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康复理疗设备 红外治疗仪 悬吊康复训练器 冲击波治疗仪 低频电子脉冲膀胱治疗仪 电子鼻咽喉内窥镜及电子鼻咽喉镜控制器 膀胱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红外热辐射治疗仪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人民医院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东莞市人民医院
项目编号:441901-2023-06478

一、合同编号

441901-2023-06478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人民医院康复理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901-2023-06478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人民医院康复理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78号
联系方式:0769-28637276
供应商(乙方): 金美医疗健康(东莞)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丰街1号1栋204室
联系方式:136503967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高能)红外治疗仪
1(台)
75,900.00
75,900.00

2
悬吊康复训练器
1(套)
97,800.00
97,800.00

3
吞咽评估电子鼻咽喉镜系统
1(套)
444,400.00
444,400.00

4
冲击波治疗仪
1(台)
319,500.00
319,500.00

5
低频电子脉冲膀胱治疗仪
3(套)
58,800.00
176,400.00

合同金额: 1,114,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壹拾壹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
履约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东莞市人民医院
2026年04月21日

东莞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及电子鼻咽喉镜控制器等设备采购合同甲方:东莞市人民医院合同编号:40012023000204乙方:金美医疗健康(东莞)有限公司签约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根据东莞市人民医院康复理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3-06478)的采购文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设备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产品及负责安装调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售后服务期1电子鼻咽喉内窥镜及电子鼻咽喉镜控制器ATMOSScope艾德莫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德国1套444400.00444400.005年2冲击波治疗仪SV-SW2200深圳市兴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1台319500.00319500.003年3膀胱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YS9002T常州思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3套58800.00176400.003年4红外热辐射治疗仪HB-HW750A苏州好博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太仓1台75900.0075900.003年5悬吊康复训练器Setplus3hy广州虹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1套97800.0097800.003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壹万肆仟元整,小写:¥1114000.00元第1页共12页合同总额包含但不限于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货物、搬运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验收、人力成本、税金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三、合同组成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合同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本合同书和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或竞价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内容)、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含澄清通知)或院内招标采购招(议)标记录表、项目购置前期调研表、调研公告等技术参数和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公司资质等所有资料:(3)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等。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三、设备要求: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如有适用)。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5.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6.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乙方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乙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乙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7.交货时,货物的生产日期在半年内。第2页共12页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要求: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否则甲方可拒签采购合同。乙方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3-06478,采购包1,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收取期限至项目售后服务期结束。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①采用保证金(银行转帐、电汇等)方式:乙方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以银行收到为准),到期后无息退还。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东莞市人民医院2账号:100764593350012288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昌平支行②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开具应选择商业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赔。如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采购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售后服务,甲方向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或担保公司提出保函担保金额全额支付。3、履约保函的续期:履约保函有效期须至项目售后服务期结束。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的保函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使用验收合格后乙方和甲方双方确认的售后服务期截止时间,则乙方应在使用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无条件办理续保手续。如乙方未能按要求进行续保,则甲方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90个日历日内,向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或担保公司提出保函担保金额全额支付。4、履约保证金退回:①使用验收合格后,乙方和甲方双方须确认项目售后服务期截止时间。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采购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售后服务的,在项目售后服务期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甲方在收齐以上资料28天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②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采购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售后服务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时相应扣除。第3页共12页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①乙方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甲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甲方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②乙方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的,甲方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③履约保函有效期须至项目售后服务期结束。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的保函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使用验收合格后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的售后服务期截止时间,则乙方应在使用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无条件办理续保手续。如乙方未能按要求进行续保,则甲方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90个日历日内,向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或担保公司提出保函担保金额全额支付。五、交货时间:在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交货并完成安装。六、交货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七、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结束,试运行一个月,期间一切正常,则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使用验收。否则,试运行期相应延长。使用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的全额发票,甲方办理资产入库后在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八、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等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4.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5.设备至甲方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第4页共12页九、安装调试1.乙方需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2.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的保护措施。3.乙方在施工中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把安全施工放在第一位,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任何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4.乙方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至少一周)直至甲方基本掌握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4.1专门培训:乙方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培训甲方不少于3名技术人员,直到甲方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Af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4.2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4.3培训人员、地点和时间:受训人员数量由甲方确定,培训地点和时间由双方商定。5.若甲方要求乙方延迟交货的,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十、验收1.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及招标文件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2.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3.若经甲方检验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完善,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①相应调减货款;②调换产品;③退货;④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破损、缺失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调换或补足,直至符合要求为止。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4.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视为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5页共12页十一、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期(由甲方使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详见“合同条款一”终身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由原厂提供。2.售后服务期内,不限零配件更换次数、不限维修次数,按产品生产标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软件升级。3售后服务期内出现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4.乙方应在售后服务期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同时乙方在设备寿命期内需以不高于投标价格及市场价格的价格保证备品备件、耗材等并长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5.乙方在收到用户要求对所采购仪器进行维修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48小时内派出专门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出现故障后预计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优于或同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至故障修复,以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需求。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要求到现场,需要提前与甲方沟通协商:单次故障修复时间从接到报修通知后不超过21个日历天,否则超出的时间以1:2延长售后服务期。6.乙方应提供最近的售后服务地址、电话及工作人员名单,并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范围和承诺。其中包括产品售后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期内发生故障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等。7.本项目所有需要与计算机连接设备,须无条件向甲方开放端口,端口必须支持现软件系统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口规范,本条要求作为项目验收的条件之一。8.售后服务期满后乙方继续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只收取零配件费,无零配件更换时不收费。9.售后服务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售后服务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售后服务期重新计算。10.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机器的开机率不低于95%(以一年365天计算,第6页共12页即一年故障停机天数不超过18天),每超出1天,售后服务期顺延2天。11.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向甲方一年提供4次或以上设备维护保养并有详细报告和记录。12.售后服务期内,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6.本合同所述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重新向第三方采购的差价、预期利益等合理费用。十三、保密条款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7页共12页十四、廉洁条款:1禁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请吃、请玩、各种形式的送礼、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任何馈赠等方式)。2.甲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借钱、借物或调货,如有发生,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违反廉洁条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所有合作项目。十五、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六、法律诉讼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十七、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2.签约双方不得单方修改合同,如乙方因故转让、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8页共12页甲方:东莞市人民医院乙方:金美医疗健康(东莞)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丰街1号1栋78号204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陈雪连(受委托人(受委托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账号:172612242系联行号:305602003305日期:203年11月20日日期:203年11月20日第9页共12页16平衡垫2个17柱型垫1个18握柄2个19握带2条20绳夹4个21标准调节延长杆4根22落地安装架1套23训练指导挂图1套24悬吊康复评估训练系统1套第12页共12页东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医疗卫生机构):东莞市人民医院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陈连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陈雪连,(受委托大)经办人:203年11月20日经办人:223年11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复理疗设备 红外治疗仪 悬吊康复训练器 冲击波治疗仪 低频电子脉冲膀胱治疗仪 电子鼻咽喉内窥镜及电子鼻咽喉镜控制器 膀胱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红外热辐射治疗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