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管护劳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新瑞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01101000027880065
五、合同编号:11NMB169498020263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99000
199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
联系人:库尔班·吐逊
联系电话:15099586878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46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69498020263001).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2026年林区管护劳务服务项目编号:11NMB1694980202630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新瑞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水磨沟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新瑞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新瑞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新瑞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服务周期服务类型人员类型成交单价小计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林区管护劳务服务四个月(5月、6月7月8月)林区管护劳务服务普工199000.00199000.00合同总价(元)199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元整二、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合法合规发票后,甲方按照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资金为合同价的50%,即人民币¥99500.00元(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整);(2)待林区管控工作全面完成后,九月份支付第二笔资金,甲方收到乙方合法合规发票后,甲方按照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资金为合同价的50%,即人民币¥99500.00元(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整)。三、服务条款第一条、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县板房沟分局所辖林区第二条、服务期限:2026年5月1日-2026年8月31日第三条、服务内容:主要是为期四个月在林区管护,季节性用工,旅游进山人员增多对林区火源进行管控、林区巡护等工作,5个管护所,一个管护所要4个人在林区进行管护,5个所要20人。位置在乌鲁木齐县托里、水西沟、板房沟、白杨1/3沟、后峡管护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季节性人员职责:1、学习贯彻《森林法》等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林业法律、法规。2、了解掌握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状况,开展日常巡护。3、制止并及时报告破坏林地、毁坏林木和私搭乱建等行为。4、加强对林业设施、造林地的保护管理。5、加强火源火种管控,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熟练掌握森林防火“七九工作法”,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报告。6、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区域内发生的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和湿地、野生动植物遭受破坏的情况。7、制止并及时报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行为;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制止乱采滥挖等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8、报告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洪涝灾害等对森林资源的自然危害情况。9、依法对进入林区的种苗、林木及其产品做好检疫检查,查验检疫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10、负责责任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完成分局下达的测报对象监测任务,并填写相关调查表格。11、对监测区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及不明原因死亡植物,及时上报。12、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四条、合同金额(小写)¥199,0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元整)。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甲方向乙方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第六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服务期满,款项付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2/3甲方(公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乙方(公章):新疆新瑞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460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是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西街600号双创小镇1号培训中心5-226室电话:0991-2604905电话:0991-616577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苏州路支行账号:30006301040011294账号: 991904973810401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管护劳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