或其他紧急情况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4.负责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如因甲方设备故障或不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六、乙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以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2.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3.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或提供必要协助,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履行相关义务,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二)乙方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要求,为甲方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2.配备专业值守人员和必要的设备,确保7*24小时不间断提供服务。3.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服务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双方约定。4.在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行业标准变化等导致服务内容、标准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上述变更导致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因上述变更导致乙方服务成本增加,由双方协商解决。5.控制授权及权限相关义务:(1)权限设定与管理: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求和消防设施系统安全运行规范,为甲方指定人员合理设定在乙方提供的消防联网运营平台上的操作权限,并确保权限设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乙方应定期对甲方人员的权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防止权限滥用或泄露。(2)操作指导与监督:当甲方人员进行相关消防设施设备操作需要指导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远程操作指导,确保指导的操作过程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3)信息保障与交付: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频率,及时、准确地向甲方交付本次服务采集的相关信息,辅助甲方能够基于这些信息有效管理和维护消防设施。同时,乙方应保障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信息泄露或丢失。七、责任免除条款1.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政策调整、行政命令等)、社会异常事件(战争、罢工、骚乱等)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服务义务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服务中断时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成本变化,双方另行协商。2.甲方原因导致的问题: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义务导致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知悉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设备故障导致的问题:乙方在发现故障后及时进行修复并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对于乙方为本合同服务所提供的设备、软件平台或因其技术服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监控遗漏、误判、通知延迟、操作指导错误等)存在缺陷或故障,导致甲方无法获得约定服务或造成损失的,乙方不得免除其修复、更换的责任,并应按照本合同第八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采取修复措施期间,应提供不低于原服务标准的临时替代方案。4.第三方原因:因完全可归责于本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如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原因导致服务临时中断,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通报甲方,并及时协助甲方与第三方汇沟通解决。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保障服务的连续性,此情形下乙方可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服务中断期间的服务费应按中断时间比例予以扣减,扣减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提供服务的费用及相应违约损失(除违约金外,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同时乙方有权收回为甲方提供服务所使用的相关设备、软件等。2.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或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漏报、误报、延迟报警且未及时通知)导致火灾报警未及时处理,并造成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3.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服务转包或分包的;(2)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连续中断超过48小时或累计中断超过96小时的;(3)无正当理由,在消防执法检查中拒不配合,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处罚的。4.甲方中途变更工程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需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与乙方协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双方应就费用与工期变更签订补充协议。5.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6.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采取维权措施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九、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为:[无锡市新吴区]。十、信息往来渠道1.在本协议签订后,所有双方往来的文件、信息等均向指定联系人发送、传递。除经联系人书面授权外,不得直接向另一方进行任何信息的发送、传递及问询。2.有关项目的信息应向以下联系人发出:甲方联系人:1章姓名:韩旭亮电话:13812541388邮箱:1436789915@qq.com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8号青年公社1号楼乙方联系人:姓名:王卫国电话:18112373662邮箱:ably@ixinwu.com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18号无锡软件园二期-双子座B-501室3.双方联系人如有变动,须经本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送达对方,方为生效。十一、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2026年月22日20年4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控室联网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