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2026)
一、合同编号: ZJJCLSW2025-001
二、合同名称: 采购项目合同(追加采购)
三、项目编号: TC2025-ZJJ026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 2025 年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
地 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笔架路55号
联系方式:15174489658
供应商(乙方):湖南梅尼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C区101
联系方式:139744271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食材配送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0000
合同金额: 16.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追加合同.pdf
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追加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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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合同(追加采购)甲方(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标投标人):湖南梅尼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6月30日对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CLSW2025-001)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报价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慈利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服务范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括蔬菜、肉类、水产品、米油等食堂食材的配送服务。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4追加项目总价:(小写):(160000.00)(大写):(壹拾陆万)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项目总价为完成项目含税的全包价。5.付款条件中标供应商需每月5号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价目表(参照当地发改委公布三个月内的平均价)为依据,货品核定价格不得高于柜面价格,结算金额=每月实际采购量*货品核定价格*折扣率(中标金额所换算的折扣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次月10日前与食堂管理员对账,确定上月采购量和金额,于15日前开具发票报送食堂管理员对账。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健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它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支付合同款项时(合同初次付款外),如属于信息化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应经实施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如属于需要进行中期报告的项目,应附中期报告审议意见为“通过”的文书。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6.合同签定及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国京税务总利县税务局共总签字:乙方;七签字:程盖章:盖章:日期:00年4月20日日期:2026年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