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合同公告(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804-YSJS-C2026-0003001
二、合同名称: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002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804-YSJS-C2026-0003
四、项目名称: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淮阴区北京东路颐和花园城建大厦
联系方式:19851775066
供应商(乙方):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习友路2666号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1#楼2、3、4层
联系方式:150556611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详细数量、参数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联系方式:1505566119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8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8月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2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21 14:4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安徽科博.pdf
合同条款一、合同格式甲方: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城建大厦12-14楼乙方: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2666号中科院合肥创新院1#楼2、3、4层单位开户名: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银行账号:1302010319200224866项目负责人姓名:刘俊会性别: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邮编:230088职务: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0551-63365686移动电话:18715104688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JSZC-320804-YSJS-C2026-0003的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一、货物及数量按招标文件要求,任务分配由甲方实施,在甲方指定区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二、中标金额乙方的中标金额为480元/批次,该中标单价统一适用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检验批次;中标金额包括样品购置费用、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具体结算金额将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任务批次数量、中标单价以及考核结果据实计算。三、服务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服务地点:淮阴区行政区域内并由甲方指定。四、付款1、合同签订经见证后甲方预付合同价的40%;检验任务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根据乙方所完成的任务量、乙方的中标单价以及考核结果支付剩余款项;2、采购人2026年12月底之前对不合格检出率进行最终考核,以普通食品不合格率1.5%,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率4%为基准,每低于0.1个百分点,承检机构所有抽检批次结算费用扣除1%;3.承检机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最终结论被推翻或报告被撤销的,每有一份,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4.在省局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考核中,每有1份检验报告出现问题数据被通报,费用按最终结算金额的1%进行扣除。在市局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考核中,质量问题等于或低于1%的不扣除,超过1%部分每增加0.1%,费用按最终结算金额的1%进行扣除。注:乙方须执行淮阴区财政支付流程及管理办法,并在甲方付款时须提供足额有效的专用发票,因乙方票据提供不及时,以及不符合税务机关相关要求,而导致合同款不能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金额的5%。五、考核与验收(一)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中项目采购需求及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响应和投标承诺等相关内容,在项目实施中,运用飞行检查、现场考核、留样复测、盲样考核、检验报告抽查等手段,对乙方进行检查和管理,指导抽检工作的实施,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乙方要主动配合。拒绝检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甲方在任务完成后对承检机构进行考核验收,得分低于60分的,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六、服务要求乙方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外,还承担以下义务:(一)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二)乙方应配备能够满足本检测项目需要的人员,对抽样及检验人员信息进行备案,及时将人员备案情况报甲方存档。按照项目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工作,及时向甲方汇报检验工作进展,将检验结果报送甲方;(三)乙方应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配合甲方完成原始数据查验及现场考核;(四)乙方免费帮助甲方建立食品安全检验品种和检验项目风险清单;(五)乙方承担最终结论被推翻或报告被撤销所产生的费用。(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需派遣熟练的专职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数据质量核查、承检机构飞行检查等其他配套服务。七、拖延服务(一)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抽检服务,并将结果交付甲方。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期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索赔。(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和见证方。甲方、见证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索赔的权力。八、不可抗力(一)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以及其他甲方、见证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见证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各方协商解决。九、违约终止合同(一)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聘用了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人员的;2.违反规定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的;3.擅自分包、转包检验任务的;4.瞒报、谎报或未按要求报送食品抽检检测数据、结果等信息的;5.参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2次(含)以上的;6.泄露、擅自使用或对外发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和分析研判结果等相关信息的;7.因检验检测能力发生变更导致无法完成检验任务的;8.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的;9.乙方未能履行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合同,同时进行索赔,并依法依规追究乙方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承担法律责任。1.检验中非法更换样品的;2.存在伪造、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的;3.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宴请;4.私自向被抽检单位透露检验结果的;5.利用检验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的;6.泄露检验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十、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做如下2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仲裁委员会。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2、提起诉讼。约定由淮阴区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并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方可更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解除,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3、乙方授权联系人,确认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电话为:许涛,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2666号合肥创新院研发楼1号楼4楼411室、19266581481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在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格式及条款;2、招标公告;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