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强农专项资金 推介宣传活动采购合同公告(海东市农业农村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69851205820266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品牌强农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省内外农产品推介活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君昂公招(服务)2026-001
四、项目名称:2025年品牌强农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省内外农产品推介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东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湟源路82号
联系方式:0972-8613934
供应商(乙方):金点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60号院2号楼21层2108
联系方式:010-605350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品牌强农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省内外农产品推介活动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552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0月31日前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合同金额(元):3552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书.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君昂公招(服务)2026-00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品牌强农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省内外农产品推介活动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JA2026-001合同金额(人币):3552800.00采购人(甲方):海东市农业农村局(盖章)中标人(乙方):金点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26年4月3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海东市农业农村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金点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04月07日采购(2025年品牌强农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省内外农产品推介活动项目)(青海君昂公招(服务)2026-001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海东农产品西藏林芝市推介宣传活动1场486500.00486500.002依托第三届青超联赛农畜产品推介主场活动7场212000.001484000.003依托农民丰收节农畜产品推介活动1场615000.00615000.004省外农产品推介活动2场483650.00967300.00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552800.00(大写)叁佰伍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木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服务内灾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材料费、利润、秘全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木合同价款适用税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乙方应按规定开县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三、服务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刖服务地点:青海省海东市项目负责人:江连洲本合同项下各场次推介服务的具体内容、质量要求以招投标文件及7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为准:乙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质能力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服务全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项目全部工作成果(包括活动总结、影咅资料、费用清单等)以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万式提交给甲方。27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用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7方所提供的服务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服务质量问题甲方不同章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成果和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完成服务对应金额的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对应金额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7方在开展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先行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完毕。履约保证金的形式:(1)银行转帐;(2)保险保单;(3)银行保函。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本合同全部服务履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九、保密义务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项目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如乙方违反本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十、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若引发侵权纠纷,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全部服务成果享有无偿、永久、不受限的使用权,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本项目的相关成果。十一、其他约定十二、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附件为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学专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32100698612058P地址:海东市平安区湟源路82号联系电话:9210u签约时间:2026年4月2)日乙方(盖章):金点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门5小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03G1C13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账号:9550880200259000167银行行号:306100005143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60号院2号楼21层2108室联系电话:010-60568552签约时间:2026年4月21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君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17时间:2026年月小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品牌强农专项资金 推介宣传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