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采购合同公告(贵州嘉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
榕江县2026年忠诚镇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榕江县2026年忠诚镇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P5226322026000206
四、项目名称: 榕江县2026年忠诚镇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贵州嘉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榕江县城北新区29号
联系方式: 18212398432
供应商(乙方): 榕江县华发搬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古州镇禾田冲环卫站门面
联系方式: 134818988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榕江县2026年忠诚镇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采购合同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2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8年03月3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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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榕江县2026年忠诚镇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采购合同(1).pdf
榕江县2026年忠诚镇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采购合同甲方:贵州嘉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榕江县古州镇城北新区29号路北侧新城欣园小区10栋1楼乙方:榕江县华发搬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罗应华地址:榕江县古州镇禾田冲(老环卫站门面)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3月23日榕江县2026年忠诚镇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项目编号:P5226322026000206)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所做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一、采购项目内容承担忠诚镇辖区内的部分道路、河道、背街小巷、楼群院落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以及安乐(含莲花型、干榜、新寨、定达寨)、寨章、乐乡、宰告、平比、干烈、平松、华兰、母楚、母香、上母香、孖腊等村寨的垃圾清运工作。1(一)服务区域1、镇内主次街道清扫保洁,包括西环路、老街、新城街(二号广场门口)、东西门街、杨梅园路、综合街、消防街、新大桥及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以及包括农贸市场(含两条进出通道)、老牛场文体健身广场、镇消防广场等。-1-2、镇政府大院两栋办公楼的停车场。3、镇各条公路进出口,主要路段包括以下范围。月寨界至寨蒿公路:保洁区域为口寨交界处至侗乡村、卫生院;忠诚至田坝公路:保洁区域为西门街至木材厂;小堡至忠诚公路:保洁区域为王岭寨门至忠诚大桥桥头;安乐至忠诚公路:保洁区域为安乐寨脚至忠诚大桥桥头。4、忠诚中学外至新大桥河坝、河道,包括镇防洪堤。5、忠诚垃圾中转站的运行及管理。(二)服务内容1.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忠诚政府院落、大楼内外清扫保洁,环卫设施管理、维护。2、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河道及楼群院落的垃圾(含无主废弃物)和所设置的果皮箱、垃圾桶的垃圾清运到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倾倒。3、对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进行清洗。4.对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野广告”进行清除。5、对无主废弃物进行清运。垃圾清运到终点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三)服务质量和标准严格按照《榕江县2025年度“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乡镇(街道)综合考核标准》中“优美环境建设”项和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等相关规定履行。(四)服务时间-2-1.作业时间:每天早上普扫一次,每天保洁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2.作业方式:须按提供的方案要求投入人员,自行配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五)合同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共计24个月。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元)三、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以《榕江县2025年度“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乡镇(街道)综合考核标准》中“优美环境建设”项为服务质量验收标准。由甲方每月按照《榕江县2025年度“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乡镇(街道)综合考核标准》中“优美环境建设”项对乙方的清扫保洁质量和督查考核结果计算服务费。扣除因检查不合格应扣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若乙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剩余合同款项不再支付,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若终P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四、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整(小写:63333元)。甲方在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一次性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特殊情况除外。-3-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保洁质量问题除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外,还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采取相应的安全作业措施。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紧急措施,对特定地段、部位进行重点清扫突击。4.为确保本合同各项工作的顺利移交,甲方有义务配合和4协助乙方完成对现有环卫工人、环卫设施的信息对接及平衡过渡和接管。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环卫作业车辆(产权属甲方)承担车3辆保险费及检车费,其他因车辆运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遇有重大事故或重大活动时,需提高保洁标准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有调配乙方的权利,并不另行增加合同价款。7.甲方根据作业质量标准,采用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按月对乙方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计算服务费用。扣除乙方不达标款项后,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8.忠诚垃圾中转站的压缩机用油及设施设备维修金额每件次在500元以上的由甲方负责,设施每件次维修费低于500元的由乙方负责。(二)乙方权利和义务-4-1.乙方严格按照《榕江县2025年度“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乡镇(街道)综合考核标准》中“优美环境建设”项和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约定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评。2、乙方可对具体管理措施进行改革和创新,努力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同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相关路段的管理情况或异常情况,以便甲方能及时处置。3、乙方对甲方日常检查中所指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和纠正,并完成甲方交办的突击整治任务。特殊情况下(暴雨、暴雪等)乙方除应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保护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4、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甲方提供的设施及转运设备外,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购置或租用各种清洁工具、垃圾清运车等设备,并办理合法手续投入运营。5.乙方自行与所聘用的清扫、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所聘用清扫、保洁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发放劳动工具、保洁服装等。乙方聘用的清扫、保洁人员l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独立与劳动者协商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在用人/用工过程中违反《民法典》《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必须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医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各种补贴,保险费不能低于当年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标准,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5-7.乙方不得向承包区域内的住宅、院落、经营户收取任何费用。如承包区外的企业自愿请乙方清收垃圾的除外。8.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领取服务费,有权对甲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建议。9.乙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企业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若员工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10.乙方须严格按照忠诚垃圾中转站安全运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正常运行发生设施设备损坏,维修金额每件次在500元内的,由乙方负责,超过500元的,由乙方商请甲方解决。六、违约责任(一)甲方延期付款(除正当拒付理由外),应向乙方赔偿拖欠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每日按逾期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本合同的清扫保洁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财政报账需要未能及时到位(延期不超过一个月),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二)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关损失。(1)提供的服务不满足考核要求。(2)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任务。(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甲、乙双方无法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6-(三)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且未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并导致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四)乙方不得将中标的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一旦发现有分包或转包情况并经查证属实的、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服务资格。七、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合同变更和终止情形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本合同约定区域的道路整体规划等非任何一方主观原因,使本合同中服务内容、服务i标准等履行条件发生变化的,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任何一方发生机构解散、转让、业务调整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本合同自动终止。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如违约方在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让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4.合同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合同之有关条款提前终止。5.根据本合同之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时,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实际服务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公-7-6.乙方在合同期内服务质量优秀并得到甲方认可的,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7.合同期限内,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保洁质量标准开展服务,经甲方3次书面通知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二)合同变更的特别条款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超出约定服务范围的:如增减清扫保洁路段或区域、亦或垃圾终端处置地点改变需要转运垃圾时,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商议,并以补充协议方式加以约定。八、其他约定(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可能对本项目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应在事件实际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重大事件的情况书面告知对方。重大事件指:1.乙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因经营管理需要,乙方的管理人员发生变动;乙方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涉及乙方并与本合同项下各项服务的重大诉讼;乙方变更公司名称等。2.甲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涉及甲方并与合同项下各项服务有关的重大诉讼。(二)甲方按照《榕江县2025年度“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乡镇(街道)综合考核标准》中“优美环境建设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合同约定的环卫区域,每月被甲方考核组扣分在1.5分之内的为达标,被扣1.5分以上的予以处罚。每一项被扣分的,扣除当月承包费100元,以此累计,扣至5项500元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8-(三)合同约定的环卫保洁区域若被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脏、乱、差及污染现象严重的道路,经查实,确属承包范围内的,扣除当月服务费5000元/次;有脏、乱、差问题被考核小组下整改通知2次而屡教不改的,扣除当月服务费1万元次。(四)一年内有两次严重警告或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五)甲方根据《榕江县2025年度“文明在行动·满意在C贵州”活动乡镇(街道)综合考核标准》中“优美环境建设”项,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承包的范围,按月实行监督考核;连续2个月被考核组扣分在1.5分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终止服务合同。(六)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本合同约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整体规等)而导致本四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2、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九、争议解决-9-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榕江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合同生效(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变动,经甲、乙双方同意修改或变更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为打印文本,除因需手工签署内容外,其它任何手写内容不具法律效力。(四)本合同正本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副本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招标代理公司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执行。(六)本合同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10-甲方:贵州嘉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时间:26年4月1日乙方:榕江县华发搬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202年4月01日时间:2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